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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21-00790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
内容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成文日期: 2021-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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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威海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草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设11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1人,其中,在编66人,非在编8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1188,实缴单位6865净增单位805家;新开户职工3.99万人,实缴职工39.99万人,净职工2.7万人;缴存额45.46亿元,同比增长7.02%2020年末,缴存总额352.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0%;缴存余额160.51亿元,同比增长7.7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2020年,12.1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90亿元,同比增长29.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57%,比上年增加13.1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92.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4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9万笔20.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90%60.62%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95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9万笔241.66亿元,贷款余额123.8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51%9.37%0.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16%,比上年末减少5.4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782510.1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4748.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207.14万元。

)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8.07亿元。其中,活期0.6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1亿元,协定存款32.32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16%,比上年末减少5.4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45261.61万元,同比增长3.59%。存款利息4605.3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0654.78万元,其他1.4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25605.33万元,同比增长10.2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268.99万元,归集手续费864.4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24.16万元,其他47.7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9656.28万元,同比下降4.00%。增值收益率1.28%,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2801.1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855.12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79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496.32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46.0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4765.2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3525.94万元,同比增长2.52%。其中,人员经费1393.92万元,公用经费409.02万元,专项经费17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3.23万元,逾期率0.0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46.05万元。2020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85%,国有企业占8.46%,城镇集体企业占3.28%,外商投资企业占9.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0%,灵活就业人员占0.04%,其他占1.49%;中、低收入占98.80%,高收入占1.2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36%,国有企业占3.47%,城镇集体企业占1.57%,外商投资企业占7.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2.5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7%,灵活就业人员占0.17%,其他占2.79%;中、低收入占99.65%,高收入占0.3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3.30%,租赁住房占1.2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5.7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0%,高收入占2.0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5.30万平方米,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4.09%,比上年末减少0.7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3733.2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4.73%90-144(含)平方米占59.84%144平方米以上占15.43%。购买新房占57.76%,购买二手房占42.2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7.8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2.17%,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60%30-40岁(含)占44.54%40-50岁(含)占22.79%50岁以上占6.07%;首次申请贷款占81.4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57%;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2.41%,比上年增加26.1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2020312日,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转发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威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主要措施及成效有:一是落实缓缴政策。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至20206月。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截止6月底,共有32家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754.21万元。二是降低缴存比例。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全年共有91家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减少缴存额692.26万元。三是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630日前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四是保障职工提取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购建房、提前结清贷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有受理时限要求的提取业务,延长受理时限至疫情结束后的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最高限额。一年来,为职工支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6271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办发〔202014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0年度职工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下限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威海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0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17800,最低限额为2010元。

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将缴存职工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由最高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是对双一流大学生加大信贷支持。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申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放宽到6个月,贷款额度不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三是恢复执行异地贷款政策。户籍属于威海市辖区范围的职工,在外地就业并缴存公积金,在威海市购买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四是恢复执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且所购房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在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后一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的金额。五是取消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限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间隔3年的时间限制。六是开展公积金余额抵扣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厅和手机APP申请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抵扣部分贷款本金。七是深入推进胶东五市间公积金互认互贷。职工在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或作为配偶参与申贷的,取消户籍限制。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0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含)以下2.75%,五年以上3.2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出台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政策,申请人提供经业主共同确认的出资协议及一年内的出资证明,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出资的费用。一年来,为职工加装电梯提取使用公积金50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依托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个人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3项业务“跨省通办”

2.经区、临港和石岛管理部启用新服务大厅。全市8个公积金服务大厅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每个窗口均可独立办理各类业务,实现“一窗受理、无差别服务”。

3.将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的审批权限下放至服务大厅,推动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提速到即时办结。

4.服务大厅摆放办事指南二维码,方便办事群众一扫可查,一点即知;设置帮办代办、投诉受理、吐槽找茬窗口和政务公开专区,实行“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5.针对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专用通道和业务办理“绿色通道”,推行预约上门和延时服务。

6.个人网上服务厅开通贷款预约及预受理功能,实现“最多跑一趟”。

7.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在服务大厅设立代办点,为职工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8.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一链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9.推进公积金网办功能与外部平台融合对接,完成了与省市两级政务网“一网通办”和“爱山东”APP接入工作。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完善公积金手机APP功能。将提取业务全部搬到网上办理,建立线上受理、上传材料,线下审批复核的模式,并增加了租房提取、农民工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调离本市提取、购建房和大修提取等7种提取,基本实现提取业务的全覆盖。

2.“电子证照”系统上线。1130“电子证照”系统上线运行,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以出具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结婚证和离婚证等电子证件,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

3.“一行一户”上线运行。1123日“一行一户”系统正式上线,通过“一行一户”项目,取消各区市管理部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业务跨机构办理的模式,实现由市中心统一管理和集中核算,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验收。12月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住建厅专家组的验收,标志着我市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管理更加完善,为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市区管理部通过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复核;高区、荣成、文登等3个管理部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区、高区、荣成等3个管理部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经区、石岛2个管理部和客户服务中心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经区、文登、乳山、石岛等4个管理部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1名工作人员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建系统先进个人。

 

 

                                                    威海市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326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