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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20-14346 发布单位: 威海市林业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火源管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林业局
时间: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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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筑牢林业生态屏障,守护威海绿水青山。“4.24”伟德山森林火灾后,市林业局深刻排查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结合我市林区分布实际,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火源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审批

(一)禁止一切形式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除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烧荒、野外用火等6种行为。

(二)加强重点人员、区域野外用火管控。加强“四类”人员的监管,做到监管到位、不留死角。加强重重点区域的监管。

(三)严格规范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级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野外用火的审批,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防未经审批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第二部分:严禁任何违规火种进山入林

(一)进山卡点要死防死守。卡点值守人员对已取得审批进入林区实施作业的每一名人员、每一辆车辆,要进行仔细排查,并要求出具审批表,做好详细登记和火种收缴后,方可进入林区实施作业。

(二)进山路口要合理布局。根据辖区实际,对辖区内的所有进山路口进行梳理并及时调整设置布局,确保所有进山路口检查站应设尽设。

(三)视频监控值守要定岗定责。视频值守人员发现有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和违规用火行为的,应第一时间报告本级森林防火管理人员并通知森林防火巡护人员,切实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部分:严格林区内作业人员管理

(一)加强跟班作业。原则上每个作业点至少配备1名跟班人员,严查、严盯野外用火行为,防范山火发生。

(二)落实防火措施。施工单位要在每一个作业区域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配备安全员和技术员、组织足够的看守人员确保作业施工安全有序。

(三)制定应急预案。施工单位要制定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合理预判,一旦发生火情能够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置措施,确保做到“打小、打早、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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