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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13776Q/2021-0504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解读

来源: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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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了我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威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5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了省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省委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会同市委编办起草了《任务分工》,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政府安委会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任务分工》对接《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内容,并根据我市实际进行了调整。

进一步压实市级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约谈、大检查和综合督查等工作。市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威有关单位要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市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市委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进一步细化市级部门单位任务分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三定”和政策文件,对43个市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逐一进行了细化分解,涵盖行业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事故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对团市委等4个单位,作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简要表述。

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任务分工。明确了122个行业领域的市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单独制定附件表格逐一列明。其中,根据我市实际,明确了“海洋牧场平台等海上渔业休闲活动(设施)、渔港水域内交通安全”2个行业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


解读人员:政策法规科 李薇 

联系电话:0631-518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