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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29F/2020-02821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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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为什么要制定《关于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答:去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威海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在全国先行先试推进“美丽城市”建设,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去年以来的精致城市建设实践和探索,统筹考虑今年精致城市建设工作需要,制定了《关于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精致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问:“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截止什么时间结束?

答:试点至2020年12月结束,部分工作顺延至2021年,2021年初步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美丽城市”样板。

三、问:“美丽城市”建设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试点的工作目标,从国家层面来讲,是让我们系统探索“美丽城市”建设的内涵、评价体系、方法和路径,为全国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威海自身层面来讲,是要通过试点工作,补齐当前城市建设存在的短板,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方式转型,创建优良的人居环境,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美丽城市”样板。

四、问:“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主要以城市体检工作为抓手,围绕生态宜居、城市特色、交通便捷、生活舒适、多元包容、城市活力、安全韧性、城市治理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综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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