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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21-07404 发布单位: 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养殖用海综合整治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时间: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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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和《威海市远遥浅海科技湾区渔船及养殖用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拟对远遥科技湾区规划海域范围内的无有效权属的海上养殖设施进行清理,同时对因海上养殖设施清理导致的养殖渔船、岸基配套设施闲置的一并收回、拆除。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和《威海市远遥浅海科技湾区渔船及养殖用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参照《威海市区养殖用海整治规范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5〕47号),制定本通告。

三、出台目的

围绕建设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的总体要求,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改善近岸海洋生态环境,对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养殖用海进行综合整治,制定本通告。

四、重要举措

通告中进一步明确了整治范围、内容、时间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整治范围内的非法养殖用海,依法予以无偿清理;对符合要求的传统养殖用海,用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养殖设施的,按照《威海市远遥浅海科技湾区渔船及养殖用海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适当奖励,闲置养殖渔船予以收回拆解、岸基配套设施给予补偿拆除;对合法证件没有到期的,依法予以保留。对规定时限内不自行拆除无有效权属海域内养殖设施的,依法无偿强制清理。

五、政策解读人

马沛,523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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