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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林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河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湾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农业_林业_水利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7-26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7-26
    • 发文字号:威林长办发〔2022〕6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林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河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湾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

    威林长办发〔2022〕6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林长制、河长制、湾长制办公室,市林长制、河长制、湾长制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林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河长制办公室   威海市湾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的意见


    湿地是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考察中强调湿地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湿地保护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和我市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职责,现就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黄河流域、视察山东时所作出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办、河长办、湾长办以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2022年底前,在全市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三长协作、部门联动的湿地保护管理新格局,提升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能力。到2025年底前,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林长办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河长办和湾长办,以及林业、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和海洋等林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掌握湿地资源数据。河长办、湾长办及林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依据湿地数据,明确职责范围内的湿地管护责任,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每年12月底前,市、区市两级林长办负责汇总两级河长办、湾长办及林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本年度职责范围内的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专家咨询制度。林长办会同河长办和湾长办,负责组建以河长办、湾长办及林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技术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湿地保护专家咨询队伍。林长办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召开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专家咨询会议,为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湿地保护名录、制定相关标准、湿地有关建设项目论证等提供评估论证业务服务。

    (三)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协作制度。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应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制度,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探索建立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广湿地保护先进技术等湿地保护修复有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依法依规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湿地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湿地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林业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发布一般湿地保护名录和范围。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湿地的管理和保护。海洋部门要加强对滨海湿地的管理和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滨海湿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湿地的管理和保护。

    (二)严格管控要求,规范工程项目占用湿地的行为。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要征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避让湿地。因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占用手续。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相关单位要组织用地单位做好科学调查、论证和评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我市湿地面积不减少。

    (三)提升生态功能,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不断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污染物清理、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确保我市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四)扎实组织落实,全面完成管护任务目标。为落实好《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我市湿地保护率要达到70%以上的任务。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多种管护形式形成合力,全面提高我市的湿地保护水平。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生态环境、水务、住建和海洋发展等部门,牵头组织细化国土三调湿地管护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海湾、河流和水库监管工作等资料,共同做好国土三调湿地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全面摸清查实国土三调湿地管护情况。对未落实管护责任的湿地,全部纳入林长制管护范畴,确保湿地管护协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日常巡查巡护到位。8月底前,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国土三调湿地分解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表报送市林长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是深入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和湾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强湿地保护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保护发展湿地生态资源管护责任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重要事项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督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为“林长+河湖长+湾长”湿地联合管护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提供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及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紧密结合各自职责和日常工作,不断规范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各尽其责,着力构建林长办、河长办和湾长办及各成员单位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共同做好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中国水周、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引导公众参与,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积极营造爱护湿地、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