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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5-13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5-16
    • 发文字号:威政发〔2022〕6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科协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威政发〔2022〕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作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区域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大力推进产业现代化、城市国际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绿色化、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7%,各区域、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现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科普主体多元化、科普工作社会化、科普设施体系化、科普手段信息化、科普活动品牌化取得新进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机制探索取得有效进展;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科学文化软实力持续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三、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弘扬和传承科学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将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虚拟化情景教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应用,全面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市教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高校科协建设,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加强高校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广泛动员驻威高校大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科普创作大赛、大学生科技节等创新实践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科技教育人才和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科普人才教育培训,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体系,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送培到基层”“科创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班”等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加大科学教师培训力度,争取每年培训200名以上科技辅导员。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扩大市级规模,普及县级选拔赛,创新搭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平台。推进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贯通。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引导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科技学习和科普研学活动。举办科技节、科创教育成果竞赛、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积极参加高校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等实践活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教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科创人才、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活动。开展科普巡展、数字科普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注重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倡树科学理性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内容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强乡村本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培训、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推进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培训高素质农民5000名以上。依托农广校等平台,突出对家庭农场(林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技协领办人、龙头企业骨干、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培育。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开展农村妇女线上线下科学素质培训,提升农村妇女科学致富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提供乡村振兴智力服务,建好用好科技小院、星创天地、农科驿站、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基地。发挥好农业科技特派员指导作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实施科普惠民兴村行动,组织动员有关专家、科技志愿者等举办科普讲座、报告和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技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强化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对产业工人的政治引领,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最美职工选树、青年建功、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技能兴威行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快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引导校地、校企合作,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订单式办学”,精准化输送高素质、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组织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威海工匠”选树活动,建设威海市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人才成长舞台。组织开展威海市职工全员创新竞赛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常态化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提升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稳定性。(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围绕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和队伍壮大等方面,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科创山东”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支持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联合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等,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和技能,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增强老年人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健康科普服务。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通过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科学大讲堂等活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推动老龄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发展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老年科技志愿者等组织和队伍。鼓励各级组建老科学家科普报告团,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科技创新、推动科技为民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提高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市委组织部负责)

    四、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推动在青年科技奖等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科普展教、科普旅游、科普动漫等科普产业发展,打造科普品牌。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加强与大众传媒、科创联盟、专业科普组织合作联动,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建设。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国家及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发挥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威海市青年科技奖、威海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等评选表彰,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理论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提升科普创作能力。组织开发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科普作品,推荐其参加山东省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大赛,获奖作品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威海科普”智慧电视点播平台等媒体进行展播。参与实施山东省海洋虚拟现实科普工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海洋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最新知识和创新成果集中展示。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打造品牌科普栏目,强化与新媒体平台合作,优化精品科普栏目资源,完善科普信息服务功能。推动“科普中国”资源落地应用,发展壮大信息员队伍,多渠道、精准分发和推送科普信息内容。(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做强“威海科普”,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构建层次丰富、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科普生态。实施市科技馆展教系统提升项目,建设观众服务、科创教育、展教协同等一体化平台,打造智慧科技馆运营大脑。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其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共融、立体式传播,推进科学传播提质增效。(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社区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标准。探索利用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性科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现代科技场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群众艺术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区市科技场馆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专题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统筹社区科普体验馆、校园科技馆建设,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推进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强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和工作绩效评价,提升科技馆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化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推进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电影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利用有条件的园区、废旧厂房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构建一批开放式众创空间、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库、专家库建设,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划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无线广播和应急广播等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加强部门间、媒体间沟通协作,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和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推动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建立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市科普志愿者协会建设,发展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组织(协会、联盟、服务队),发展壮大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加强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和老年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立足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着力打造全国科普日品牌,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着力打造贯穿全年的科普工作经常化链条。创办广播电视品牌科普栏目,举办科学讲堂、科普研学游、科创助力百千万工程等重点活动,积极争取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进科普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负责本区域《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目标任务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科协牵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强化条件保障。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和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我市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取得实效。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加强科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促进科普事业发展资金来源多元化。

    (三)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参加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测评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监测分析、效果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关注山东省科普相关统计数据公布情况,适时推动将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等评价体系,把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推动全市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加强市域科普交流合作,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拓展交流合作渠道。积极推动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注重加强与日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互学互鉴,提升科学素质建设开放交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