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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20-02376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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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威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威政办字〔201962号),制定市生态环境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专项实施方案。

    二、监测与会商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或者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

三、预警发布和启动

《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启动通知》发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加大媒体宣传,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监管

加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措施的指导,督导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五、预警解除流程

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未来36小时不会反弹时,组织分析研判,确定是否解除预警。

六、组织机构与局内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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