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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3-0457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认真贯彻鲁医保发〔2023〕1 号文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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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平稳有序实施,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发〔2023〕1号文件优化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号),根据文件相关精神,我们将文件予以转发,同时,作出进一步要求,切实保障相关工作平稳落地。

二、相关要求

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要求各级医保、卫健、财政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树牢人民健康至上的理念,强化全局和大局意识,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按照省确定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配合,精心实施,实时跟踪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地抓紧抓细抓实。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各级医保、卫健、财政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每名相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窗口人员和热线电话人员等都能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准确解答群众疑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密切关注舆情,切实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保障政策顺利实施。各级卫健部门要指导好医疗机构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认定、信息登记与上传等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好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切实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诊疗费用审核认定、相关信息和数据的统计上传等,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费用,确保政策落实规范有序,确保患者费用应报尽报。各级医保、财政部门要强化基金和资金监管,适时联合开展检查,确保基金支付有序,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各区市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保障工作。所需资金由各区市财政先行支付,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予补助,剩余实际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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