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渔港渔船管控水平,充分发挥渔港在渔业资源管理、渔船安全监管和促进乡村振兴中的枢纽作用,拟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为此,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意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意见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王超,林治岐
联系电话:0631-5220660,5230862
传真:0631-5232296
电子邮箱:hfjyzk@wh.shandong.cn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0年10月19日
关于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渔港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以深化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为核心,落实港长对渔港、渔船、船员、渔获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的督导、协调、指导责任,强化渔港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渔港防灾减灾、污染防治、渔业资源管理和综合监管能力,为“依港管船”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渔港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渔港港长职责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渔港主体责任。依据渔港等级、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实行渔港分级管理。
2.坚持陆海统筹、综合管理。推进陆地码头、港池统筹治理,以渔港为平台和载体,强化渔业资源管理、渔船安全管理、渔港生态环境保护、渔港生产经营管理,促进依港管港、船、人、渔获、安全落到实处。
3.坚持问题导向,因港制宜。根据各地区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立足渔港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研究、科学分析、整合资源、找准对策,实行“一港一策、精准治理”。
4.坚持机构驻港、闭环监督。推动执法管理力量进驻渔港,加快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建立综合协调、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构建全环节联动的线上线下闭环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违规渔船“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6月底,全市所有渔港(以2020年全国沿海渔港核查数据为准)全面实施渔港港长制,中大型捕捞渔船(含44.1千瓦以上捕捞渔船)停泊渔港实现驻港监管全覆盖。全面实施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渔获物定港上岸制度,渔港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到2025年底,全市渔港规划建设全面优化,渔港服务渔业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渔业资源管控、依港管船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渔港渔船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全市渔港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组织体系
(一)渔港港长设置。
1.组织形式。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渔港港长组织体系。市政府、沿海区市(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市级、县级渔港总港长,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渔港总港长。各渔港设立渔港港长,原则上“一人一港、一港一长”。其中,人工渔港的港长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担任,对停泊44.1千瓦以上捕捞渔船渔港的港长安排副科级(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人员担任,自然港湾(含渔船集中停泊点)的港长由村(居)委会负责人担任。对2020年全国沿海渔港核查未纳入核查范围的渔港(含养殖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等),沿海区市、开发区也要参照渔港港长制有关要求设立渔港港长,纳入渔港港长制管理范围。
2.港长职责。市级渔港总港长负责领导全市渔港港长制落实工作,监督指导县级渔港总港长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渔港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渔港管理职责;组织召开县级渔港总港长会议,研究解决全市渔港管理重大问题和县级渔港总港长提交的问题;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渔港内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县级渔港总港长负责本行政区域渔港港长制落实工作,监督指导镇级渔港总港长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本级渔港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渔港管理职责;组织召开镇级渔港总港长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渔港管理重大问题和镇级渔港总港长提交的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交至市级渔港总港长;组织开展本区域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渔港内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镇级渔港总港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港港长制落实工作,监督指导本区域渔港港长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召开本区域渔港港长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渔港管理重大问题和渔港港长提交的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提交至县级渔港总港长;协助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开展渔港管理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定期组织渔港管理、安全生产、渔船管控督导专项检查,指导本区域渔港港长进行渔港管理。
各渔港港长负责监督指导渔港管理工作,对渔港渔船实施组织化管理和严管严控,协助相关部门依职责对渔港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渔港所有人或经营人履行渔港管理主体责任、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渔船管控等责任;督促渔港对停泊渔船实施进出港报备等动态监管;督促渔港、渔船落实污染防治和防风、防火、防碰撞等措施;协助海洋发展主管部门进行限额捕捞和渔获物定点上岸管理,探索建立渔获物可追溯制度;对渔港管理中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镇级渔港总港长报告。
(二)渔港港长制办公室设置。
1.设置方式。市、县两级设置渔港港长制办公室,镇(街道)也要明确相关工作机构。市级渔港港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发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发展局、商务局、应急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和威海海事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县级渔港港长制办公室参照市级设置。
2.工作职责。渔港港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渔港总港长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渔港港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渔港港长办事机构完成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渔港管理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海洋发展局:负责渔港港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沿海区市、开发区加强渔港管理,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等;牵头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的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负责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组织申报工作,落实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承担海洋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教育、督促渔船经营人通过合法渠道购进、使用成品油,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渔港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渔港项目立项,做好渔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项目储备,将涉渔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市公安局:加强渔港码头、出海船舶治安管理,督促落实公安部出海船舶、人员信息备案制度,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成品油违法犯罪、破坏海洋渔业资源、伪造公文、寻衅滋事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海岸线以内的涉渔“三无”船舶,并对阻碍查处涉渔“三无”船舶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据职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市财政局:指导沿海区市、开发区做好渔港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执法管理力量驻港监管、运行等经费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渔业用工招聘服务,组织开展渔业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行政审批局共同负责渔港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审批手续,优先保障渔港公益性项目用地。
市生态环境局 :督促指导渔港开展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环评,牵头开展陆源污染物排放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负责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参与应急处置。依据职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渔港内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依据职责与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负责渔港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较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海洋灾害防治工作。依据职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负责渔港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审批手续,优先保障渔港公益性项目用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批发零售市场、餐饮单位、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水产品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违法行为。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市气象局:负责海洋灾害性天气和防灾减灾方面气象预报和发布。
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导、监督渔港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指挥渔港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威海海事局:依照职责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三)工作制度
1.建立渔港港长巡港制度。全市渔港总港长每年至少巡港1次,县级渔港总港长每季度至少巡港1次,镇级渔港总港长每月至少巡港1次,渔港港长每旬至少巡港1次;伏季休渔期间,各级港长应适当增加巡港次数,通过巡港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
2.建立渔港港长会议制度。由渔港总港长、渔港港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渔港港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渔港港长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建立渔港港长制办公室会议制度。各级港长制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通报渔港港长制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调度渔港总港长确定事项,强化组织指导、协调联动,督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渔港规范化管理工作。
4.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将渔港港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树优重要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海洋渔业船舶捕捞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本区域渔港渔船不履行主体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污染、伏休违规等事件被上级通报的,镇级渔港总港长要约谈渔港港长、渔港所有人和经营主体;被通报2次的,县级渔港总港长要约谈镇级渔港总港长;被通报3次及以上的,市级渔港总港长要约谈县级渔港总港长。被上级立案调查或要求追责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越界非法捕捞等严重涉外渔业违法违规事件的,按照《山东省涉外渔船综合管控责任追究措施(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渔港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山东省渔业港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渔港认定,深入实施渔港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科学制定颁布港章港规,明确港权港域港界,设立港碑(标),完善进出港、规范作业、环境卫生等渔港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渔港违规惩处制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推进驻港监管机制。沿海各区市、开发区要组织海洋发展、公安、海警等涉渔部门和沿海镇(街道)渔业管理力量,根据渔港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统筹配备专职驻港管理人员,确保中大型捕捞渔船(含44.1千瓦以上捕捞渔船)停泊渔港实现驻港监管全覆盖。其中,二级以上和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实现渔政渔港监督执法力量驻港监管,配齐配足执法和信息化装备。对未实现驻港监管的渔港,要明确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渔港渔船组织化管理,推动渔业基层管理组织进驻渔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三)加大依港管船力度。贯彻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建立以船长、船舶经营主体报告为主,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实施渔船进出渔港登记制度,渔港应核实进港渔船身份,检查出港渔船安全设备以及船员配备等情况,并做好相应登记记录。实施渔船“母港”停靠制度。渔船应选择经常作业地的一处渔港作为固定停靠“母港”,除紧急避险情形外,渔船均应在“母港”停泊、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物资。确因紧急避险需要离港的,要提前申请批准,全程保持通导设备畅通,避险完成后应立即返回“母港”。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要对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登记情况和“母港”停靠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船籍港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渔船管控工作。靠泊港所在地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渔港主体责任,对非本港渔船靠泊要加强监督管理。渔港经营单位要实施常态化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严禁“三无”船舶停靠,不得为违法渔业船舶提供港口服务,严防“带病”渔船出港。结合进出港报告、登记和“母港”停靠制度,加强伏季休渔管理,推动实施渔获物定点上岸管理制度和渔获物可追溯机制,探索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捕捞限额管理。
(四)强化渔船船员管理。渔港应检查出港渔船船员配备情况,对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业执法机构予以查处。对发现的非法用工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渔业船员配员标准,引导从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安全基本素质。
(五)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全面完善渔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配齐配强消防、安检、防灾等基础设施、应急物资,加强成品油监管,严格落实防风、防火、防碰撞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快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2022年6月底前,在全市所有渔港建立健全渔港渔船视频监控和“三网合一”监管系统,并纳入全市统一监控网络,加快打造“智慧渔港”,全面提升24小时监控能力。加强渔港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查消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防发生涉外渔业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及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渔港规划建设。按照“满足生产、利于安全、方便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渔港建设,重点打造综合性大型渔港,不断扩大渔港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渔港经济区发展水平。要优化渔港总体布局,对常年闲置、利用率不高及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批准建设的渔港和小型渔业码头、渔船停泊点等,要采取政府收购、改变性质用途等方式,及时清理整治。
(七)加快渔港环境治理。按照“全国文明渔港”创建标准和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要求,全面推进渔港环境综合整治。要按照渔港环境整治标准,加大对全市人工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有渔船停泊自然港湾的整治力度,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实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全覆盖,并建立整治长效机制,打造无废渔港、精致渔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要整合涉渔资金,加大对渔港规划建设、渔港环境整治、渔港升级改造、智慧渔港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稳定和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向渔港建设集聚,鼓励引导社会各界资金投入渔港建设。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各种方式全面宣传推广渔港港长制政策,让从业人员和全社会及时了解有关措施,形成共识合力。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渔港港长名单,在渔港码头显著位置设置渔港港长公示牌,标明港长职责、渔港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港长制落实情况和渔港规范化管理效果开展日常监督与评价。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渔港港长制办公室要参照《威海市主要渔港(2020年全国沿海渔港核查数据)》,梳理本区域纳入渔港港长制渔港及渔港总港长、港长情况,填写《渔港总港长、港长备案表》,于5月 日前报市级渔港港长制办公室;同时,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市级渔港港长制办公室。
附件:1.威海市主要渔港(2020年全国沿海渔港核查数据)
2. 区(市)渔港总港长、港长备案表
附件1
威海市主要渔港
(2020年全国沿海渔港核查数据)
序号 | 渔港名称 | 地理位置 | 渔港类型 |
1 | 远遥渔港 |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办事处 | 人工(中心) |
2 | 张家埠渔港 |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埠口村 | 人工 |
3 | 白云渔港 | 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 | 人工 |
4 | 埠口渔港 |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埠口村 | 人工 |
5 | 石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渔港路179号 | 人工(中心) |
6 | 沙窝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沙窝岛村 | 人工(中心) |
7 | 龙眼港渔业港区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西霞口村 | 人工 |
8 | 青鱼滩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寻山街道樊家庄村 | 人工 |
9 | 泓运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西南海村 | 人工 |
10 | 桃园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桃园村南 | 人工 |
11 | 海成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朝阳西路888号 | 人工 |
12 | 朱家圈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朱口村 | 人工 |
13 | 院夼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院夼村 | 人工 |
14 | 鑫弘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山西头村 | 人工 |
15 | 沙口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沙口村 | 人工 |
16 | 人和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码头村 | 人工 |
17 | 马家寨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马家寨村 | 人工 |
18 | 楮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东楮岛社区 | 人工 |
19 | 镆铘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岛西庄村 | 人工 |
20 | 俚岛湾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俚岛村 | 人工 |
21 | 沙咀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虎山镇沙咀子 | 人工 |
22 | 东海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渔港路173号 | 人工 |
23 | 王家湾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牧云中路289号 | 人工 |
24 | 蚧叭窝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蚧口社区 | 人工 |
25 | 赤山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黄海中路66号 | 人工 |
26 | 荣通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黄海南路298号 | 人工 |
27 | 石岛新港渔业港区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海港路19号 | 人工 |
28 | 大鱼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大鱼岛村 | 人工 |
29 | 宝马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 | 人工 |
30 | 明鑫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 | 人工 |
31 | 和兴港渔业港区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蚧口路8号 | 人工 |
32 | 蒲家泊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新星居委会 | 人工 |
33 | 落凤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34 | 马兰湾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礼村 | 人工 |
35 | 河口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河口村 | 人工 |
36 | 龙须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大西庄村 | 人工 |
37 | 明东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大西村 | 人工 |
38 | 寻山所村前滩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寻山街道寻山所村 | 人工 |
39 | 墩西张家村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寻山街道墩西张家村 | 人工 |
40 | 青龙嘴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寻山街道蔡家庄村 | 人工 |
41 | 鸭子石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寻山街道蔡家庄村 | 人工 |
42 | 涨蒙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涨蒙村 | 人工 |
43 | 寨前伯口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寨前村伯家岛 | 人工 |
44 | 开发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西北河村 | 人工 |
45 | 山西头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山西头村 | 人工 |
46 | 禾丰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沙窝街888号 | 人工 |
47 | 沙北头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沙北头村 | 人工 |
48 | 靖海卫村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人和镇靖海卫村 | 人工 |
49 | 北方水产有限公司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颜家村 | 人工 |
50 | 香山前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烟墩角村 | 人工 |
51 | 烟墩角养殖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烟墩角村 | 人工 |
52 | 瓦屋石社区大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瓦屋石社区 | 人工 |
53 | 瓦屋石社区东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瓦屋石社区 | 人工 |
54 | 瓦屋石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瓦屋石村 | 人工 |
55 | 大连獐子岛荣成分公司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 | 人工 |
56 | 南我岛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南我岛村 | 人工 |
57 | 烟墩角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联络湾 | 人工 |
58 | 后疃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后疃社区 | 人工 |
59 | 后神堂口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后神堂口村 | 人工 |
60 | 峨石山社区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峨石社区 | 人工 |
61 | 高家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东高家村 | 人工 |
62 | 大庄许家南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大庄许家村 | 人工 |
63 | 陈冯庄村北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陈冯庄村 | 人工 |
64 | 草岛寨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草岛寨村 | 人工 |
65 | 德兴养殖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镇苍耳崖村 | 人工 |
66 | 瓦屋石社区北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瓦屋石社区 | 人工 |
67 | 东烟墩南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俚岛东烟墩社区 | 人工 |
68 | 塘子咀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虎山镇岳家村 | 人工 |
69 | 张家村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张家社区 | 人工 |
70 | 崮山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崮山前村北 | 人工 |
71 | 养鱼池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马山东公鹅嘴村 | 人工 |
72 | 东霞口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73 | 海洋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74 | 恒旺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75 | 龙须水产公司西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76 | 落凤岗东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77 | 腾达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落凤岗村 | 人工 |
78 | 龙须水产公司东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大西庄村 | 人工 |
79 | 大洋渔港 |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大西庄 | 人工 |
80 | 乳山口渔港 | 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口镇旗杆石村 | 人工(农业农村部中心渔港项目) |
81 | 南泓渔港 | 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镇南泓南村 | 人工 |
82 | 和尚洞渔港 |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大陶家村 | 人工 |
83 | 小石岛渔港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怡园街道小石岛附近 | 人工 |
84 | 皂埠渔港 | 威海经区崮山镇皂埠村 | 人工 |
85 | 前岛渔港 | 威海市南海新区滨海街道前岛村 | 人工 |
86 | 黄泥湾渔业港湾 | 威海市环翠区 | 自然港湾 |
87 | 柳树湾渔业港湾 | 威海市环翠区 | 自然港湾 |
88 | 白沙口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89 | 单家河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0 | 杜家湾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1 | 宫家岛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2 | 挂子场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3 | 葫芦湾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4 | 乳山湾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5 | 塔岛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6 | 西黄岛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7 | 小青岛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8 | 小石口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99 | 洋村口渔业港湾 | 威海市乳山市 | 自然港湾 |
100 | 麻子港渔业港湾 |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 自然港湾 |
101 | 海埠渔业港湾 |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自然港湾 |
102 | 长峰渔业港湾 |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自然港湾 |
103 | 浪暖口渔业港湾 | 威海市南海新区 | 自然港湾 |
104 | 五垒岛渔业港湾 | 威海市南海新区 | 自然港湾 |
105 | 小汪子渔业港湾 | 威海市南海新区 | 自然港湾 |
106 | 寨前渔业港湾 | 威海市南海新区 | 自然港湾 |
附件2
区(市)渔港总港长、港长备案表
区(市)(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 总港长 设置 | 区(市)渔港总港长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区(市)渔港副总港长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成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办公室 | 设在: , (兼)任办公室主任 | |||
镇(街道)总港长、港长设置(含村(居)) | 镇(街道) | 镇(街道) | 镇(街道) | ...... |
总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 总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 总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 ||
1. 渔港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 渔港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3. ...... | 1. 渔港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 渔港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3. ...... | 1. 渔港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 渔港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3. ...... |
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5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并提出了推进实施的主要措施。为积极响应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渔港港长管港管船管人管渔获管安全,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施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的通告》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我局于2020年10月19日,公开征求对《关于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意见》的意见,截止11月20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