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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1-10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1-10
    • 发文字号:威应急发〔2022〕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 开始实施时间:2022-01-10
    • 文件状态:
    • 文件废止时间:
    • 文件失效时间: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应急发〔2022〕2号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成效,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安全治理能力,确保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威安发〔2021〕16号)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鲁应急字〔2021〕154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切实把“严真细实快”作风贯穿安全生产监管全过程、各环节。对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深入分析应急系统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应急系统监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在全市推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系统监管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安全生产

    (1)危化品领域

    1.各区市(含开发区,下同)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及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涉及化工园区的区市推动园区管理机构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并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提请园区所在地政府关闭退出A级园区,限制B级园区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同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

    2.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并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推动所有涉及氯化、氟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区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等布局。推动现有涉及氯化、氟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建议整改落实到位。

    3.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确保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到30%以上。严格重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新入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4.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须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安全管理。

    5.根据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须达到在职人员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并严格按时间要求组织培训实训。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实训演练。

    (2)非煤矿山领域

    1.督促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常态化隐患自查自纠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制推行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制度和现场安全确认流程,防范冒顶、片帮事故发生。

    2.督促企业从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基本内容入手,推进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地见效,做到“应培尽培”,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许上岗。长期停工停产或复工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要讲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把安全教育转化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行动。

    3.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存在重大隐患或者整改不彻底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在严控“竖井提升和斜井运输一次超过30人的矿井、水文地质复杂或受水威胁矿山、采深超过800米的矿山、地下设有炸药库的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等重点环节风险上持续用力,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会诊,落实尾矿库头顶库、无主库治理,加快尾矿库闭库销号,推广无尾矿山建设。扎实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每座矿山应制定智能化矿山建设计划,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强化风险监测预警,2022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提高风险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效能。

    4.综合运用联合执法、重点县督导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从严执法要求,对确定为C、D级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杜绝“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强化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管理,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锁、电眼工程分析等,实现远程监控。

    (3)工贸领域

    1.督促企业履行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法定职责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压力到人。推进安全总监制度落实,严格安全总监任职程序,严格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加大对企业安全总监“应配未配、配而不强”的执法检查力度,着力破解安全总监作用发挥不充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等“老大难”问题。

    2.以工贸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为抓手推动专项治理,聚焦冶金有色、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结合有限空间、检维修、外包工程等重点作业和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配套设备设施,组织高水平专家团队,对照“钢8条”“有限空间4项”等,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诊断。突出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帮助企业全面查找安全生产缺陷,逐个企业形成诊断报告、研究提出系统治理方案,确保2022年底前“钢8条”“有限空间4项”等违法行为清零。分析研判行业风险问题,研究提出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等对策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覆盖到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覆盖到所有单位的所有相关人员。以企业全员“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为抓手,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培训考核,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重点危险作业相关人员专项培训覆盖率100%。突出复工复产、汛期等重点时段,结合典型事故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汛期安全等专项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过程管控,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内训能力,督促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4.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坚定不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狠抓制度建立和体系运行、考核和评估工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风险主动防控能力。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坚持“实用管用、企业员工愿用会用”的原则,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等相关制度文件,提高企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以工贸行业监管重点领域为试点,培养、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工贸行业示范企业,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5.按照《威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理清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底数分级分类进行再核实、再起底,尤其是重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情况,要建立全覆盖、无遗漏的清单台账。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把风险大、隐患多的中小企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场所,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或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对外包队伍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从严执法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破解监管执法宽松软,杜绝“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情况。

    6.研究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实施计划,利用自动化控制、远程在线监控和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对危险区域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设备智能操控水平、在线检测和预测预控能力,实现集中管控与远程操控,强化人员及设备作业行为管理,降低作业风险和检修频次,提高安全标准化作业能力,形成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安全屏障。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技术手段,加强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监控,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实时掌控安全生产相关参数和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速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的转变,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效能。

    (二)作风建设

    1.按照全市应急系统作风集中整治要求,深入开展“十查十整治”,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突出整治创新意识不强,解决破除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思想,树立改革精神、创新精神、开拓精神,鼓励思考、开展创新性开拓性业务工作,形成争相创新良好氛围。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任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应急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和能力。主动对标全国先进水平,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明确学习赶超目标和计划,全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2.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深入分析应急系统监管行业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性问题,指导和帮扶企业举一反三排查整改。要组织各级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车间、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将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送到企业、送到岗位,委托高等院校、职业和技工院校、中介服务等第三方培训从业单位为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风险,着力解决企业“意识不到、发现不了”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第一”的宗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惩治腐败

    排查建立应急系统监管行业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廉政风险点清单,扎紧制度“笼子”,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资质审批、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实行依法上会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对发现的各类腐败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深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扫黑除恶

    聚焦项目工程建设等易滋生黑恶势力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清查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承揽工程、恶意竞标等影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全面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进行“回头看”和全面梳理,坚持“一案双查”,无论涉及到谁,一律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三、时间安排

    (一)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即日起-2022年1月)。对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梳理自查问题不足,从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列出工作计划,做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二)深入排查、综合研判(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组织企业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以及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成果,认真自查自纠本企业问题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级应急部门对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加强监督检查,分析问题矛盾,提出对策措施。

    (三)专项整治、健全制度(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系统整治,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整治不积极、不主动、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针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隐患产生规律,研究制定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以及监管执法政策措施,系统性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四)查漏补缺、固化经验(2022年12月)。对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个方面是否还存在漏洞。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固化成为制度成果,健全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实效。要始终坚持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目标导向,确保“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以零容忍态度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事故,多重布控、纵深防御,确保应急系统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统筹结合。要将“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密切结合,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议事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安排各项任务目标,积极发动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力量,综合采取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方式,有效聚集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市应急局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对各区市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迟缓,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依规问责。

    (四)加强宣传。要加大“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宣传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同时,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四位一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