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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6-11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6-11
    • 发文字号:威医保发〔2020〕38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21-07-01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高值药品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威医保发〔2020〕38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各高值药品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现将医疗保险高值药品管理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7月1日后,阿比特龙、来那度胺、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四种药品继续按高值药品进行管理。

    二、新增荣成市中医院为全市医疗保险高值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其副主任医师于治凡、宋磊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同时将原威海市立医院高值药品责任医师周少杰调整为威海市中医院高值药品责任医师。

    三、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协议签订、即时结算、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强宣传,切实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