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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23-01162 发布单位: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
内容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成文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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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2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威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草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设11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0人,其中,在编67人,非在编8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1240家,净增单位715家;新开户职工4.13万人,净增职工0.96万人;实缴单位8450家,实缴职工44.14万人,缴存额53.1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24%、2.22%、8.59%。2022年末,缴存总额454.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3%;缴存余额197.38亿元,同比增长11.7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2年,13.0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43亿元,同比下降0.8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1.07%,比上年减少5.8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57.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1万笔20.2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56%、3.79%。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61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9万笔283.05亿元,贷款余额128.5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06%、7.72%、1.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14%,比上年末减少6.6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65笔6850.8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6981.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325.81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9.89亿元。其中,活期0.0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00亿元,1年以上定期20.00亿元,协定存款33.8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14%,比上年末减少6.6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55916.82万元,同比增长8.38%。存款利息13452.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2464.28万元,其他0.2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30381.53万元,同比增长16.6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7905.15万元,归集手续费1007.9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44.73万元,其他23.7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5535.29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减少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2748.8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786.42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37.3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307.53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46.0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558.3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3119.4万元,同比增长19.65%。其中,人员经费1788.88万元,公用经费112.33万元,专项经费1218.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9.61万元,逾期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746.05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32%,国有企业占7.52%,城镇集体企业占2.76%,外商投资企业占7.9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3%,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2.09%;中、低收入占98.86%,高收入占1.1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71%,国有企业占2.69%,城镇集体企业占0.95%,外商投资企业占7.9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0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1%,灵活就业人员占1.05%,其他占3.02%;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3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09%,租赁住房占2.3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5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5.5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8%,高收入占1.9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7.03万平方米,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4.17%,比上年末增加0.4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260.1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09%,90-144(含)平方米占68.73 %,144平方米以上占10.18%。购买新房占66.10%,购买二手房占33.9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82 %,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47%,30岁-40岁(含)占44.91%,40岁-50岁(含)占18.79%,50岁以上占4.8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57.7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2.24%;中、低收入占98.50%,高收入占1.50%。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12%,比上年减少12.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2022年3月27日下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推出支持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对新市民群体实行延期缴存、对贷款职工不能按期还款不计逾期以及延长业务办理时限等四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全年为100家企业2422人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减少资金支出261万元;为15家企业1719人办理缓缴业务,缓缴资金1064万元;为136名新市民群体实行延期缴存,涉及资金8.51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贷的887户职工不作逾期处理,累计延期还款金额1265.52万元,有效缓解了缴存企业和贷款职工的压力。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情况。简化提取手续,开通线上提取功能,为10335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7607万元用于支付房租;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金额,为1420户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发放贷款64109万元。

(三)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2年,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在原来3家的基础上,新增加了中国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2家;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共有10家,2022年未发生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2年度职工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上限不高于本市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511元。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对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50万元和80万元;可贷额度由职工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年利率为1.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74名职工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362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坚持立足主动服务全市大局、精准服务缴存企业、用心服务缴存职工,在全中心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精细化建设年”活动,推动软硬件服务建设同步升级,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1.深化“跨域通办”。在已实现8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基础上,新增3项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事项,定期开展“跨省通办”专窗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方面实行“同城化”待遇,依托省住房公积金主题库,实现胶东五市“无证明”通办,为推动胶东五市经济圈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优化办事流程。积极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对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实行“即到即批、当场办结”,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手机APP、个人网厅、智能终端增加二维码付款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一件事”流程创新,实现现房、二手房贷款从申请到结清全生命周期“一次办好”,大幅提高贷款审批服务效率。

3.打造“无证明公积金”。拓宽数据共享渠道,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不动产等部门实现20多类政务数据应用;启用电子印章,调取各类电子印章10万次,打印各类证明8800多份;深化电子证照应用,65项业务实现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免提交”,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推动政务服务由“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4.提升窗口服务品质。坚持业务下沉基层一线,服务延伸企业社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健全完善服务制度,开展业务和礼仪培训,实行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四个一”标准化服务;优化服务大厅设施摆放和配置,推动服务“颜值”和便民双提升;对老弱病残、退役军人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帮办代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让服务更有温度;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机制,全力为缴存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上线新版单位网厅。事项上实现单位业务全覆盖、全流程“线上办”,服务上做到操作更加人性化、便捷化。全年共有6698家缴存单位在线办理各类业务115418笔,线上办件量达到68%。

2.拓展线上服务功能。持续完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上线“爱山东”APP高频服务事项。21项个人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全年线上提取和还款办件量同比增长10%和20%。

3.对接“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联通,通过企业注销信息数据交互推送,方便企业同步办理营业执照和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

4.“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接入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跨城市转移“一键办”,为职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3614笔。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2年中心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市区管理部通过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复核;高区、文登、荣成3个管理部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市区、高区、荣成3个管理部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经区、石岛2个管理部和服务管理科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经区、文登、乳山、石岛4个管理部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