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356/2021-07751 发布单位: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6-09-10 文号: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 10:06
点击次数: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拓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的通知》要求,将我局监管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纳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制定了《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监管主体整个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起草依据是什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及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制度》共分为六章25条,分别是总则、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异议处理、激励惩戒措施、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定本制度的依据、适用范围、等级评定及失信行为的定义。

第二章评定标准,主要包括等级评定信息来源、ABC级的评定标准。

第三章评定程序,主要包括评定工作的职责分工、评定流程等。

第四章异议处理,主要包括地方金融组织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处理、分级结果错误的处置措施。

第五章激励惩戒措施,主要包括对A级、B级、C级应采取的措施。

第六章附则,包括生效日期及上级政策调整时按照上级政策执行的说明。

五、政策出台后对地方金融组织有什么影响?

本《制度》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制度》出台后将地方金融组织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每年依照《制度》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信用分级评定,并将结果报送市信用办。地方金融组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实行部门联合惩戒。

六、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地方金融监管一   李楠楠

联系电话:0631-5277301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