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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慢性病报销比例的问题

文章来源: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时间: 2020-12-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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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来电咨询: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针对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请落实处理。

市医疗保障局答复:1.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可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66种)和特定门诊慢性病(18种)。普通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按一档、二档缴费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500元、1000元。特定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报销比例为80%。2.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900元,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起付标准为3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支付比例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报销。尿毒症门诊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实行定额结算,实现“零负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