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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减灾_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5-04-10
    • 公开发布日期:2025-04-10
    • 发文字号:威民函〔2025〕14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民政局
    • 开始实施时间: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评选方案》的通知

    威民函〔2025〕14号


    各区市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威海市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威海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评选方案


    为加强我市养老服务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产业功能、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有效供给为目标,在全市评选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市场竞争力的连锁化养老服务组织,推动养老服务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向专业化、精细化转变,更好地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有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预期目标

    2024年—2026年,每年评选2家连锁化养老服务品牌组织,利用省级奖补资金,每家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市级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策引导。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其中养老机构还应当办理备案手续;正常合法运营一年以上,三年内未发生服务质量、安全管理、非法集资等问题,未受到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含关联单位)。

    (二)连锁化程度。具备完善的连锁管理体系,包括统一的服务标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在威海市内连锁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含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等)数量不少于5家,或连锁运营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不少于700张,入住率不低于50%。

    (三)品牌化程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在辖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明确的品牌定位和品牌形象,品牌标识、宣传口号等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质量高,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及技能要求》(DB 37/T 3092-2018)配备人员。

    (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提供全面、优质的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文化娱乐等。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老年人及其家属对服务的满意度较高。连锁运营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须达到100%,并至少有一家四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

    (五)创新能力。结合辖区实际,不断推出新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在机构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提升,提高管理效率和养老服务质量。

    四、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组织自评、区市推荐、市级评选的流程进行。每年2月底前,申报组织填写《威海市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申报表》(附件1)、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名单(附件2),形成申报报告(须包含基本情况,运营状况,养老服务工作和连锁化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创新亮点,奖补资金使用计划,下步工作措施等)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区市民政部门审核。区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1家至市民政局。每年4月底前,市民政局通过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依据评分细则(附件3)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及评审,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区市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动员,组织机构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对获奖机构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机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模式。

    (二)强化评选指导。各区市要按照工作通知要求,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步骤,强化落实,客观公正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要加强评选工作指导,增强服务意识,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评选积极性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评选活动,围绕基础条件、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共同推动强基达标、提质增效。

    (三)加强跟踪督导。各区市民政部门要根据职责,对入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开展。入选单位应在项目评定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向区市民政部门提报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区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提报市民政局。

    联系人:丛郡宏,电话:5895587。  


    附件1.威海市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申报表.docx

    附件2.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名单.docx

    附件3.威海市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品牌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