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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科技_教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6-14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6-14
    • 发文字号:威教组发〔2023〕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教育局
    • 开始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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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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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威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威海市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教组发〔2023〕3号 


    各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市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威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参与、全方位推动、全要素协同体制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环境为重点,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家庭育人基础作用、社会育人支撑作用、网络育人赋能作用、心理育人保障作用,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在学校、家庭、社会、网络等全场域,纳入到积极心理品质塑造全环节,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从先学做人抓起,夯实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根基。推动明大德,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中华民族、爱中华文化,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推动守公德,遵守基本公共道德规范,自觉维护集体和他人利益;推动严私德,修身自律、遵纪守法、换位思考、推己及人。

    (二)学段目标:学前教育阶段重在道德启蒙教育,培养爱自己、爱父母、爱他人、爱集体、爱自然、爱环境的品行。小学阶段重在道德规范教育,培养自律助人、明礼诚信、遵规守纪、节俭绿色等品行。中学阶段重在理想信念教育,培养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的责任意识和乐观向上、自立自强、团结进取等品行。

    三、工作措施

    (一)着力优化立德树人学校环境。

    1.夯实以德育人基础。突出以德立校,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深化“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内涵;指导学校推进文明校园建设,落实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和复查工作。突出以德立师,强化全员育人责任,开展全员以德育人能力提升培训,将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内容。严格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各个岗位人员的德行规范,明确教学、管理、服务等各岗位教师、员工、聘用人员在本职工作中的以德示范、以德育人职责。突出以德立生,明确各学段立德树人目标,坚持五育并举,通过课堂教学、实践课程、课后服务、假期托管等全面落实以德育人,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各门课程教学中,切实落实双减政策,注重实践育人,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技教育、劳动教育等融入其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开发区〕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和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实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着力打造“清廉教育、廉洁校园”。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同城大课堂”宣讲活动,上好思政“开学第一课”,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深化“红色故事进课堂”活动,加强“四史”宣传教育。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建设。加强校园礼仪礼节建设,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日常品德和文明礼仪规范,开展常态化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将国防教育融入学校课程教学,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健全威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履职考评工作,组织法治副校长上好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发挥各级“两红两优”等青少年榜样的示范作用,组织青年宣讲团开展主题宣讲;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动员各级共青团、少年队广泛开展主题团、队日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司法局,各区市、开发区〕

    3.培养健康心理品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系统教学,重视生命教育、挫折教育。以心理健康节(月)、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学第一课等为契机,开展丰富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乐观、负责、真诚、自律等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从小学开始,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每学年至少一次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学生,建立台账,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加强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干预转介。建立完善校园欺凌防治机制,持续深化校园欺凌防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教育,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校园欺凌线索和事件,常态化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健全异常心理学生和跟踪教育情况台账,对可能发生欺凌的苗头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控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开发区〕

    4.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以德立校、以德立师、以德立生成效作为学校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师德考评对教师行为的约束作用。完善教职员工以德育人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师德师风、以德育人成效在职称评聘、荣誉评选和教育评价中的比重,持续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选树宣传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和发展性,构建互动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线上线下一体化评价、综合积分评价等多元评价方法,真实全面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开展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新时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开发区〕

    (二)着力优化立德树人家庭环境。

    5.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聚焦以德立家,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在未成年人家长家庭中倡导自律助人、孝老爱亲、诚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家长家庭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以自身言行做示范。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传宣讲,开展“文明家庭”创建,选树“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开发区〕 

    6.强化家长以德育人责任。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推动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注重品德教育。全市中小学要按照《山东省家长学校建设标准》建好家长学校,实现100%全覆盖;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做好全员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家访。推进学校、社区(村)家长学校规范化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开设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家庭教育栏目,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办好威海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威海日报社、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开发区〕

    7.提高家庭以德育人能力。成立由市、区市家庭教育专家、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组成的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家庭教育指导老师队伍、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家庭教育师资培训,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家庭教育教科研体系,配备专兼职家庭教育教研员,设立威海市家庭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并推广应用。在全市职业院校的幼儿保育、小学教育等专业增加家庭教育相关内容,丰富师范类专业发展内涵。〔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区市、开发区〕

    8.拓展亲子以德育人空间。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聚焦以德育人,建设少年儿童阅读、托管及亲子活动场所,力争2025年实现全覆盖。广泛开展“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图书馆、农家书屋、城市书房、各类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阵地开设亲子阅读空间,支持引导家庭建立书房或图书角。〔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开发区〕

    (三)着力优化立德树人社会环境。

    9.加强新时代美德威海建设。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美德威海和信用威海建设的意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在个人和家庭层面形成自律助人、孝老爱亲、诚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的美德风尚。在村庄社区建立完善以诚信为重点的美德评价和社会信用转化机制,加强典型选树,印发《威海市道德模范、威海好人榜评选表彰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典型宣传引导、示范引领作用,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道德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开发区〕

    10.强化社会关心关爱责任。贯彻落实《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为小”志愿服务,打造“手牵手圆梦行动”“阳光少年”等品牌志愿服务项目。注重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定期开展家庭走访工作,宣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发动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力量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自护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凝聚关爱未成年人共识。加强舆论引导,办好少儿频道、专栏或专题节目,在威海电视台开办《经典诵读》栏目,威海晚报继续办好“起跑线”栏目,新媒体平台开设家庭教育栏目,创作刊播有利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加强青少年题材文艺创作,重点创作提升《泣血兰花向阳开》《我的连》等优秀少年题材情景剧。编辑出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少儿绘本,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国学小名士”“师生大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实施中小学生观影观戏普惠计划,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威海日报社、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开发区〕

    11.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发挥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先模人物、“五老”人员等作用,广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法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洁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宣传宣讲。各中小学积极开展美德教育,在年级班级开展中华美德小剧小戏排演、组织集体大合唱,每学期至少1次组织学生集体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免收门票。推进“红色故事+”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红色研学活动。充分运用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现场教学。各类文化场馆开辟未成年人活动专区、专场,支持流动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进入农村学校。各级各类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要更加突出和体现以德育人主题实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驻威高校,各区市、开发区〕

    1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深化“扫黄打非”,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用品专项清理行动,加大青少年儿童出版物、教材教辅等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重点场所整治,做到无酒吧、网吧、歌厅、舞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等销售网点。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时查处抽奖类游戏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电子烟)酒、彩票、问题食品、有害玩具、淫秽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烟草公司,各区市、开发区〕

    (四)着力优化立德树人网络环境。

    13.深化网络文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和网络法治教育,开展网络普法、网络文明“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系列活动,推进依法上网、以德润网、安全用网。加强学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公众账号美德建设,建强网上育人新阵地,构建教育网络传播体系,强化优质内容供给。持续开展“好网民·在威海”活动,加强“校园好网民”典型示范引领,以鲜明的导向塑造、激励、保护未成年人。〔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开发区〕

    14.加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网上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集中力量建好用好管好未成年人网民活跃聚集的网站、平台及社交媒体,开展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同城大课堂”云宣讲活动,录制思政“开学第一课”视频公开课。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依托全省思政教育服务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各学段正能量“网红”名师,选树培养一批品学兼优青年网络名人、正能量网络榜样。〔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威海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开发区〕

    15.打造清朗网络空间。以“清朗”“净网”系列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为载体,集中整治网络欺诈、造谣等网络乱象,建立健全网络辟谣联动机制。强化互联网企业、平台主体责任,严格网络内容审核管理,大力倡导行业道德自律。深化网络环境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各区市、开发区〕

    (五)着力优化立德树人心理健康环境。

    16.建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采用双线融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市骨干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培训活动,指导各区市和学校定期开展全员心理主题培训活动,推荐适合教师阅读的心理书目、文章和视频资源,传递积极心理知识、理念和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发挥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名师、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优势,在不同范围内开展多主题培训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满足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建立新招考教职工心理测试制度,在招聘考察期间,对新招聘教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测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开发区〕

    17.构建心理支持体系。建设市、区市级心理健康发展服务平台,发挥市、区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作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置心理辅导场所,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心理健康门诊建设,提升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开发区〕

    18.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引导社会正确看待对待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社会普及,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加强网上网下社会热点引导、社会情绪疏导和社会矛盾化解,建强用好基层网格员、调解员等队伍,推动形成和谐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人际关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开发区〕

    四、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发力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抓好统筹协调,教育、妇联、民政、网信、卫健等部门分别牵头抓好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心理等领域工作落实,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和群团组织结合自身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协同推进。〔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开发区〕

    20.强化资源保障。在财政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全环境立德树人倾斜力度,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全环境立德树人理论研究,支持相关学科、人才和实验室建设,设立市级全环境立德树人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定期开展交流研讨、成果展示等教科研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开发区〕

    21.注重宣传引导。建立全环境立德树人常态化宣传机制,发挥市、区市两级宣讲团作用,常态化开展宣讲。强化全媒联动,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各学校经验做法,选树宣传一批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威海日报社、市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开发区〕

    22.抓好督导落实。将全环境立德树人纳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和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建立全环境立德树人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定期调度推进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开发区〕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