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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356/2024-0093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4-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银行业绿色支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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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抓手,扎实推动绿色金融、蓝色金融工作开展,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为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重点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集中专业力量发力绿色金融工作在基层的全面推进,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的理念,发挥金融在低碳环保、新能源、海洋蓝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威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做出贡献。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做法,有必要制定一套我市的银行业绿色支行认定管理办法,推动银行业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持续改革创新,为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积累宝贵经验,助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3号)等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鼓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机制和业务创新,更好地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低碳环保、新能源、蓝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作用,通过引导银行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单列绿色信贷规模、单设绿色信贷审批通道、创新业务流程、产品和服务等,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防控能力,为推动威海绿色金融和低碳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动能。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括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明确银行业绿色支行概念和创建的目的;第二部分明确了创建的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认定和存续管理的程序;第四部分《附则》主要明确了申报统计规范及生效日期。

五、政策解读人:窦永刚   联系电话:527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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