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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出台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 2024-10-1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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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威海市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推动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促进绿色交通和冷链物流的发展。

实施细则的制定,积极响应了国家及山东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导向。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交运管〔2024〕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威海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这一细则,以支持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的对象和条件,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威海市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的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标准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可享受每辆3.5万元的标准定额补贴。

为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细则还详细规定了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流程。申请人需在补贴时限内向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威海市公安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车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通过后,威海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

在补贴资金管理方面,实施细则强调市级为补贴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补贴政策,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补贴资金将通过中央和省安排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统筹安排。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财政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广大道路货运经营业户主动更新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威海市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普及,提升冷链物流效率,促进绿色交通的发展。

随着实施细则的发布和实施,威海市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推广力度,为构建绿色、高效、便捷的冷链物流体系贡献力量。同时,也将为道路货运经营业户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