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变更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的通知》(国海技发〔2020〕44号)文件要求,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由“齐连明”变更为“倪晨华”。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8〕40号),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管理中心举办单位由“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变更为“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0年6月30日,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完成事业单位法人与举办单位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