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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企业,这7条社保费减免政策了解一下

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人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实行顶格化、大力度、多举措的社保减负政策,通过“免、减、缓、降、延、保、优”政策工具箱,纾解企业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助推企业复工达产。

“免”——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减”——阶段性减免大型企业社保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缓”——允许企业缓缴社保费。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严重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报省厅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降”——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继续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的政策,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

“延”——允许企业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份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2月份补缴的,免收滞纳金。 “保”——保证参保人员权益不受影响。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缓、降、延的影响。目前我市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减免等政策实施后可保证制度及基金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优”——优化社保经办服务。主动提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降低社保费率、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等服务,企业免申报,自动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已缴纳2020年2月份社保费的企业,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对于办理缓缴社保费业务,可登录“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申报,无需现场办理。(通讯员 刘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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