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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财政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农业_林业_水利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5-11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5-11
    • 发文字号:威林发〔2020〕14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财政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关于切实做好公益林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

    威林发〔2020〕14号


    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财政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财政局,市直国有林场、有关保险机构:

    近年来,我市林业灾害呈爆发趋势,给林业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近日,市林业、财政、银保监三部门通过对全市森林保险情况联合调研发现,我市公益林保险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认定标准不清,理赔申请不及时或者材料不完整,理赔损失认定标准执行不到位,理赔金额与实际损失不相符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公益林保险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森林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林改发〔2018〕21号)文件公布实施的《山东省公益林保险条款》和《公益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有关规定,加强公益林保险条款的监督履行,对理赔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确保公益林灾害损失及时理赔到位。

    二、要积极做好灾害损失的认定和理赔服务工作。

    (一)林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合同约定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开展索赔申请和报案工作。要重视保险理赔申请程序,要成立由法律顾问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门理赔小组,积极开展灾害损失评估认定工作,及时向承保机构提交书面索赔申请和有专家签字的灾害损失清单,有效触发和行使保险理赔金的请求权。对已到期的保险合同,已提出索赔申请但没有理赔的,要继续行使保险金的请求权。

    (二)财政部门要做好公益林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按比例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保险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公益林保险工作的监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监督保险理赔不及时、赔款不到位的保险机构,确保保险公司理赔到位,服务优质。

    (四)负责承保的保险公司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理赔服务,积极开展公益林灾害查勘定损工作,按照保险条款及时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要积极与林业部门沟通损失认定结果,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认定。

    请各区市(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市直国有林场于2020年5月28日前将公益林保险灾害(森林火灾、松材线虫病)损失调查结果和报案理赔进展情况(加盖公章)上报市林业局。

    联系人:于新礼  鞠传龙  联系电话:5211077

    电子邮箱:whslyjlygzz@wh.shandong.cn


    威海市林业局

    威海市财政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监管分局

    2020年5月11日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