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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7XJ/2025-01132 发布单位: 威海市民政局
内容分类: 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出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来源: 威海市民政局
时间: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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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残联联合出台《威海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威海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该《办法》明确威海市户籍居民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时,还应同时具备未纳入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范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威海市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威海市低保边缘政策相关规定,允许拥有评估价值不超过威海市年城镇低保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75%等条件。
  刚性支出类别则细化为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以及由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外认定的其他支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地所在地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有效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期满后需重新申请。(Hi威海客户端记者 李文思 通讯员 李昌宝 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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