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
关于印发《威海市2025年度“暖在威海·家家悦”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民函〔2025〕7号
各区市民政局、慈善总会,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慈善总会:
现将《威海市2025年度“暖在威海·家家悦”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慈善总会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2025年度“暖在威海·家家悦”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
为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丰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内涵,现开展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非威海籍就读威海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具有高中学籍)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该救助,其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威海务工2年及以上,其家庭为低保家庭或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和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居住地低保标准2倍。
救助标准:对低保家庭患病学生,不设起付线,其住院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救助后,按实际自负部分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对其他困难家庭患病学生,其住院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救助后,实际自负2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自负部分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二、资金来源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威海市慈善总会设立的“家家悦爱心慈善基金”。
三、救助原则
(一)应助尽助。按照需救助人数确定救助金总额,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开公平。通过居住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拟救助人员名单,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威海市2025年度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申请表》(附件1,从威海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s://www.whcf.org.cn下载),并提供申请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件,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及住院发票、商业保险理赔单据及其他救助单据(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其法定监护人在威海务工2年及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明,其他家庭需提供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所在学校确认在读,居住区(市)民政、慈善部门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区(市)慈善总会填写《威海市2025年度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汇总表》(附件2),连同其他申请资料于2025年12月18日前报送威海市慈善总会。
(三)威海市慈善总会、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后发放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是助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得到救助。
附件:1.威海市 2025 年度非威海籍中小学生慈善大病救助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