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hai.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威海市青岛北路28号,电话:0631-53000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威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信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和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健康等政府信息1979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共发布927余篇。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市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每季度的公示工作。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我委对依申请公开指南以及申请的渠道、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后台及时受理并及时回复科研数据、政策咨询等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2024年,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含1件上年度结转件),较上一年增加220%,均在年内依法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2件,占12.5%;“无法提供”12件,占75%;“不予处理”1件,占6.25%;“其他处理”1件,占6.2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最新政府网站规范标准,及时对各个栏目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梳理,确保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及时对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程序进行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始终坚持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为群众提供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的平台。及时、规范地发布法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4.平台建设方面。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根据2024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对门户网站的栏目建设进行细致的调整和完善,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所有信息征求意见后进行全面公开。扎实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和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对表述错误、服务不可用、认证不规范、信息不更新、互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和清理。定期更新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相关政策法规和健康知识。
5.监督保障方面。强化队伍建设,聚焦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班,组织开展市直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培训1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强化督导检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定期抽查委属医疗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提醒整改有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3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6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4.3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公开渠道建设及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可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的培训学习,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捋顺公开流程,依职责做好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79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4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2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均为A类。
3.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政务公开各项指标,细化对本单位的任务要求,明确科室、委属单位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4.其他方面: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威海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定期督促指导市属各医疗单位规范做好信息线上、线下的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助推公共企事业单位规范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