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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文章来源: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 2021-04-2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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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

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1510上午9

二、听证会地点威海市蓝天宾馆1号楼2楼多功能厅(地址:威海市环海路1号)

三、听证方案

(一)听证项目:威海市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二)背景及实施理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还原其商品属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实现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并轨,并要求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企业经营状况等,按照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拟定市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三)主要内容

1.分步疏导,逐步并轨

第一步,年内适当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市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90元,阶梯气量保持不变。

1普通用户,按户年用气量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年用气量216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为年用气量216-336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48元;第三阶梯为年用气量超过33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4.35元。

2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用户,按户年用气量分两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年用气量1800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为年用气量超过18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为每立方米3.48元。

3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及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由每立方米3.15元调整为3.25元。

4对市区低保户、特困户给予适当用气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户每月补贴9元,按月随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步发放,发放时要特别注明所发补贴为天然气补贴补贴资金由各区(含开发区)财政予以保障。

5对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燃气供应企业给予适度补贴。

第二步,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按照气源采购成本加配气价格的原则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具体时间及价格水平另行确定。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后,对低保户、特困户继续给予适当补贴;对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燃气供应企业不再给予补贴。

2.其他相关配套措施

1)居民阶梯气价以年度为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内不累计、不结转。

2)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基数相应增加54立方米。

3)价格调整前,预购买气量的磁卡表用户已购买的预付气量价格不再追溯。

四、听证人

刘春雨  市发展改革委

侯冬素  市财政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  

、听证会参加人(23人)

(一)人大代表参加人

李世刚  公司总经理

(二)政协委员参加人

林海娜  公司总经理

(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人

孙文平  山东大学(威海)

林吉爽  威海市委党校

(四)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市政法委

于咏梅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全婷婷  市司法局

刘玉兴  市市场监管局

李忠远  市消费者协会

五)消费者参加人

张福芳  社区居委会职员

   公司部门经理

邵宗红  公司财务主管

刘观达  广播电视台主任

   公司经理

王倩明  律师

潘鹏飞  个体

李永娜  公司职员

   公司职员

毕晓靖  公司职员

   公司职员

(六)经营者

   威海港华燃气公司总经理

张小冬  北京燃气威海分公司总经理

六、旁听人员

任维斌  律师

李璐美  公司职员

姜忠强  集团主管

王颢颖  公司代理专员

王海鹏  公司经理

七、新闻媒体

董传葆  威海晚报 

广大市民对市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政策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听证会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市发(价格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5231949

电子邮箱:JGGL@wh.shandong.cn

通信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107室,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264200)。

特此公告。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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