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专题 > 标准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威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威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威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weihai.gov.cn/)查阅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6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243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威海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威海市司法局网站发布信息530余条,通过威海司法行政微博发布信息500余条,通过法治威海公众号发布信息3100余条,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阳光政务热线”2次,更新政府文件库文件25件,局长办公会议7次,政策解读材料35条,主要领导带头解读相关文件1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开展意见征求8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件。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上来看,2件属于执法案卷信息、2件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2件属于重复申请,本年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威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威海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失信、失实、失密。本年度新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将新媒体宣传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新媒体示范工作室荣誉称号。“法治威海”公众号累计订阅人数达18万余人,集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法律咨询、学法考法、惠企政策查询、法律援助申请等“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模块,年累计为群众提供服务30多万次,WCI指数持续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在威海市司法局网站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集中宣传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案例和具体实践,实时展示全市各级各单位推进法治威海建设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是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和公开相关法治信息的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考核,修改完善《威海市司法局机关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因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等情况在机关考核中有所体现,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权重不低于4%。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局领导分工变动及人员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威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年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培训1次,有效提升了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一定进 步,但依然存在办公会议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和途径,通过微信、微博及抖音等新媒体,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图表等形式进行公开和解读,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提高公开形式的专业化、便民化水平。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等进行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事项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2年,共承办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代表建议1件,其中协办1件;承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5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4件。目前,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束,办结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并向社会公开了答复意见。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2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

3.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面:在政府文件库建设、威海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协助办理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全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圆满完成。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开展惠企政策精准公开推送工程,收集整理惠企政策1100余条,形成约20万字的威海市惠企政策工具汇编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向企业精准公开,免费发放政策汇编5万多本,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惠企政策公开专栏,动态推送惠企政策,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


威海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0日


一图读懂 《威海市司法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