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或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lj.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5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866801,传真:0631-58668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保密法》和《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修订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文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其中文旅动态129条,通知公告51条,行政执法公示64条,发布政策解读6件。回应政民互动22件,公开15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线上申请1件,信件申请1件,申请人类别均为公民,内容主要涉及旅游景区名录、文化旅游统计数据等方面。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结率100%。同2020年相比申请数量相同,申请公开内容略有差别。2021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予以提供,未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修订了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文件,健全了规章制度体系,制发了《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并分解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与全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严格审查,精心落实。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网站管理建设。优化完善门户网站,设有新闻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政民互动等公众服务栏目。加强对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管理运维,提高信息更新频次。本机关在威海市图书馆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做好新媒体建设管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七类宣传渠道,搭建全方位、多样化的新媒体发布平台。2021年,“文旅威海”官方微信共发布信息1908条,总阅读量77万,粉丝增加0.37万人,总粉丝量8.05万。“文旅威海”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4386条,总阅读量1858.7万,粉丝增加1.6万人,总粉丝量42.43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细化工作细则,压实责任。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梳理信息及上传发布信息。执行业务培训计划,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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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0 | ||
行政强制 | 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提高,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缺少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展现方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主动,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基本指标》,对网站各栏目内容进行保障,坚决杜绝出现网站“四不”问题。按要求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网站重要信息;动态类栏目及时进行内容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栏目根据文件制发时间, 在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附件下载与在线系统运行良好。主动指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工作交流,及时提醒各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注意事项, 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加强改进,做好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工作。一是丰富解读形式。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结合政策自身特点、内容和受众等,合理选择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二是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 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解读内容通俗易懂,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公开理念,推进政务公开落地落实。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办复率100%,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建议事项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5件,占建议总数的100%。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8日
相关链接: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