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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707Y/2019-02677 发布单位: 威海市审计局
内容分类: 审计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 2019-09-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威海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威海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30日)

威海市审计局局长  于松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已于2019年8月5日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议定。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部署,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强化财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市财政局编制的市本级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65.97亿元、支出总量159.3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63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3.2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3.16亿元、支出70.17亿元、年终结转2.9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7亿元、支出3.08亿元、年终结转0.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0.08亿元、支出162.53亿元、滚存结余305.87亿元。在2018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中,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了决算编制程序和时限,但个别事项未在决算草案中反映,如: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4.28亿元截至2018年底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至审计报告日已全部入库。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统筹整合资金,创新投入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

项目支出预算代编规模偏大,年初预算到位率需进一步提高。市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市级可统筹使用的财力为75.9亿元,其中项目支出49.22亿元。经查,项目支出中5.47亿元由市财政局代编,占11.11%,于当年6月底前全部下达。

(二)预算执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2018年,339个预算单位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共支付预算内资金50.35亿元,其中第4季度支付资金18.05亿元,占比35.85%。有30个单位第4季度支付资金7.49亿元,占本单位全年支付总额的50%以上,存在突击支付资金情况。

2.未及时收回预算单位结转2年以上资金5651.75万元。截至2018年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结转2年以上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5651.75万元,其中:上级专款2458.33万元,本级财力3193.42万元。截至2019年3月底,仍有3872.16万元未收回。

3.部分非税收入征缴单位延压非税收入387.93万元。抽查发现市疾控中心未及时收缴二类疫苗款项。

(三)财政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

1.对下转移支付资金7.47亿元分配不及时。抽查市财政2017年11月至2018年收到上级下达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9.2亿元,发现因资金分配方案未及时确定等原因,有7.4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占比81.2%。

2.部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2018年部分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设立依据的政策相同,投向方向相近,支持对象或范围存有交叉,整合不够到位。如: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均根据《威海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业务主管部门均为市科技局,扶持范围相似。有14项专项资金投向方向相近,支持对象或范围存有交叉。如:中国威海国际渔具博览会、中国威海国际渔具博览会户外展篷租赁搭建经费资金安排投向相近,均用于国际渔具博览会支出事项。

3.未制定、公开专项资金目录。市财政未制定、公开2018年专项资金目录,不符合专项资金目录在市人大批准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开的规定。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

绩效评价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2017年度,威海市本级编制预算专项支出538项,其中113项编制了绩效目标。2018年,对2017年度完成的65个部门的81个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其中69个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评价,12个项目由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剩余457个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2018年度,威海市本级编制预算专项支出555项,剔除涉密等部分项目外,其余507个均编制了绩效目标。

(五)网络安全管理不够严格。

1.网络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截至2018年底,市财政未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未将网络安全纳入绩效考核,未设立网络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2.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2017年10月,市财政局编制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截至审计日,未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未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且未应用入侵检测设备,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3.3个系统未进行备案及等级测评。截至2018年底,市财政局共有9个在用的非涉密信息系统,其中财政收入综合分析信息系统等3个系统未进行备案及等级测评。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原市经信委、原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市建管处、市体校6个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2017年至2018年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下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和2个企业。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单位内部管理逐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绩效开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还不够规范。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18年实际支付项目资金461.6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1个部门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部分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185.34万元;2个部门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部分预算执行率偏低,2018年培训费、政府采购等6项预算合计1699.02万元,实际支出843.8万元,未执行预算855.22万元。2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差旅费、办公费等6项支出预算42.1万元,实际支出122.52万元,超预算80.42万元。

二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2个二级预算单位和1个下属企业公务接待存在未实行一次一结账,无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或接待清单,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涉及金额2.27万元。2个部门会议管理存在50人以下会议未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未实行一会一结算、无会议审批单等问题,涉及金额11.41万元。培训费支出方面,1个部门超标准列支培训费1.04万元,1个二级预算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11.84万元,1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未编报年度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培训6次,涉及金额24.59万元。1个部门培训费报销依据不完整,无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涉及金额8.99万元。

三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1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2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专项资金1119.5万元。1个部门绩效目标编制不具体、不细化、不量化,可操作性不强。1个二级预算单位未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价制度,审计抽查2017年和2018年的7个财政资金支出项目,涉及金额1355.77万元,均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完整和准确。1个二级预算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060.77万元,其中少反映非财政补助结转309.43万元、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022.4万元及上述资金支出728.94万元。1个部门及1个二级预算单位决算报表收支、结转结余金额均与账面数据不符。

五是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和防护措施需要完善。1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网络安全相关制度不健全,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或责任制等制度,也未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1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及功能不完善,其中1个部门的业务专网未设置抗拒绝服务攻击设备、流量监控等技术措施,1个二级预算单位不具备网络安全防火墙、网络安全入侵检测以及防病毒网关等网络安全设备。

三、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9个区级部门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2018年,高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8.62亿元、支出总量37.8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无余额,政府性基金收入15.11亿元、支出14.17亿元、年终结转0.9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89亿元、支出0.62亿元、滚存结余1.5亿元;经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3.17亿元、支出总量42.3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0.6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38亿元、支出22.71亿元、年终结转0.6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61亿元,支出0.68亿元、滚存结余0.12亿元;临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9.27亿元、支出总量19.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0.4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5亿元、支出8.46亿元、年终结转0.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43亿元、支出0.42亿元、滚存结余0.0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1.部分事项未在2018年度决算草案中反映,影响决算收支的准确性。一是经区财政2018年末财政专户滞留非税收入未入库,少计收入6609.93万元,至审计日已入库4176.26万元。二是高区财政2018年12月支付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款项1.78亿元,当年未列支,2019年1月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年初代编预算未及时下达。2018年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均压缩了代编预算规模,但部分年初代编安排的预算未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其中:高区财政代编预算1.04亿元,在规定时限内下达13.93万元;经区财政代编预算2.03亿元,在规定时限内下达1.14亿元;临港区财政代编预算6540万元,在规定时限内下达5197.67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开发区财政收到上级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30日)分解下达到本级部门和下级财政,其中:高区9282.9万元、经区2.26亿元、临港区4085.02万元。

4.部分财政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高区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018年末余额4.09亿元,同比增加1.33亿元,增长48.19%,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未压缩。经区财政2018年末收回部门存量资金余额6513.68万元,其中超过两年未统筹安排使用3353.05万元,形成二次沉淀。临港区部分二级预算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教育体育处仍保留基本存款账户核算下属13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经费,涉及资金3934.46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对高区双岛街道筹建处环卫处、服务业管理处,经区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临港区建设局、宣传文化办公室、教育体育处共9个区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高区双岛街道筹建处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6万元,主要是未将租赁车辆及换届选举用车等费用纳入年初预算。经区工委宣传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差旅费等5.05万元。

2.年初预算编制还不够规范。年初预算少编报项目支出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问题依然存在,涉及高区3个部门、金额4271.97万元,经区2个部门、金额1466.72万元,临港区2个部门、金额501.23万元。

3.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高区环卫处2018年收取非税收入327.62万元未执行票款分离制度。经区市场监管局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8年实际支出116.55万元,未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也未将购买结果向社会公开。临港区2个部门的4份采购合同涉及金额29.87万元,未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政处道路清扫及垃圾清理合同金额846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标。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高区2个单位的2项专项资金,金额132.9万元,存在项目未经过招投标、未进行绩效评价和自有资金未落实到位等问题。经区2个部门的2项专项资金,金额172.75万元,未编制绩效目标和开展绩效评价。临港区3个部门的6项专项资金,金额1985.8万元,存在项目进展缓慢、未实现申报的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及进展监管不严等问题。

四、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共组织对市本级4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审减工程投资和招标控制价共计2.45亿元,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116份,提出跟踪审计意见427条,促进有关部门建章立制6项,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管理,提升了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主要存在项目建设手续不全或后补;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未编制、未经审批或后补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直接施工等问题。主要涉及S201威东线改建工程、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分中心和威海市药品检测中心(一期)项目等8个项目。

(二)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泊于水库工程截至2017年底项目投资已超概算2.81亿元,超出比率21.75%。二是经区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工程(一期)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存在未公开招投标、先施工后招标等招投标不规范问题,主要涉及市委党校新校项目、泊于水库等7个项目。

(三)财务管理不合规。一是市水务投资公司违规以经区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技术管理费名目,支付股东公司投资回报500万元。二是泊于水库等2个项目存在其他费用挤占待摊投资152.39万元。三是威海东部滨海新城海岸线修复二期工程,经区财政局滞留省级专项资金612.62万元,影响工程款支付和竣工验收。

五、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9年1月至4月,对文登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1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涉及项目投资9.2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棚改项目贷款资金3亿元闲置一年以上。因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区属融资平台公司收到的国开行贷款3亿元闲置14个月,贷款利息达1481.84万元。

(二)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方面。部分棚改项目建设滞后,躲迁居民未按计划回迁。截至2019年2月底,文登区共有35个棚改项目6959户村民躲迁,发放超期限躲迁费1.67亿元,其中2个棚改项目624户村民的超期限躲迁费由区属国有企业支付3250.13万元。

(三)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方面。一是棚改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其中,1个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任务未完成,涉及住房8套;1个棚改项目开工超过三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涉及住房50套。二是15个基本建成1年以上的安居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其中,10个棚改项目涉及住房2486套,5个公租房项目涉及住房847套。三是1个公租房项目闲置49套超过一年。

(四)棚改项目拆迁安置方面。一是棚改项目土地未清空。截至2018年底,文登区棚改项目可清空土地约5541.12亩,至审计日均未腾空开发利用。二是未确定关于购买集体房产的补偿标准。三是部分村庄拆迁安置办法未经住建部门审批。四是部分棚改项目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不规范。协议内容不全,签订时缺少房产证或土地证。五是有2个政府投资的棚改项目网签安置房面积超过拆迁协议面积,多购房产11,048平方米。

六、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8年8月至10月,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17年至2018年6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抽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24.93万元,抽查35个乡镇所辖95个贫困村,延伸156个项目,入户调查113户。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把促进贫困人口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关键措施,不断健全扶贫工作体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1)社会扶贫发动不充分。2017年,威海市社会扶贫资金1893.36万元,占“三位一体”扶贫资金总投入的比例为2.1%。(2)经抽查,乳山市部分村居最低生活保障金未分类分档发放,涉及403户,金额11.09万元。

2.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方面。(1)小额扶贫信贷“富民生产贷”帮扶效能有待提升。抽查2个区市发现,有39笔“富民生产贷”2.18亿元均采用稳定增收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未通过帮助贫困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或稳定劳务方式帮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形式比较单一。(2)闲置、滞留财政专项资金560.65万元。环翠区财政资金32.5万元滞留项目单位未及时安排使用;乳山市用于扶贫项目的债务资金528.15万元,滞留在省定扶贫重点村尚未使用。(3)经抽查,乳山市部分乡镇“慈心一日捐”村级扶贫资金39万元拨付不及时,且11个乡镇的该项资金35万元未使用。

    3.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1)部分项目未按期完工,2017年全市有28个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截止2018年5月,上述项目均已完工。(2)文登区扶贫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变更较多,2017年组织实施的17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中有8个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变更。(3)产业发展项目多数采取收益分红分配方式,2017年全市共实施产业发展项目92个,项目收益主要采取分红分配方式,改“输血”为“造血”等方面成效不明显。(4)光伏项目收益未到位。抽查文登区、经区5个光伏项目,尚有26.02万元补贴资金未到位。目前,文登区补贴资金11.55万元已分配贫困户。经区光伏项目已上报国家光伏项目库,待上级审批通过后进行资金补贴。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保护审计情况。

2018年8月至9月,对荣成市政府主要领导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海洋、水、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荣成市积极推动生态建设和污染整治,成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荣成市地下水水位呈下降趋势。因连年干旱缺雨,地下水存量减少;水利部门未严格管控,地下水用户呈上升趋势,2015至2017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2017年地下水位低于威海全市平均埋深。

2.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存在薄弱点。一是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不到位。对14家应纳入监管的自备井用水企业和河流取水企业未进行取水许可审批。二是环评验收监管不到位。抽查44个已完工投产项目,有30个项目未开展环评验收,8个正在组织验收。三是对城区范围内自备水井使用监管不到位。在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新批自备水源企业9户,对原已审批的28户自备水源用户未逐步递减取水量。

3.相关决策落实还不到位。一是原林业规划与原国土规划对林地面积的认定不一致,差异1.72万公顷。二是部分林地与基本农田重叠,重叠地块面积8914.01公顷。

4.部分管理保护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一是41户企业未按期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审计期间已全部完成。二是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三是节水改造工作开展不到位。荣成市水务集团未对8个水厂的出水口安装计量设施,导致无法准确计算供水管网漏损率。

5.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部分水源地未得到有效保护。荣成市后龙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内,部分河岸堤坝破损,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和塌方隐患;纸坊水库南岸二级保护区内大量石材长期堆放未清离。二是个别围海养殖项目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涉及面积64.03公顷;历史形成的非法养殖占海3309.3公顷,2016年底前未完成清理任务,截至审计日,已清理1527.93公顷,未清理1781.37公顷。三是用水计划管控不到位。只向部分自备水源用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用水计划按照用户申请水量下达,部分企业用水计划远高于实际用水量,失去控制作用。

截至目前,上述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个别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荣成市政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抓紧落实。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9年1月,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90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28个镇、街道办事处,20个承担政府工程建设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各级各部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迅速开展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拖欠工作落实到位。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规模底数不清,经审计抽查,全市2018年底拖欠金额在2019年1月初漏报1.68亿元;因资金未落实和需要核实付款等原因,2018年底全市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49亿元,拖欠工程类账款占66%。审计指出问题后,涉及单位积极整改,补充上报漏报金额1.03亿元,筹措资金清理拖欠款9247.04万元。

(二)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9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和环翠区审计局分别对乳山市和环翠区2018年至2019年4月末推进该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了区市部门单位10个、企业14家。审计结果表明,环翠区和乳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威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梳理公布了“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了非涉密许可事项全部在线办理,通过政务服务网及时对外公布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调整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发生,全面落实了中央出台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审计调查也发现个别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翠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更新调整不及时,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已于2018年9月取消,该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未进行动态调整,于审计期间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公布。二是环翠区和乳山市未按准确的应缴纳数额征收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按年度计划代收;乳山市工会部门未及时返还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已上缴的工会经费,在审计期间将涉及的47户小微企业已缴纳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三是乳山市未按规定的计征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按年度征收计划,采取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代收。

(三)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9年4月,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该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38个部门单位,延伸审计了71个项目。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紧扣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市级和区市共出台24项政策文件,市级财政出资11.4亿元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有效发挥产业基金宏观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集群协作配套和协同创新能力。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基金管理公司挤占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发展基金3950万元,在审计期间归还到位;对基金投资项目的后期监管不到位,主要依靠社会审计机构报告及企业自述了解情况,未能做好风险监控、防范投资风险,涉及项目已使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30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2000万元,因项目未及时启动尚留存市级财政未拨付。有2个区市滞留专项资金992.89万元,其中1个部门在审计期间将滞留资金36.89万元拨付到位。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因前期建设手续不完备延期3个月开工,涉及市级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资金125万元。2个区市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文登区未对3022.39万元省级“十强”产业政策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管理,荣成市对本级安排的“十强”产业扶持资金未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8年7月至8月,市审计局和文登区审计局分别对市级(含国家级开发区)和文登区截至2018年6月底贯彻落实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延伸调查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仪器供给方单位、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17家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有力支撑了创新型城市和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加强改革组织领导和转变科技管理职能方面,存在未建立高水平科技智库,科技和财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承担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科技部门未建立本级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等问题。加强改进科技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组织评审和资金到账两个环节耗时较长,部分已立项的科技项目未及时验收,未对2017年立项的科技项目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等问题。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存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未按规定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暂未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享受科技服务业优惠政策支持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科技局积极整改落实,先后出台《威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3项规范制度,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8年9月至10月,对3户国有企业的10个境外投资项目管控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9年3月至4月,对6户国有企业2016年至2018年发展质量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产质量方面。一是4户企业未经批准进行金融投资,金额累计34.86亿元,个别企业未制定投资计划,大量资金未得到有效利用。二是2户企业坏账损失较多,金额7650.77万元。三是1户企业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工作进展缓慢,金额4475.91万元。四是2户企业资产闲置,金额9479.64万元。五是2户企业对外出借资金6000万元。六是1户企业下属公司存在购入租赁物的价值未经评估的问题,涉及合同32份,售后回租金额38亿元。

(二)企业盈利能力方面。一是下属二、三级公司亏损较多,涉及3户企业,亏损金额2.34亿元。二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较低,涉及2户企业。三是少计费用导致虚增利润,涉及2户企业,金额2.07亿元。

(三)国企改革政策落实方面。一是1户企业及下属2个公司董事任职不符合规定,职工股东由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担任。二是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本次审计调查的6户国有企业,有3户企业未设置独立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普遍不足,内部审计力量薄弱。

(四)境外投资项目管控方面。一是调查的3户国有企业均未建立境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二是调查的10个境外投资项目,有2个项目的经营范围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不符。三是8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2个项目截至2018年6月末账面累计亏损1.25亿元。四是9个项目未按规定报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五是1户企业未向商务部门备案或报告、未向国资委报告的境外投资项目各有4个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做好预算批复和分解下达工作,保障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国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厘清企业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能力。国有企业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外投资的管控,严格审批程序,防范投资风险。

(三)深入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加强部门协同,抓住政策措施落实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及时安排部署、有效推进落实。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回迁安置工作调度,优先出让棚改腾空的土地,尽早汇集建设资金。对已建成的棚改项目,加快回迁安置,确保居民按时回迁。

(四)推进孤网整合加快数据共享。审计发现部分区市在投资建设项目的办事流程方面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专网无法与政务网联通的现象,办事人员还需多次到不同窗口办理业务。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推进孤网整合,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区市(国家级开发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贡献审计力量!

 

 

关于威海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