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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工业_交通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5-04-08
    • 公开发布日期:2025-04-08
    • 发文字号:威交发〔2025〕27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25-06-01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两考合一”的通知

    威交发〔2025〕27号


     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巡网融合发展,方便驾驶员在两种业态之间双向流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经研究,决定实施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两考合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实施时间

    2025年6月1日起,在威海市范围内实施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两考合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全部实施电子证照,不再制发从业资格纸质证件,已制发的纸质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二、实施方式

    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通过“一次报名、一次考试、一考双证”,同时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种资格证件;也可以申请考取其中一种类别资格证件。对已持有其中一种类别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只需参加另一类别从业资格区域科目理论知识考试即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是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力,便利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巡游和网络预约两种业态之间从事经营活动,促进驾驶员从业、就业、创业、择业的重要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精心部署实施,扎实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工作,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切实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强化资格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部 门要认真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两考合一”相关工作。一是优化题库内容。编制区域科目考试内容要依据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相关要求,突出安全运营和服务标准方面的知识测试,试题应当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并定期更新题库。二是落实“两考合一”管理工作。合理制定考试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对首次申请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实行“一次报名、一次背景核查、一次考试”,核发两种类别从业资格证件。三是严格考试管理。落实驾驶员自愿参加培训要求,禁止强制参加考前培训。严肃考场纪律,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考试管理平稳有序。四是规范从业资格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要求,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关,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按规定开展驾驶员继续教育,经从业资格注册报备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多媒体和移动终端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考合一”政策。做好新政策的培训工作,及时跟踪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提升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从业资格“两考合一”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见效。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