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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192N/2021-06750 发布单位: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解读《威海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办法》

来源: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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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出台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我市食盐专营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食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食盐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在威海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下简称食盐企业)。

三、评定分几个等级?

食盐企业信用等级设置为三级,分别是A级:良好守信,B级:基本守信,C级:失信。

四、具体标准是什么?

A级企业: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按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内容》进行评价,综合评定结果为良好等级,即得分140分以上。

B级企业:指具备法定条件且能基本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内容》进行评价,综合评定结果为一般等级,即得分为100-140分。

C级企业:指具备法定条件,按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内容》进行评价,综合评定结果为较差等级,即得分为100分以下。

五、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申请

食盐企业进行信用承诺,并向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申请书》。

(二)考核评定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对食盐企业适用分类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必要时可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或聘请专家参与,在限定时限内完成。

(三)分类决定

分类评定完成后,将评定结果告知食盐企业。评定为A级企业的报市工信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公布。

六、分类监管措施有什么?

评级类别为“A”的企业,列入“标杆试点”一批名单,优先支持发展。评级类别为“B”的企业,列入“规范提升”一批名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善提升。评级类别为“C”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一批名单,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列入“黑名单”管理。

七、每年什么时间开展评定工作?

每年10月份组织开展食盐企业年度信用分级分类考核工作。

八、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盐业科)    姜明辉

联系电话:0631-520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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