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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2-06285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丨转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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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2〕17号),对我省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工作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为落实有关要求,发挥好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作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转发了此通知。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2〕17号)

二、总体要求

为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减少移动源排气污染,加强对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切实发挥好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作用。下发此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车安装联网工作

二是建立“白名单”“黑名单”制度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引导

四、政策解读联系人

唐文波,0631-581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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