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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1-18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1-20
    • 发文字号:威政字〔2020〕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智慧住宅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威政字〔2020〕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打造以住宅小区为载体的智慧城市建设单元,优化居住环境,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给群众生活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就推进智慧住宅小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住宅小区为目标,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惠民。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安民的基本要求,以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事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打造便捷、安全、宜居小区。

    2.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中长期规划,统筹利用各类资源,整合公共管理和便民服务等住宅小区相关应用,实现集约化建设。

    3.政府引领,市场推动。强化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领、监督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智慧住宅小区建设和运营模式。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住宅小区智慧化水平为目标,自2020年起,现有小区通过分期分批逐步改造,达到三星级智慧小区标准,新建住宅小区达到四星级智慧小区标准,全市每年创建100个星级智慧住宅小区,不断提高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以下工作均需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千兆示范”,不断提升小区和家庭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大力推进移动网络建设,实现室内外区域、楼梯电梯、地下空间手机信号无缝覆盖。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商用进程,超前布局下一代基础设施。完善小区综合布线系统,统一部署各类数据传输网络,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接入需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威海移动公司、威海联通公司、威海电信公司、威海广电网络公司)

    2.扩大物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传统机械式水、电、气、暖计量装置改造升级,加快远程抄表及远程控制系统建设。推进自行车及汽车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普及智能快递柜、智能垃圾分类箱、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等自助终端设施,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进小区信息提示屏、公共应急广播、环境监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威海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威海热电集团、威海港华燃气公司、北京燃气集团威海分公司、威海广电网络公司)

    (二)完善物业服务体系。

    1.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理顺各职能部门关系,构建物业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物业管理机制。规范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充分应用物业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智慧小区与物业评级、文明小区互融共建,引导小区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倡树文明新风,提高住宅小区精致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

    2.搭建智慧物业信息平台。推进全市一体化智慧物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优化物业服务环境,实现物业缴费、设施报修、业主投诉、业主投票以及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无死角监控管理,推动传统物业向智慧物业升级。利用“爱山东”APP进一步整合和开发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小区延伸,使小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掌上查”“掌上办”。(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加强治理能力建设。

    1.推进小区安防系统建设。加强小区入口、地下停车场及楼宇智能门禁设施建设,实现人员、车辆有效管理。推进周界防范报警系统建设,构筑小区安全防护屏障。加强小区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建设,实现小区公共区域安全有效管理,防止高空抛物等侵犯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推进电子巡更系统建设,提升小区物业巡更质量。推广安装楼道烟雾传感、居家燃气泄漏等报警装置,提高火灾事故预防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2.推进网格治理体系建设。以全市网格化治理信息系统、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完善综合式、集成式、共享式数据功能模块,加强人、地、物、组织、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实时采集、动态管理,实现小区网格数字化管理,为小区居民、基层组织和政府机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政法综治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智慧住宅小区建设工作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区市政府(管委)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将推进智慧小区建设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纳入“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加大现有小区改造力度,提升新建小区建设水平,以点带面,统筹兼顾,不断提升小区治理和居民服务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顶层设计。对于现有小区,编制改造提升规划时,应按照智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对于新建小区,要充分考虑智慧化元素,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验收,高效能管理。要统筹制定智慧小区建设的数字化、智能化以及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统一标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集约建设、协调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探索多方投入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智慧小区建设。各区市政府(管委)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智慧小区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同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政策资金叠加效益。

    (四)保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智慧小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开展信息采录、信息储存、信息提取、信息应用等环节常态化信息安全评估,严格设备终端安全准入认证,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定期升级软件系统,有效排除信息安全隐患,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信息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智慧住宅小区建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附件:威海市智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智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序号

    设  施  名  称

    星级必备及分值

    1

    入户光纤速率达到200MbpS能力

    三星及以上必备

    2

    小区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接入需求

    三星及以上必备

    3

    楼宇门和封闭式小区入口配备智能门禁系统

    三星及以上必备

    4

    封闭式小区入口配备车辆号牌识别系统

    三星及以上必备

    5

    物业管理配备电子巡更系统

    三星及以上必备

    6

    物业费可通过网上支付

    三星及以上必备

    7

    小区内主要路口监控覆盖率100%

    三星及以上必备

    8

    小区公共区域照明具备分时自动控制功能

    三星及以上必备

    9

    楼梯间照明具备声光控制功能

    三星及以上必备

    10

    小区配备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区域

    三星及以上必备

    11

    每户配备远程智能电表

    三星及以上必备

    12

    每户配备集中供热分户热计量设备

    三星及以上必备

    13

    小区配备智能快递柜

    三星及以上必备

    14

    小区设施设备终端与市级物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共享

    三星及以上必备

    15

    小区入口、各路口、公共场所、楼宇门、停车区及电梯间监控覆盖率100%,并部分具备人脸识别功能 

    四星及以上必备

    16

    小区配备防高空抛物监控系统

    四星及以上必备

    17

    小区停车位配备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

    5

    18

    小区楼梯、电梯间和地下停车场等区域手机信号无缝覆盖

    5

    19

    封闭式小区配备智能周界防范报警系统

    5

    20

    小区配备智能垃圾分类箱

    5

    21

    小区配备空气、噪声等环境监测设备

    5

    序号

    设  施  名  称

    星级必备及分值

    22

    每层楼道配备烟感报警器

    5

    23

    每户及小区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配备一键报警设施

    5

    24

    每户配备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具备自动切断功能

    5

    25

    每户配备带有智能电子门锁的乙级以上防盗门

    5

    26

    小区配备信息提示屏

    4

    27

    小区配备智能电梯管理系统

    4

    28

    小区配备公共广播系统

    4

    29

    小区配备自助共享书柜

    4

    30

    小区配备无人自助售卖机

    4

    31

    小区配备便民政务服务智能终端

    4

    32

    精装户型综合布线可支持后期添加智能窗帘等智能家居

    4

    33

    每户配备远程智能燃气表

    4

    34

    每户配备远程智能水表

    4

    35

    每户配备智能开关和智能插座

    4

    36

    小区配备智能井盖

    3

    37

    小区配备电子缴费自助式洗车场

    3

    38

    小区绿化配备智能灌溉系统

    3

    39

    每户配备智能电子猫眼

    3

    40

    每户配备可兼容市场主流智能家居产品的智能家庭网关

    3

    说明: 1.三星级智慧住宅小区,需具备所有“三星级必备”选项;

               2.四星级智慧住宅小区,需具备所有“三星及四星必备”选项,且分值项累计达到40分;

               3.五星级智慧住宅小区,需具备所有“三星及四星必备”选项,且分值项累计达到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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