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进一步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海洋发展局起草了《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提出修改建议并说明理由,于2020年4月20日前通过在线填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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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进一步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的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海洋强市战略部署,以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坚持质量兴渔、市场导向、创新驱动、依法治渔,全力打造“全空间、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体系,加快构建空间布局优化、生产方式低碳和产业结构合理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格局,推进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水产养殖业生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稳步建设现有的8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创建2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新增10处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70%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建成全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样板。到2035年,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和监督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格局基本实现。
二、科学布局养殖生产
(三)优化养殖发展布局。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划定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科学布局养殖发展空间。统筹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严格限制养殖水域滩涂占用,严禁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合理划定并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养殖生产空间和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市海洋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四)规范养殖生产行为。推动用水和养水相结合,实行轮作轮养、阶段性休养,降低传统养殖区水域滩涂利用强度。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制定威海市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养殖水域的适养物种、养殖规模、养殖密度,推行“生态疏养”可持续发展模式。(市海洋发展局牵头)
(五)拓宽养殖发展空间。引导近海养殖向深远海发展,鼓励开展北黄海冷水团、大型养殖工船、抗风浪智能网箱等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借助东北亚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秘书处永久落户威海的优势,拓展与日韩等东北亚国家的水产养殖合作。推进斐济—中国渔业综合产业园、巴布亚新几内亚等海外渔业基地建设,开拓水产养殖发展新空间。(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三、大力推广健康生态养殖
(六)推广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在桑沟湾、爱伦湾、临洛湾等30万亩适宜海域,推广以“唐启升院士721养殖模式”为主的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利用海带、海参、鲍鱼、扇贝、海水鱼等养殖品种间的互补优势,提高养殖产品质效,控制近岸水域富营养化,打造高质量海洋牧场,示范引领全球海水养殖绿色生态化发展。(市海洋发展局牵头)
(七)加快生态养殖浮漂更新改造。借助全省生态浮漂更新试点机遇,加快淘汰近海筏式、吊笼养殖用泡沫浮漂、劣质塑料浮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PE等新材料环保浮漂,到2021年,更新生态环保材质浮球不低于500万个。(市海洋发展局牵头)
(八)推进养殖尾水及废弃物治理。依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实施养殖尾水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推进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九)加强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支持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等区市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新增一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和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减少冰鲜杂鱼等直接投喂。鼓励生态饲料的研发和应用。(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十)加快提升种业支撑能力。加强优良种质资源引进、良种培育和良种扩繁,在文登区泽库镇、荣成市虎山镇、乳山市徐家镇、南海新区小观镇规划建设4处高标准现代水产种业园区,在高区双岛湾集中打造 1 处国家级海洋生物遗传育种中心,在全市打造10 处专业性育种基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良种繁育龙头企业,树立全国水产种业发展示范典型。科学开展水生生物苗种增殖放流,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大松江鲈鱼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完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配合)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十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养殖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和质量标准制修订。严格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跟踪评估和能力验证,加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力度。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二)强化投入品管理。严格落实兽(渔)药、兽(渔)用处方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渔)药等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水环境改良剂的使用,健全投入品使用记录和风险监测制度,加强养殖生产相关记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投入品的行为。(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十三)加强疫病防控。建立1处市级水生生物健康促进中心、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4处县级分中心和一批疫病防控监测点,提高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处置能力。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监督执法。开展无规定疫病水产苗种场试点建设,支持水产养殖用疫苗推广,推进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市海洋发展局牵头)
五、加快产业创新发展
(十四)构建碳汇渔业。大力发展经济藻类养殖和贝类养殖,开展海草床和盐沼修复工程,扩大碳汇量,修复碳汇生境。推进焦念志、唐启升等院士专家在我市建立碳汇实验室,加快桑沟湾贝藻碳汇实验室、楮岛海草床生态系统碳汇观测站等科研平台建设。加快海带养殖碳汇交易方法学备案,推动碳汇资源市场价值变现。到2025年,基本建成引领全球的现代化碳汇渔业示范体系。(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十五)提升养殖装备化和信息化水平。依托远遥浅海科技湾区和全市20个涉渔类的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大型养殖工船、深远海抗风浪养殖网箱的研发应用及配套的自动投饵机、网箱监控装备、水质检测装备、疫苗注射机等设备技术攻关。推进海带、牡蛎、海参等高产量海产品生产、加工机械研发。推广现代节水、节能、循环、减排、尾水处理的设施设备。推进水产养殖与观测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智慧渔业应用基地。(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配合)
(十六)延伸产业发展链条。发挥东北亚水产品交易中
心、威海海洋商品国际交易中心、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等载体作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海洋生物与健康食品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完善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打造全国最大的海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基地。加强水产品市场培育,完善水产品销售线上线下经营体系,促进水产品国际贸易稳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区生态化、景观化、休闲化改造,提升“中国休闲渔业之都”“中国休闲渔业旅游魅力市”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配合)
(十七)强化科技支撑。依托与黄海水产研究所合作成立的黄海渔业科技创新研究院、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等高等院所,强化科技支撑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创新团队+基层渔技推广体系+高素质渔民培训”的新型渔业科技服务模式,推进“一带一路”渔业合作,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共建联合实验室。(市海洋发展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十八)完善养殖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100家水产养殖重点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渔民提供全程服务。鼓励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推行“大渔带小渔”发展模式,实现养殖户与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有机衔接。(市海洋发展局牵头)
(十九)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挖掘水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全力打造“威海刺参”、“荣成海带”、“乳山牡蛎”、“文登蚝”特色品牌。支持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和国际认证,加强绿色水产品品牌保护和宣传推介。(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配合)
六、落实保障措施
(二十)加大资金投入。各区市要支持将水产养殖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牵头)
(二十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农渔发〔2019〕1号、鲁农渔字〔2019〕43号要求,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保护养殖者权益。各区市要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评价内容,各区市要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国务院同意、专门针对水产养殖业的指导文件。为抢抓机遇,加快推动“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建设。去年以来,我局多次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部局”)汇报,部局同意我市结合地方特色,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我市提出的创建全国第一个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并在我市召开全国首次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现场会的工作思路。
按照部局要求,争创示范市、召开现场会,以市政府层面出台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相关文件是必备条件。为加快工作推进,我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我局于2020年3月19日,公开征求对《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截止4月20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