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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4-03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4-03
    • 发文字号:威政办字〔2020〕20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0〕2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威海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美丽宜居城市样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建优良人居环境为主要目标,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方式转型,系统探索“美丽城市”建设内涵、评价体系、方法和路径,推动建成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人居环境,为全国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试点时间。试点至2020年12月结束,部分工作顺延至2021年,到2021年初步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美丽城市”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市体检。紧扣新发展理念和城市高质量发展内涵,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着力点,重点从8个方面对城市进行体检,建立城市“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生态宜居。反映城市大气、水、绿地等各类环境要素保护情况,城市人口与土地等资源要素的空间协调发展情况,城市绿色建设和居民综合服务便利水平,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情况。主要对城市土地开发强度,城市大气、水、垃圾、海岸线、山体等生态环境状况,民用建筑能耗、城市绿道与绿色出行情况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2.城市特色。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城市风貌塑造以及地域特色传承延续。主要对各类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重点历史文化片区保护、城市风貌保护、城市风貌管控与引导、城市设计精细化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交通便捷。反映城市交通的便捷性,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和便利性。主要对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和利用情况、城市交通拥堵区段、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城市过街设施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生活舒适。反映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的充足、均等、便利程度。主要对涉及居民生活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用地供给和设施建设管理利用情况,以及便民服务网络的完善程度、各业态质量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5.多元包容。反映对城市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国际人口等不同人群和文化的尊重和设施服务程度。主要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和设施供给的匹配度、可达性和可支配性,以及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的覆盖率、外来人口归属感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安全韧性。反映城市对地震、暴雨、台风、火灾等灾害的风险防御水平和灾后快速恢复能力,城市生活的安全水平。主要对城市防灾设施建设情况、应对内涝等灾害能力、交通安全情况、万人刑事案件发生率以及公众安全感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

    7.城市活力。反映城市人口和经济的活跃程度。主要对年轻人在人口结构中的比例、小学生新增入学人数增长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物联网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中心)

    8.城市人居环境满意度。反映人民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主观满意程度。开展城市风貌特色调查、居民对城市自豪感调查等。主要对城市居民在城市安全性、生活方便性、自然环境宜人性、人文环境舒适性、出行便捷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营造生态宜居空间。

    9.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树立大生态理念,建设区域海绵系统,各类建设项目同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城市建成区面积25%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和施工,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打好黑臭水体和河道治理攻坚战,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10.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蓝色海洋经济加快形成、绿色旅游发展方式逐渐形成的“4+2”试点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1.推动“三线整治”。加强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实施海岸环境整治修复、非法用海整治、陆源污染整治、港口设施整治、海洋污染整治、海洋渔业基础设施整治修复、海岸生态建设和滨海休闲建设等8项工程,打造“水清、岸绿、滩净、礁奇、湾美”的黄金海岸线。扎实做好铁路、环山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整修破损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违法建设,清理垃圾粪污,修复破损山体,实施沿线绿化美化,提升沿线环境质量,健全长效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林业局)

    12.加强山体保护修复。研究制定威海市山体保护条例,实施复绿工程,继续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到2020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及其道路可视范围内的151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全部完成。植树造林6万亩,重点抓好里口山植被恢复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13.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积极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封堵城市污水管网漏洞,逐步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荣成市、乳山市达到90%。推进污泥焚烧工程,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4.精准施策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开展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的监督检查。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六项措施,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加强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制度,渣土运输严格执行“十个必须”。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新增农村清洁供暖用户3.5万户,覆盖率达到57%。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实现无烟烧烤炉具进屋、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威海海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发展中心)

    15.提升道路清扫保沽水平。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垃圾收运点、小吃街等区域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塑造滨海特色风貌。

    16.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建立“陆海统筹”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坚持生态优先、全域一体、组团发展,以主城区为核心,推动城市东拓、西展、南延。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推进东部滨海新城、双岛湾产业聚集区、机场小镇建设,加速中心城区与临港区、文登区、南海新区的全面对接呼应,打造一体化发展的城市轴带、产业隆起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

    17.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按照“改造、提升、更新、繁荣”的方针,结合开展全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试点,实施304项城建重点项目,深入推进“城市双修”。采用微更新、结构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提升城市功能,丰富旅游配套,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阳台、主题街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立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段城市设计层次体系,预留城区通风、视线廊道,降低临山、滨水区域建设规模,严控建筑高度、密度,保证山体和海、河、湖面可见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9.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利用好文登区召文台和刘公岛西摩尔商业街历史文化街区,推进栖霞街、生肖街、新威附路等特色街区打造。加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核查,完成荣成、乳山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和公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20.打造滨海特色步道。规划千公里海岸线滨海步道,推动西海岸至成山头段的滨海步道建设,为威海市民和游客提供连续、共享、生态的滨海公共开敞空间。2020年完成总工程量的65%,2021年实现200公里全线贯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提升公园绿化品质。打造金线顶公园、海港公园等高品质综合性标志性公园,启动鲸园文体公园、望海公园、星乐公园等专类公园建设。推广立体绿化,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屋顶绿化、桥梁等市政设施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提升建筑风貌景现。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新建建筑严格外立面造型、色彩、线条管控。打造中国建筑博物馆,建设国内最高水准的建筑博物馆。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并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提升景观照明实效。组织实施《威海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优先满足城市安全运行等功能性照明,推进节能照明,因地制宜实施以主要街道、重要商业区、重点旅游区的景观照明。提升威海湾暨刘公岛、青岛路、海滨路等重点区域和主干道景观照明品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优化道路交通系统。

    24.优化路网结构。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建设城市内部交通与高速路、国省道、高铁站、飞机场等的顺畅通道。加快推进莱荣高铁、桃威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威海昆嵛山机场、荣乌高速威海绕城段、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25.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建设和经营停车场,加快建设市立医院停车场、鲸园文体公园停车场、安源街地下停车场、海滨路观海小区南停车场、世纪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库等11个项目,新增停车位3800个。继续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26.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完成海滨路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威海一中—文化广场过街天桥、世昌大道(奈古山路—古山五巷)天桥工程和经区青岛路小学、青岛路车站、青岛路蒿泊、海滨南路金域仕家过街天桥等项目建设,2020年完成9座过街天桥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7.推动瓶颈路打通。推进统一南路(华夏路—凤林路)、大连路东延、九华路北延等13条瓶颈路贯通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8.加快发展公共交通。统筹规划布局公交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和中途停靠站,开通旅游专线巴士,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完善公交专用道设置和管理,灵活设定专用时段,实施公交信号优先。推进在各类换乘枢纽同步建设停车场、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场所以及充电桩、充电站等服务设施,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严控占道行为。加大对现有31处早夜市的管理力度,引导占道经营的早晚便民市场、摊点群等向新建成的农贸市场转移。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确保人行道连续畅通、通行安全、通行舒适。加强道路挖掘工程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30.治理道路常见问题。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更换防沉降、防异响、防盗窃井盖,开展道路车辙拥包、破损裂缝、路口错台、花砖松动、立沿石歪斜等专项治理,提升道路通行舒适度和景观效果。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积极推进管线入廊,消除“马路拉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1.提升交通文明畅通水平。优化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提升交通信号、电警监控、诱导屏等交通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通行能力。开展道路标线定期覆新工作,保持标线完好、规范、清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提升生活服务功能。

    32.实施“15分钟活动圈”覆盖工程。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学校非教学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体育场地。利用边角地、零星用地,增加邻里社交空间,形成亲切宜人、有机融合、全龄友好的小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3.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全市范围内改造老旧小区项目48个,改造建筑面积544万平方米、1825栋住宅楼,受益56702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4.加强公共厕所建设。提高公共场所、道路沿线、加油站、生活小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覆盖率,2020年新建改建城市公厕24处。建立“厕所开放联盟”,鼓励沿街单位开放厕所。新建农村公厕390处,确保全市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都要至少建成一处公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5.加快口袋公园建设。新建、改造口袋公园131处,增加居民区周边休闲娱乐活动空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6.绿道建设。建设9条、30.4公里城市绿道,有机接驳城市慢行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7.改造提升居住环境。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高棚改项目规划设计建造水平,严把工程建设质量,打造功能实用、环境舒适、服务完善的安置小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8.改进物业服务管理。开展物业管理规范提升行动,扩大“红色物业”小区试点,以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开展考核评价,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持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标准建设水平,开展试点示范,培育创建一批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品牌企业。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推进城市多元包容发展。

    39.深入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细化“三大策略”实施路径,推动开放城市向国际化城市升级。提升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立英语、韩语坐席。举办第三届国际经济咨询委员会年会、韩国友城产业对接洽谈会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友好城市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政府办公室)

    40.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城镇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妥善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全面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现代城镇生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41.提升困难群体生活标准。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春风行动”,帮扶弱势群体,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标准。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2.满足特殊人群生活环境。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城镇中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没有无障碍设施或不符合无障碍设施标准的,予以补建配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43.突出安全空间布局。以安全为前提,合理规划和调整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开发区、港区及其他功能区空间布局。推进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扩建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健全天然气产储销体系,提升基础设施运维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4.全力保障水资源安全。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12条中小河流治理、38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黄垒河地下水库、母猪河地下水库和坤龙邢水库增容等3项重点水源工程及4项水库连通工程。推进华能威海电厂10万吨海水淡化工程及威海热电、博通热电中水深度处理工程,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45.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以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适当延长设计使用年限,提高建设标准,弘扬“工匠精神”,建造“百年建筑”。依法开展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提高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的抗震等级。推进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6.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定期开展城市燃气热力、消防设施、道路桥梁、垃圾处理、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落实户外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的所有人、使用人管理维护责任,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

    47.增强应急和救援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涉海发展与安全协作机制,完善海上救援体系。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场所,建设、改造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海洋发展局、威海海事局)

    (八)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48.打造品质活力街区。以栖霞街、生肖街、新威附路街区、韩乐坊等传统街区为重点,整治街道界面,实施城市家具、环境标识、架空线入地等细部美化工程,突出建筑、历史、文化和经营特色,提升服务功能,满足老百姓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等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激活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坚持“像对待老人一样对待老建筑”,探索利用老建筑改建各类特色展馆,打造展示威海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窗口。重视工业遗产、老旧校园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传承时代印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50.大力发展精品旅游。围绕“一条主线、十大板块”,大力发展精品旅游,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挖掘厚重资源禀赋,盘活闲置旅游资源,打造特色街区、特色小镇、特色温泉、特色民宿、特色演艺、特色节庆六大主题产品。串联801公里的环海路和西部环山路,联结特色资源,打造山海景观旅游公路、威海景观外环大道。(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51.积极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活力威海”,建设10处以上特色鲜明的夜间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常态化、亲民化、特色化、品牌化夜间消费体验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2.推动发展会展经济。推行“会议大使”制度,加强与会展运营商合作。举办国际渔具博览会、国际食品博览会、国际户外休闲产业博览会、威海国际艺术博览会、国际海鲜美食节等活动。加快国际经贸交流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威海文旅集团,经区管委)

    (九)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53.全面化解制约城市建设问题。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做好不动产权“办证难”遗留问题扫尾提升,2020年基本完成闲置项目及“半拉子”工程处置工作,争取完成80个棚改问题项目整改。开展低效用地规划整治,筛选认定低效用地,建立低效用地规划整治项目库,用三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区内的低效用地规划整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低效用地规划整治模式,带动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4.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深入实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厘清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职责边界,实现审批、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共享。全面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5.加快城市管理智慧化。创建全省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布局5G网络建设,推动5G与产业融合发展。搭建“城市大脑”平台,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多维度、全方位分析城市运行数据,推动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交通出行、社区建设等领域的应用。按照《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导则》《山东省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标准》,对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搭建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等专业领域监督平台。推动城市建设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6.推进社区治理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推行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以“队伍精良、治理精细、服务精准、环境精美、文化精彩”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精致幸福社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7.促进文明行为。贯彻落实《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组织实施“精致城市·文明市民”培育行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品德礼仪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加大对不遵守交通规则、随地吐痰、乱丢污物、不清理宠物粪便、遛犬不牵绳、禁烟区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管理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8.开展志愿服务行动。落实社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引导党员定期参与社区服务、扶危助困、交通疏导、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文明宣传等工作,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引领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59.提升便民服务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流程再造“砸实”制度创新,推行“一窗办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当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省最优,产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不动产登记效率全省最高,高频便民服务事项网上“秒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中心)

    60.推进信用威海建设。坚持顶层设计与下沉应用并重,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依法规范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探索推行“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好信用“五进”工程,进一步创新“海贝分”应用场景,探索更加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从机制层面引导鼓励人人关注和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治理高效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市精致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美丽城市”建设试点,统筹做好重大政策研究、重点问题协商、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评估等工作。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美丽城市”和精致城市研究,构建美丽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等管理导则和细则。(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开展试点示范。开展第二届精致城市评选活动,组织全市精致城市建设观摩。打造全省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样板区,以生态修复、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垃圾分类、清洁取暖等为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样板项目,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的机制、经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严格督导考核。将美丽城市作为精致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就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加强宣传总结。发挥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各种媒介的宣传作用,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民生需求,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威海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