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会信用指标体系,更好地发挥信用管理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作用,保证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市社会信用办在汇总整理各级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荣成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评价规定修订意见》,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月11日前书面报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591611,传真:7591613,电子邮箱:rcsxyb@163.com。 《荣成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评价规定》修订意见.docx
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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