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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23-00440 发布单位: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规范市区近岸海域养殖管理保障市民及游客正常亲海活动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时间: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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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区近岸海域养殖管理保障市民及游客正常亲海活动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有效解决市区近岸养殖用海与市民及游客亲海之间的矛盾,2023年2月1日,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市区近岸海域养殖管理保障市民及游客正常亲海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一、《通告》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及“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推进,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到海边亲海游玩成为人们日益喜爱的休闲方式。市区的海岸线大部分为砂质与基岩岸线,既适宜市民及游客亲海、垂钓、游玩,同时也是海珍品的天然生长场所,是我市传统的优良养殖海域。为进一步规范市区近岸养殖单位养殖活动管理,保障市民及游客正常亲海活动,服务精致城市建设,印发了本《通告》。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1.亲海类型的划分及管理要求:根据市区海域确权情况和具体用途,将市区海域亲海类型划分为三类:不开放区、限制开放区及完全开放区,分别设立了不同的亲海管理要求。(1)不开放区指:海上筏式养殖区、人工鱼礁区、水产原良种场以及港口区、航道区、军事管理区,这类海域非经海域使用人同意,市民及游客不得进入此区域亲海游玩;(2)限制开放区指:市区近岸、环岛浅海底播增养殖区及市区幸福公园至悦海公园近岸海域,市民及游客在浅海底播增养殖区可以选择安全地带从事垂钓、游玩等亲海活动,但非经海域使用权人同意,不要在此区域游泳和拣拾海珍品;在市区幸福公园至悦海公园近岸海域,市民及游客可以从事垂钓、游泳、游玩等亲海活动,但禁止利用各种专业潜水设备,采取翻动防波堤前沿护底块石及压脚棱体的方式拣拾海参等海珍品;(3)完全开放区指:除不开放区和限制开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包括海水浴场、滨海公园、部分砂质岸线以及没有确权且适宜游玩的海域,市民及游客可以在此区域选择安全地带从事垂钓、游玩、游泳、赶海等亲海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

2.规范养殖业户的看护行为:养殖业户要依法用海,文明看护,不得在养殖区域私设警戒线和散养凶猛犬类,不得霸占海岸海滩限制外人进入,不得实施没收或折断钓具等野蛮粗暴的护海行为,不得阻碍市民及游客正常的亲海活动。

3.规范市民及游客的行为:应依法亲海、文明休闲,严格遵守亲海通告要求,不得干扰海域使用权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要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不得在海岸和海域乱扔垃圾,垂钓所获幼鱼类要放归大海。

4.监督执法:海洋发展、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海陆日常巡查,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凡不听劝告、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下一步亲海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签署亲海承诺书,为促进市区近岸用海单位和个人对亲海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打造良好的亲海用海秩序,我局依托养殖行业协会,鼓励用海单位签订亲海承诺书,引导用海单位文明看海护海,保障市民游客合理的亲海诉求。

二是强化执法巡查,及时处置矛盾纠纷。为确保亲海政策的落实,市区两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立依法亲海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和处理亲海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建立亲海投诉受理制度,掌握亲海投诉的基本情况和规律,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实行违规约谈制度,对违反亲海规定的业主和个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违规看护行为。

三是大力开展亲海政策宣传。为使亲海管理政策得到广泛宣传,维护市民游客的合法亲海权利,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亲海管理政策宣传制度。在适宜亲海区域及时更换亲海通告牌,明确各类用海功能区的管理要求以及养殖业户和市民游客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标明举报投诉电话,切实督促市民及游客文明亲海;在旅游高峰时期,通过电视台、报纸、公众号、“海洋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亲海管理政策,帮助市民游客了解亲海管理要求;通过座谈的形式重点对养殖业户进行政策解读,将亲海通告直接发到养殖户手中。

政策解读人:市海洋发展局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副科长贾晓娜,电话:523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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