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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16-04186 发布单位: 房管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6-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2023-07-14 文号:

《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解读

来源: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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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具体实施方式,由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本办法所称货币补贴,是指由市和各区按照规定标准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租房居住;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和各区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申请成为保障对象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取得威海市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虽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但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家庭特殊困难而无房居住的,经民政、房管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三、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是什么?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按每户4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

  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状况的不同,实行分类差别补贴。对低保家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全额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标准的75%补贴。

  保障对象领取补贴后,可根据家庭居住需要,自行选择和租赁适当的住房。

  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应到哪里提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以下统称受理机关)提出。受理机关可委托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