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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2212/2025-01053 发布单位: 威海市司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2025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政策解读材料

来源: 威海市司法局
时间: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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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方案,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市司法局牵头制定了《2025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

三、出台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

四、创新举措

相较往年,今年《计划》制定更加注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并对加大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计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共8个大项26项具体工作,重点是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第一个方面是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计划》针对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很多务实有效的举措。比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将开展“威法护航·益企发展”行动,围绕企业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涉企法律服务清单,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和会员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治讲座、结对共建等活动,以公益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全覆盖”,为企业规范经营、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有力保障。除此以外,还将社会关注的涉企执法检查作为《计划》的重要内容,提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措施,充分释放企业经营活力。比如,部署开展涉企执法“减量不减效”行动,通过对涉企检查事项进行清单管理和年度计划管理,对检查的频次和方式进行有效规范,同时采取分级分类和跨部门联合等方式,有效整合检查事项,减少入企检查频次,达到“减量不减效”的良好效果。另外,还将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及推动涉企检查事项网上运行的实施方案,将涉企行政检查纳入网上运行,对涉企检查进行全流程规范,切实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另外,还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建立涉企执法“三同达、两评议”工作机制,将执法与普法一体化推进,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企业法律法规规定和违法风险点,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聚焦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问题,综合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推动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将开展“复议护航·益企发展”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实行涉企案件案前“双百”咨询,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实施商事调解“和”计划,稳妥推进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加强商事调解组织规范管理,密切跟进商事调解制度立法进展,研究出台我市加强商事调解工作的制度措施,培育打造“威商合舟行”商事调解品牌,不断提升调解质效,积极营造“商事纠纷找调解,依法有据促和谐”的浓厚氛围,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的后顾之忧。

第二个方面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今年的《计划》,围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保障依法决策,提出了不少创新举措,以高水平依法行政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将科学制定政府年度立法项目计划,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湿地保护、节约用水、温泉保护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为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对以往出台的供热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立法项目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升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另外,为了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立法的民主性和群众的参与度,《计划》提出要创新立法参与机制,开展“立法有我”活动,邀请企业、群众代表深度参与立法调研和论证,精准把握立法需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计划》还提出,将加强政府立法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的范围、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应用等事项,建立贯穿政府立法前中后的全链条、全过程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围绕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计划》明确,将严格依法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权限、制定程序以及决策和文件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把关,保障决策文件于法有据、合法有效。市司法局还将开展政策性文件制定需求调查,明确需要提前介入的政策性文件范围,提前介入参与重点文件的起草调研、问题论证、草案修改、指导送审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除此之外,针对现行公布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不能全面反映机构改革后市级机构职能调整变化实际情况的问题,将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调整,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除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外,《计划》还提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配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强化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第三个方面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抓好统筹推进是关键。《计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有关区市争创第三批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县,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逐项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另外,《计划》明确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综合性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同时,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在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监督模式,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法治观察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以及法治观察员、社会监督员等作用,广泛收集、发现问题线索,抓好整改提升,以高效的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在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计划》提出将通过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轮训和学法考试等方式,不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推进法治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政策解读人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乔磊  0631—523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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