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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10J-DSJ/2022-00266 发布单位: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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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60号)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时满足医疗机构和就医患者临床需要,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市医保局起草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威医保发〔20222号),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12月,省医保局按照动态调整机制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在驻济省(部)署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范围内新增和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要求各市及时贯彻执行,并做好政策衔接。结合省局规定和我市实际,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市医保局起草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制定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征求了各区市、相关医疗机构意见,对此次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四大部分。

(一)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参照省级规定,将省局新增的2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部纳入我市项目体系,试行期2年,医疗机构开展相关项目的可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内,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省局修订后的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也同步在全市范围执行。

(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省局规定,59项医疗服务价格的名称、项目内涵、说明、计价单位等进行修订完善。例如:将原项目名称“尿转铁蛋白测定”修订为“转铁蛋白测定”,将其内涵“包括尿转铁蛋白测定、粪便转铁蛋白测定、血液转铁蛋白测定”修订为“包括各种标本”;将原项目名称“骨科手术视频辅助操作”修订为“手术视频辅助操作”,删除该项目的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并将原计价单位“半小时”修订为“次”,价格由“待定”修订为“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等。

(三)明确医保支付政策。根据省局要求,将此次修订后的项目及一次性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进行统一明确,个人自负比例等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四)明确执行时间及工作要求。通知自2月15日起施行。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价格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王晓华

联系电话:0631-5860776

威医保发〔2021〕3号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文件的通知.doc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