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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14-02338 发布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4-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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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海水浴场管理,维护海水浴场秩序,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保护公共沙滩及其海域的生态环境。

  二、问:本《办法》的制定有何必要性?

  答:目前,我市海水浴场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管理不规范。目前,除了国际海水浴场各项配置设施比较齐全外,其他海水浴场还存在配置设施不齐全、环境卫生差、污水乱排、停车场及公厕无序经营、乱收费、海蜇等海洋生物伤人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滨海城市的良好形象和游客正常休闲。二是无序开发。海水浴场乱搭乱建还存在着无序开发使用的情况,在市民的人身安全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三是管理主体不清。海水浴场责任主体不明确。因此,有必要出台《威海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

  三、问:本《办法》的起草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四、问:海水浴场如何来定义?

  答:《办法》规定海水浴场是指依托适宜的海滩和海水条件,能够向公众开放,以游泳休闲功能为主的,经批准设立的公共休闲场所。

  五、问:海水浴场的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答:市园林局相关人员介绍到,海水浴场的设立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海岸带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要求。海水浴场的划定,市建委牵头,会同规划、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旅游等部门和所在市(区)政府(管委)共同提出划定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海水浴场。

  六、问:海水浴场管理部门都有哪些责任?

  答:市建委是全市海水浴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水浴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各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确定的海水浴场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海水浴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公安、安监、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海水浴场相关管理工作。

  七、问:本《办法》对游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本《办法》明确规定了面对突发事件时管理单位有责任组织游客进行安全处置,同时游客应当服从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要求,不得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活动。

  八、问:本《办法》何时生效,有效期多久?

  答: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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