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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5-23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5-23
    • 发文字号:威文旅发〔2023〕51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文旅发〔2023〕51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市直旅游企业:

    现将《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3日


    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节事活动、设施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等重点内容,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文旅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制定完善文旅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级文旅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推动企业、部门、属地三方责任一体落实,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文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文旅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文旅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做出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文旅单位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文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要推动文旅单位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在落实省政府安委会提出的7条要求外,还要重点对照以下5个方面,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①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排查文旅企事业单位是否树牢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员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②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排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单位以及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制定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情况,是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火提示牌设置情况,是否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值守制度,消控室值班视频监控是否正常有效,是否建立森林防火救援队伍。③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旅行社是否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租车做到“五不租”;是否重视导游安全教育,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④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A级旅游景区是否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目录以外的设施设备(玻璃栈道、步步惊心等)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相关设备是否取得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相关人员是否取得设施设备作业相关证书。⑤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相关活动是否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等5类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和文化和旅游领域5类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推动检查流程标准化、检查内容标准化、隐患整改标准化,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

    4.大力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和宣传解读。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行业内文旅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文旅单位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驻点监督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

    5月26日前,制定印发文旅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台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对文旅领域排查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安排。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1日—7月31日)

    1.督促文旅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鼓励、支持文旅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4.做好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8月1日—11月30日)

    1.聚焦文旅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组织开展全市文旅行业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全市集中开展全覆盖异地执法。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统计各区市文旅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根据实际适时组织情况通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请各区市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附件1)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谁发现谁挂牌”的原则,由上至下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本级政府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区市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及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不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


    附件:1.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文化和旅游领域5类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9

    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家)


    10

    制度措施不落实(家)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3

    省、市、县政府负责同志

    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4

    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省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8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附件2


    设施设备重点事项检查表

    (特种设备及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的设备)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现场|限期)

    备注

    1.在用的设施设备是未取得许可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2.在用的设施设备是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3.在用的设施设备是已经报废的




    4.在用设施设备存在必须停用修理的超标缺陷




    5.设施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6.在用设施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7.设施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缺少、失效或失灵




    8.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或热水锅炉改为蒸汽锅炉使用的




    9.在用设施设备是已被召回的(含生产单位主动召回、政府相关部门强制召回)




    10.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11.使用被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设施设备




    12.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高风险旅游项目重点事项检查表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现场|限期)

    备注

    1.经营空中、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进行营业




    2.攀岩、冲浪、漂流、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玻璃栈道、索道、滑道、跳伞等旅游项目,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进行营业





    大型活动重点事项检查表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现场|限期)

    备注

    1.举办大型活动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按照 GB/T33170进行安全评估、人员管控、场地布局、设施建设和安保资源配置等,或者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举办规模




    2.大型活动未对易产生人群聚集的活动中心场地及狭窄通道、出入口、上下坡、楼梯、桥梁、涵洞、观景场所等区域进行重点监测




    3.大型活动过程中,承办者未针对恶劣天气、火灾、气体泄漏、人为破坏基础设施等风险较高的突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测、及早发现征兆




    4.旅游景区未按规定核定最大承载量,未按规定公布最大承载量和实时客流量,未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





    交通安全重点事项检查表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备注

    1.旅游包车使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使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使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使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使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2.旅游客船安全技术状况、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旅游客运码头重要设备及应急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故障




    3.A级旅游景区内运行客车无合法手续






    消防安全重点事项检查表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现场|限期

    备注

    1.歌舞厅、演艺厅、 KTV、 网吧等场所在建筑物地下二层及以下的位置;设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2.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3.甲、乙类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4.文旅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5.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7.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 规定的A 级




    8.其他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判定标准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