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来电,反映其有一辆车辆脱审,名下其它车辆也无法办理过户,咨询是否有政策依据,请落实处理。
市交警支队答复:根据《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第三项规定,对于存在大中型公路客运、大中型旅游客运、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面包车六类车辆的,其在办理各类业务时,存在有逾期未检或应报废的机动车的,要责成先办理定期检验或注销登记后再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