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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1-04032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丨关于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规划环评质量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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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生态环境部启动了2003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修订,并更名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以提高导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文件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切实提高规划环评质量的通知》(鲁环字〔2021〕24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

(二)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指导,依法依规召集规划环评审查。

(三)加大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监管,加强对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

(四)组织“三线一单”后续调整及建立区域环评制度时,加强与《新导则》的衔接,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政策解读联系人:陈政,0631-5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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