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库 > 【文件库】部门文件
  • 发文机关:威海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4-21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4-21
    • 发文字号:威教发〔2020〕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威教发〔2020〕5号


    各区市教体局,国家级开发区教体处,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改字〔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大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1 号)、《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教研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及其教师。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

    1.加强思想导航,坚持价值导向。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定期开展政治学习,让教师了解中国和世界发展趋势,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学期开展不少于 2 次理想信念专题教育。引导教师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强化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推动威海教师志愿服务建设,每区市至少创建2个志愿服务品牌团队,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

    2.加强党建引领,发挥支部和党员中坚作用。把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过硬支部”建设,开展先进教师党支部和优秀教师党员评选活动,使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以党建凝心聚力,以持续开展“一校一品”创建活动为抓手,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通过党员“双培养”模式,将骨干教师发展为党员,将党员教师培养为骨干,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引领“四有”教师队伍建设,并带动学校、学生、家校共融等工作迈上新台阶。

    3.加强全员培训,提升师德水平。将师德师风培训内容纳入全体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列为教师培训必修课,突出日常教育,让教育者先受教育。建立师德师风培训档案制度,将师德师风培训的全过程信息,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组织形式、培训成绩、评议结果、具体表现等收录教师成长档案,纳入教师年度评议。强化师德实践,继续创建第二批省级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启动首批市级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创建15个市级师德涵养基地、10个市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要充分利用省、市级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资源,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师德涵养和实践教育体验活动。

    4.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规则意识。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体系,推进教师学法经常化。强化纪律建设,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二)强化职业认同,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1.突出课堂育德,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

    2.突出典型树德,用典型事迹传扬高尚师德。大力宣传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以每年9月份的“师德教育月”和“教师节”为契机,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创作文艺作品等手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良好局面。组织教师中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省市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采取实践反思、情景教学等形式,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做示范,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网站、微博以及报刊等媒体和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

    3.突出文化养德,用自觉学习和贴心关怀涵养师德。师德是职业要求,更是个人魅力,精深的知识和博大的情怀是教师立德育人的根本,广大教师要不断读书修身,拓展视野,增长学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科技创新文化,要时刻以德修身,以文养气,以德艺双馨的人格魅力吸引激发学生求真向善。各区市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功能,定期开展学习引领活动。同时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有效地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要关注教师心理焦虑,建立良好的对话机制,直面教师诉求,积极回应教师关切,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

    4.突出规则立德,用行为清单警示师德红线。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鼓励和倡导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教师师德师风正面、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以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依据,从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从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负面清单以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为依据,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做出行为限制或禁止。不断完善教师全员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和教师宣誓制度,强化教育、治理和监督,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筑牢监管基础。

    1.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准则,完善教师招聘引进制度,强化对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职业道德的考察,从源头上避免政治素质低、人品差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建立科学完备的标准、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探索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2.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多元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师德考评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警示作用,坚持同行、家长、学生、学校等多主体多元评价。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师德激励,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中优先考虑。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开展师德失范整治,违规从严惩处。深入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师每学年签订师德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防止教师队伍中出现“微腐败”现象。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师德违规处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区市、各学校每年7月1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6月的师德违规处理情况,1月5日前报送上年7月至12月的师德违规处理情况。

    (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政治地位,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

    1.强化地位提升,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每年教师节前选树一批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每2年开展一次威海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德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定期开展市级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加大表扬奖励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介,善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形式,大力宣传新时代教师风貌,传递教师正能量,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让尊师之意、重教之心化为教师职业的幸福感、成就感、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大力推行优师政策,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等对教师实行优待。支持鼓励推行免费公交、免费游览景区、免费午餐、免费体检等教师优先优待政策,号召有社会责任感、尊师重教的优秀企业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多福利。

    2.强化权利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依法维护中小学教师权利,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要为教师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安心从教、热心从教。

    3.强化尊师教育,厚植校园师道文化。加强尊师教育,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 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营造尊重老教师、爱护老教师、学习老教师的良好风尚。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适时推进志愿者尊师爱教、助学帮校工作开展,营造尊重和谐、理解支持的新型家校关系,使尊师重教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师德建设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成立威海市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把师德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全过程,校长、书记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学校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等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各区市和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考评,不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抽样调查,作为评价区市学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区市各学校要对照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开展自查,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区市要加大对学校的督查检查力度,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持续深化。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威海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负面清单


    附件 1


    威海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东晖 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 包  英 市教育局总督学(正县级)、党组副书记,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于国贞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申万兵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邵海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于明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大明 市教育局总督学、党组成员

                  王存宝 市教育局总督学

                  宋玉杰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党组成员

                  董绍才 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  刘  凯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贾永辉 市教育局组织科科长

                  王  涛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元红君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负责人、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于咏梅 市教育局财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房   玮 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三级主任科员

                  孙胜松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张  锐 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宋德才 市教育局学前科负责人、 四级主任科员葛云龙 市教育局安保科科长

                  刘金凯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三级主任科员

                  韩贤志 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元红君同志兼任,牵头负责师德建设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工作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负面清单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言行的。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参与黄赌毒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消极怠工,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猥亵、性骚扰学生,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7.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

    8.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9.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10.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