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幼儿园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 2015-10-14 09:47
点击次数:

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市区幼儿园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威价发〔2015〕50号


各供热经营单位: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威办发〔2015〕25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04〕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幼儿园(托儿所)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执行。

本通知自2015-2016年供热期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威海市物价局威价管发〔2005〕120号文件同时废止。


威海市物价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