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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25-01044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成文日期: 2025-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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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威海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草案)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1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4人,其中,在编64人,非在编7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212家,净增单位247家;新开户职工3.52万人,净增职工-1.19万人;实缴单位9654 家,缴存额57.3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3%、2.19%;实缴职工43.83万人,同比下降2.64%。2024年末,缴存总额568.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4%;缴存余额227.21亿元,同比增长7.4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4年,15.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60亿元,同比下降1.1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51%,比上年减少2.46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340.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71笔20.4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0.50%、39.57%。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2.98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84万笔337.4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13%、6.46%,贷款余额137.7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7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0.63%,比上年末减少5.7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有12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34笔11329.2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2910.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466.7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9.17亿元。其中,活期0.10亿元,1年以下定期(含)15.50亿元,1年以上定期61.50亿元,协定存款12.0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0.63%,比上年末减少5.7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64672.03万元,同比减少2.11%。存款利息19609.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5060.33万元,其他1.8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34554.86万元,同比增长5.4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954.9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76.20万元,其他23.7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30117.18万元,同比减少9.58%。增值收益率1.39%,比上年末减少0.2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2301.0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816.17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16.4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91.3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46.0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465.8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252.24万元,同比减少3.06%。其中,人员经费1425.86万元,公用经费93.55万元,专项经费732.8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17.74万元,逾期率0.3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46.05万元。2024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01%,国有企业占7.11%,城镇集体企业占2.19%,外商投资企业占7.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0.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8%,灵活就业人员占0.50%,其他占2.24%;中、低收入占98.71%,高收入占1.2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0%,国有企业占2.94%,城镇集体企业占1.06%,外商投资企业占3.8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0.5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灵活就业人员占0.69%,其他占2.54%;中、低收入占99.78%,高收入占0.2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53%,租赁住房占4.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00%,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40%,其他占8.1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0%,高收入占1.70%。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28万平方米,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6.13%,比上年末增加0.2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321.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35%,90-144(含)平方米占66.07%,144平方米以上占11.58%。购买新房占54.96%,购买二手房占45.0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5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50%,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68%,30岁-40岁(含)占45.79%,40岁-50岁(含)占16.76%,50岁以上占3.7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6.5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49%;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3.92%,比上年减少27.8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4年,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在原来10家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浦发银行、恒丰银行2家。

(二)当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4年度职工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下限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上限不高于威海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3436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以上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意愿和能力自主选择。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年利率为1.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35%,5年以上为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775%,5年以上为3.325%。其中,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贷款和5月18日起新申请的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四)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24年10月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优化调整了四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是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三是支持高层次人才贷款需求。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四是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时,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五)支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情况。健全完善资金存储考核办法,强化资金存储激励作用,引导受委托银行为38个“白名单”项目授信贷款57.8亿元,落地资金34.2亿元。全年兑现存款奖励13.2亿元,奖励金额位居全省前列。开通“白名单”项目贷款绿色通道,优化楼盘准入流程,提高贷款办理效率,真正做到应贷尽贷、快审快放,共计发放392笔2.41亿元的贷款,帮助房地产企业加快销售资金回笼。

(六)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动省级试点任务落地运行。坚持改革创新,依托数字赋能,牵头完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试点任务,推动办事材料由18份缩减到6份,跑腿次数由最多6次缩短到1次,贷款申办全流程由15个工作日提速至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时间减少67%,实现了“一件事一窗口一次办”。工作做法通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报》予以刊发推广。

2.开展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通过二手房网签、贷款合同前置、不动产在线抵押等手段,实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无需职工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手续,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为职工“圆梦安居”再添新模式。

3.优化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按照先公积金账户再银行账户的顺序进行扣款,方便借款职工高效利用公积金余额。政策自4月份实施以来,累计差额扣款13.5万余笔,为职工减轻现金还款压力1.29亿元。

4.加强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开通“跨省通办”服务专窗和老弱病残、退役军人等群体“绿色通道”,积极推行上门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开展“畅流程、提效能”活动,推动利民便民惠民举措走深走实,工作经验被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进行推广。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服务群众零距离”等活动,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直达共享。

(七)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拓宽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线上渠道。深化与合作银行的数据共享和应用,与工行、建行、交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系统对接,实现手机银行APP端的偿还商贷提取。

2.公积金APP服务功能迁移“爱山东”。在前期高频服务事项实现爱山东APP运行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对接,完成了公积金APP服务功能整体迁移,39项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

3.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应用。用好标准化提升成果,加快与省政务服务业务中台系统改造和接入工作,24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省标准化统一办理,业务办结率位居全省前列。

4.深化数据质量治理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数据整改,处理历史问题数据800万笔,质量评估年度得分94.24分,位居全省第一等次。

(八)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4年中心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市区管理部通过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复核;高区、文登、荣成3个管理部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区、高区、荣成3个管理部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经区、石岛2个管理部和服务管理科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经区、文登、乳山、石岛4个管理部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2024年,荣获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服务礼仪竞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