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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992/2021-02006 发布单位: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2021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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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0年,我市印发实施了《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为确定2021年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标准,完成淘汰6918辆的总任务,在总结上年度淘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以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运管〔2020〕25号)。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四、重要举措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立各区市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淘汰、区域禁行等措施,保证2021年年底前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

(一)明确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根据上年度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各环节流程,明确申请人首先需对淘汰车辆信息进行预查询,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后进行手续注销及车辆报废程序;明确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提交申请补贴所需的各项具体材料;明确车主到联合办公窗口办理的审核流程及资金核发有关情况。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将补贴资金纳入本级预算,负责统计辖区补贴申报、审核、申领的车辆数量及补贴发放情况。辖区相关部门在辖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联合办公窗口,负责受理并审核本辖区内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材料,确定补贴额度,按时发放补贴资金,及时将工作进度与职能部门共享。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务求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多部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行联动机制,各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公安、生态环境、财政、商务部门按职责及规定程序及时开展审核、兑付资金等工作,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提高补贴核发效率。各区市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每周将情况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

 

五、政策解读人

高洪赟,0631-528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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