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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二批)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08-0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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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十二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交办清单共计28件。截至7月31日17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23件,不属实5件。

威海市第十二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公示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备注
12021-263号来电人反映:威海中威橡胶,排放异味严重,晚上尤其严重,也不是每天晚上都有,有味的时候很刺鼻,官方称检测都合格,怀疑晚上偷排,希望晚上检测。影响居民生活。希望部门查处。高区大气威海中威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密炼车间配套建设了列格高效异味治理设施,同时添加“高分子微凝胶植物除臭剂”进行处理,硫化车间配套建设高压静电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企业自行检测及在线监测均达标。 该企业安装有自动在线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4小时监控废气排放情况,同时,区生态环境分局6月23日19时30分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偷排行为。1.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企业生产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2.高区将督导企业持续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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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264号来电人反映:环翠区张村镇盛德世纪新城前峰西幼儿园,离居民楼不到两米,课间活动播放音乐声音太大以及孩子吵闹声音也大,严重噪音扰民,希望部门查处。环翠噪声关于“张村镇盛德世纪新城前峰西幼儿园,离居民楼不到两米,课间活动播放音乐声音太大以及孩子吵闹声音也大,严重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前峰西幼儿园位于张村镇盛德世纪新城G9号楼,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幼儿园2017年3月开园,为减小音量传播,操场南面和东面均种植大树;2020年11月将操场公共播放器拆除;幼儿分组户外活动时间一般在上午8:50-11:00,下午14:30-15:00。


32021-265号来电人反映:临港区苘山镇山马于村,近期来个外村人在村西北角晒鸡粪(占用起码五六十亩),异味扰民,认为污染土地、水源,希望部门查处。临港大气经查,该鸡粪晾晒场业主为孙某,为汪疃镇许家产村人,以种植西洋参名义,租用山马于村、白玉庄村四个地块用来晾晒鸡粪。2021年6月1日,黄岚办事处即发现在山马于村西北、白玉庄村东北约300亩耕地上,有铲车作业,将耕地熟土层清走后,用于晾晒鸡粪。黄岚办事处随即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办公室到现场,对其破坏耕地晾晒鸡粪的行为进行制止。6月23日上午,经现场核查,鸡粪晾晒场分为4个地块,均位于黄岚办事处辖区,其中3个地块仍有鸡粪堆积,异味刺鼻,1个地块因6月1日已制止作业,未堆放鸡粪。此外,核查还发现,其在汪疃镇辖区有2处鸡粪堆场,目测高度约3米。孙阳答复堆场堆积鸡粪约300方,晒场摊放鸡粪主要用于养地,种植西洋参,承诺将于2021年6月25日开始对土地复耕。经区相关部门现场会商研究,由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因其所晾晒鸡粪用于自己农业种植使用,不对外销售,地块耕作层未硬化,无建设物、构筑物,其他相关部门暂不对其进行处罚。临港区管委责成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加强监管。
1.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巡视。在后续巡查中发现该业主再次晾晒鸡粪,现已提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2.由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是否市场化销售进行跟踪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3.由区社会工作部加强鸡粪源头管控,确保鸡粪拉运、处理有据可查。
4.由区建设局对其鸡粪是否道路遗撒进行跟踪监管,一旦发现其鸡粪道路遗撒、污染环境,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由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


42021-266号来电人反映:环翠区温泉镇雅家庄碧和府北区9号楼以南养了50只左右的鸡鸭鹅,异味和噪声扰民。希望部门查处。环翠大气关于“雅家庄碧和府北区9号楼以南养了50只左右的鸡鸭鹅,异味和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该养殖区域位于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40余只,违反《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将饲养的家禽搬离并对该区域清理完毕。

52021-267号来电人反映:高区青州街138号光棍草鸡烧骨头、老七手擀面、德福酒馆烧烤(尚未安装净化设备)油烟扰民。希望部门查处。高区大气1.光棍草鸡烧骨头,营业执照名称为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宗蒙阴光棍草鸡店,其油烟排放管道设置在所在门市房的楼顶,但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不足20米,不符合《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
2.老柒手擀面,营业执照名称为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老柒手擀面馆,未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也没有专门的油烟排放口。该饭店主营手擀面,油烟较少,但不符合《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
3.德福酒馆烧烤,营业执照名称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京哈沟帮子菜馆,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其油烟排放管道设置在所在门市房的楼顶,但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不足20米,不符合《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
1.经前期督导,三家饭店的油烟排放管道设置仍不符合标准,高区拟就该问题对三家饭店立案处罚。
2.田和街道办现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油烟排放浓度是否超标进行检测,待第三方油烟检测报告生效后,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62021-268号来电人反映:高区国际海水浴场白帆位置,马路南边很多烧烤摊,油烟直接排放,油烟扰民严重,希望部门查处。高区大气群众反映的点位位于高区国际海水浴场风情街,属于在高区“夜经济”允许清单范围内的季节性集中经营的便民摊点群。经检查,现场共有炸甩、烧烤、铁饭烧等食品摊贩37家。为防止污染路面,所有食品摊点均按规定铺设了隔油垫。目前,相关法律并未对现场制作的食品摊点油烟外溢情况进行明确规定,按照执法部门与该处摊点群管理方协议中“不允许露天炭烤”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在摊点露天烤问题。同时,大白帆南侧周边无生活小区,对过往市民影响较小。由怡园街道办事处加大该区域的巡查管理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置,在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空间,推动夜间经营、小店经济、便民市场健康发展。

72021-269号来电人反映:临港区蔄山镇中韩路24号,家家悦冷柜噪声扰民,12345协调过,但是店长不配合,请部门查处。临港噪声接到交办件后,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3名执法人员携2名蔄山镇环保办工作人员赴现场,组织信访人、家家悦负责人进行调解,双方基本达成共识。经协商,信访人要求分局执法人员对家家悦的10台冷链机、1台空压机进行噪声污染排查,若发现扰民噪声来源,则由家家悦负责对其进行降噪或其他形式处理,消除噪声污染。
6月24日晚10点,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信访人、家家悦负责人三方于家家悦现场及信访人家中开展排查。经排查,信访人反映的噪声主要为空压机震动产生的噪音,分局执法人员已现场指导设备维修人员对空压机进行降噪处理。
临港区管委责成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对家家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确保降噪措施落实到位,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2和表3规定的2类区A类房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82021-270号来电人反映:2017年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厕所改造后化粪池从未清理,粪污渗入地下,污染水井,要求赔偿。希望部门查处。乳山涉水关于举报反映2017年乳山市大孤山镇小孤山村厕所改造后化粪池从未清理,粪污渗入地下问题。经查,小孤山村改厕分两年进行,项目完工后由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了逐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经询问该镇改厕工作负责人和村干部,均表示为加强改厕长效管护水平,大孤山镇按照要求建立了改厕服务站,配备了服务人员及抽粪车辆,安排各村逐户发放了改厕明白纸,用户可以根据厕所使用情况联系服务人员抽取粪液。群众粪液处理主要有2种途径,一是联系车辆抽取转运,二是群众返田自用,并表示以前未收到类似举报。经随机走访五户群众并实地查看化粪池等设施设备实际使用情况,现场询问群众反映没有渗漏现象,粪液去向的反馈和镇村干部反馈的一致,随机检查的化粪池均存有一定量的粪液,未发现明显渗漏现象。
关于举报反映对村内水井造成污染问题。该问题省级环保督察期间,该群众已经反映过。我市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该村饮用水水源和该诉求人家中水井水质取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制要求,水质达标。
责成住建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导各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做好改厕长效管护等工作。


92021-271号来电人反映:经区韩乐坊公寓下面的夜市唱歌唱到凌晨,噪声扰民。希望部门查处。经区噪声经查属实。经了解韩乐坊夜市物业管理方,6月21日晚有2名流动歌手为夜市用餐食客提供点唱服务。经区建设局安排执法人员督促并会同韩乐坊夜市管理方加强巡查,及时制止流动歌手演唱行为。

102021-272号来电人反映:乳山市金岭开发区乳山市老年人养护中心距离高铁五六十米,噪声扰民,希望夜间不要施工。希望部门查处。乳山噪声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区域为中铁四局四分部工地,位于乳山口镇兰家庄村南、乳山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北侧,噪声源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重型吊车、打桩机等,振动源主要为动力式施工机械产生的振动,包括打桩机、旋转钻机。为减少噪声影响,6月2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会同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生综合服务中心,组织3家施工单位召开了噪声问题调度会,会议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未经批准严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有强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6月21日起,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组织人员对莱荣高铁夜间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立即责令停工。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加强夜间施工巡查督导,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落实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夜间强振动施工扰民。由各沿线镇区负责,会同施工单位,通过现场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向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施工进展、持续时间等情况,争取群众理解。

112021-273号来电人反映:文登区大水泊栏杆河村村北有100多亩土地被卖,破坏耕地。希望部门查处。文登生态经查,该问题属实。群众所反映的地块位于栏杆河村北约200米,原为村集体荒地,2018年5月栏杆河村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后,对栏杆河村村北约60亩土地公开叫行,姜某某以每年20500元的价格承包该地块。2018年6月19日,栏杆河村村委会与姜某某签订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姜某某承包该地块3年,从事种植业。2018年7月1日,姜某某与于某波签订承包土地转让合同,于某波在此地进行耕地开垦和农业种植。
2018年9月群众反映,于某强(系于某波儿子)未经批准擅自在大水泊镇栏杆河村村北南侧地块取土洗砂,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经测量,占用土地总面积18377平方米(27.57亩),地类为耕地10471平方米(均为基本农田)、果园7906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6月27日,根据有关规定,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交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2019年7月4日,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受案。2019年8月9日,因涉案占地面积较大,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该案移交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2020年4月14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出具威公文(食)撤案字立字〔2020〕2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涉案当事人为于某波,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此案。
2020年10月21日,经大水泊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于某强再次未经批准擅自在大水泊镇栏杆河村村北北侧地块取土洗砂,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对于某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0—50019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020年10月28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对于某强进行调查询问。经测量,占用土地总面积10811平方米(16.22亩),地类为耕地5977平方米(均为基本农田8.96亩)、果园3579平方米(5.37亩)、设施农用地1255平方米(1.89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11月16日,根据有关规定,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交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2020年12月3日,文登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涉案耕地破坏情况进行鉴定,12月10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到现场对涉案地块进行现场勘察以及技术鉴定,经鉴定,因取土、堆放砂石等行为,3252平方米(4.88亩)耕地(基本农田)耕作层已被剥离,造成了耕地(基本农田)严重毁坏;2725平方米(4.08亩)耕地(基本农田)已种植农作物,并建议由文登区农业农村局对恢复后的耕地是否达到原种植条件和耕地质量进行鉴定,文登区农业农村局出具鉴定意见后,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但由于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执法职能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文登区自然资源局。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在理顺管理职能后,于2021年6月7日对该案进行重新立案,立案号为威文自然立字〔2021〕第097号。2021年6月18日,文登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涉案地块土壤情况进行鉴定,目前正在出具鉴定结论,待鉴定结论出来后,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将尽快申请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耕地破坏程度再次进行鉴定。因承包人未能从事种植业,栏杆河村村委会收回该块土地,并对该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耕。
1.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鉴定结论,依法查处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大水泊镇栏杆河村村北取土洗砂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122021-274号来电人反映:荣成市石岛王家镇南桥头村马某某养猪场异味扰民。希望部门查处。荣成大气经查,王连街道马某某养猪场为养殖专业户,建有干粪堆积场、三格化沉淀池,雨污分流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粪便及时清理,周边无粪污溢洒、污水外流的痕迹,猪场外无明显异味。王连街道督促养猪场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场内外干净卫生,对产生的猪粪进行及时清运,同时不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

132021-275号来电人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孙某某养猪场异味扰民。希望部门查处。乳山大气从调查情况看,交办件中反映的是宋某某养猪户,养殖场位于村内,占地约5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31头,属于散养户,配建粪场约30平方米,沉淀池约40立方米。经勘查,该户雨污分流设施完善,无粪便外堆、污水外排现象,现场有养殖异味。农业农村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育黎镇加强对养殖户的巡查监管,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消毒剂消减异味,规范消纳畜禽粪污,严禁乱排情况发生。

142021-276号来电人反映:文登营镇西杜里村,刘某胜一直砍伐村里山岚树木(有四五百亩),希望部门查处。文登生态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文登营镇起家夼村南(西杜里村在起家夼村的插花地)。2003年11月,刘某强(刘某胜的儿子)通过叫行的方式承包该片山岚。该片山岚原为荒山,无成材树木,刘某强承包后在山岚陆续栽植树木,现栽有果树、绿化树木等,经比对2017年及2020年影像图,造林地块明显增加。2020年7月,经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后,文登营镇政府修建森林防火通道,规划路宽6米、长约3公里,防火通道面积约27亩,同时对该片山林防火通道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主要以清理丛生麻栎侧枝为主,保留主干)。责成文登区自然资源局和文登营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152021-277号来电人反映:乳山市白沙滩镇王家口村西北山上(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在2017年5、6月份被乳山市立鈺爆破公司迟某某实施爆破施工,此方案为乳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陶某某审批,此方案为备案制审批,造成山体大面积裸露,植被破坏严重,(公安机关非法审批,爆破公司非法施工,此方案为备案制审批,治安大队可能偷偷撤销备案,建议查处时注意方式方法),希望部门查处。乳山生态关于“非法审批爆破”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对于交办件反映的“山体大面积裸露,植被破坏严重”问题实为王家口村书记于某某非法开采所致,2020年2月29日,我市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于某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采石材,并于2020年3月17日将该案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乳自然移字〔2020〕第008号)。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调查,2020年6月1日送达听证权利告知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6700元,当事人已缴纳。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白沙滩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采石行为。


162021-278号来电人反映:荣成市荫子镇华汇鼎盛金属院里被租赁几间房屋作为加工车间给加工金属喷漆(没有名字,没有任何手续),污染空气,希望部门查处。  荣成大气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华汇鼎盛金属院内加工车间实为荣成市德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租用的仓储车间。现场检查发现,该仓储车间未进行生产,但车间内有喷涂设施,存在加工迹象,现场无明显异味。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不再进行生产,并于7日内将喷涂设施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荫子镇加强对该公司监管,监督其不再进行生产。

172021-279号来电人反映:高区春风里小区附近,光威精密公司里有台露天机器(怀疑是空气压缩机),夜间噪音太大,噪音污染严重,希望部门查处。高区噪声群众反映的点位位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院内,该公司于6月初聘请第三方单位进行停车场及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现场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利用一台切割机和电动切管套丝机进行钢管加工制作光伏发电板支架,加工作业时产生噪声。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已责令作业单位将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8点至17点,且中午休息时间停止加工作业。

182021-280号来电人反映:环翠区温泉镇河西村千新木工机械厂喷漆,释放有毒气体,希望部门查处。环翠大气关于“河西村千新木工机械厂喷漆,释放有毒气体”的问题。经查,千新木工机械厂实为威海市千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事木工机床机械加工业务,存在喷漆、刷漆现象。该企业已于6月16日被取缔了喷漆工序,拆除并清空了喷漆设备及原料。责成温泉镇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192021-281号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寨镇芦根滩村有家洪涛海蛎厂,加工海蛎,排放污水,气味很臭,希望部门查处。      乳山涉水举报人反映的洪涛海蛎厂为乳山市洪涛水产品加工厂,经营人为王某某。从现场勘查情况看,冲洗牡蛎废水未经沉淀排入厂区南侧沟渠后流入大海。责令乳山市洪涛水产品加工厂立即整改,增建沉淀池,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督导,确保该加工厂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今后生产作业严格依规开展。

202021-282号来电人反映:高区初村镇东车门夼村宏潮牧业租赁厂房给生产化工原料的,气味太大。希望部门查处。  高区大气群众反映的点位位于初村镇东车门夼村东北侧宏潮牧业厂房内,为姜某某涂料加工点,主要从事涂料制造,生产工艺为树脂加颜料进行物理搅拌混合,产品为渔具涂料。姜某某于2021年3月在现址开始建设,2021年5月建成投产,无工商、环保等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分局已下达监管服务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由初村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按“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规定要求,依法予以取缔。目前,已完成清理取缔工作。

212021-283号来电人反映:文登区文登营镇沙河子村拆房子,没有过滤网覆盖,尘土飞扬。希望部门查处。  文登大气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沙河子村共71户116栋房屋,为文登营镇棚改拆迁村之一,2021年4月份启动旧村房屋拆除工作。目前,除个别户由于产权问题未能拆除房屋,其他户百姓房屋均已拆除并在福惠家园小区完成安置。拆除过程中施工方已采取洒水喷淋、局部苫盖等方式进行降尘,但由于今年大风天气多、部分苫盖不到位等情况,现场出现扬尘问题。责成文登营镇政府督促施工方马上对已拆除房屋全部使用过滤网进行苫盖;同时,协调建筑垃圾厂对拆除的废旧土方进行清运,施工过程中加强洒水喷淋等措施,避免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222021-284号来电人反映:高区学府家园三期二土方作业,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希望部门查处。高区大气该项目现场裸露土未做到100%覆盖,施工路面局部未硬化,土方作业期间未采取湿法作业,围挡环场雾化未开启。
6月22日下午,高区建设局对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对现场裸露土全面覆盖,施工道路实施硬化处理,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目前,施工现场裸露土已覆盖,临时道路硬化已完成。

232021-285号来电人反映:乳山市夏村镇东秦家庄村北塑料厂噪声污染,严重污染大气。希望部门查处。  乳山大气举报人反映的塑料厂为乳山市富海塑料瓢厂,位于夏村镇东秦家庄东北方向,距离村庄1.5公里,主要生产养殖用浮漂。2018年2月取得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从现场勘查情况看,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压力机、合模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实体厂房内作业、设备底部基础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基础减振、防振措施。已联系监测站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寨镇政府负责,督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噪声扰民。

242021-286号来电人反映:环翠区张村镇昌华路豪威进出口公司生产皮衣,喷色产生刺激性气味。希望部门查处。  环翠大气关于“张村镇昌华路豪威进出口公司生产皮衣,喷色产生刺激性气味”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威海豪威进出口有限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皮革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生产工序为:采购成品皮革缝合成衣,对皮革瑕疵、伤残用彩笔、润肤露、绵羊皮油、粉笔等工具修理,现场未发现喷色工艺及刺激性气味。


252021-287号来电人反映: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同德路和顺河街十字路口西南角,兰州拉面店每天晚上九点到十点的时候将饭店的污水倒在店门口(有油污),希望部门查处。 环翠涉水关于“环翠楼街道同德路和顺河街十字路口西南角,兰州拉面店每天晚上九点到十点的时候将饭店的污水倒在店门口(有油污)”的问题。经查,该兰州拉面馆内排水设施齐全,负责人表示未向室外倒污水,晚上偶尔将洗漱的水倒在门口。现场井盖及门口地面未见油污,环翠楼街道执法中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不得随意将水倒在门口。责成环翠楼街道安排执法中队、网格员及社区居委会加强巡查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62021-288号来电人反映:荣成市崖头街道前虎口村西头王某某水产加工厂,加工赤贝的,污水流入河里。希望部门查处。    荣成涉水经查,当事人反映的实为荣成市荣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寻山街道前虎口村西,主要从事赤贝加工出口,受近两年疫情影响,赤贝加工出口已停滞,目前主要从事蔬菜饼加工,产生的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再转运到荣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查看,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收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渗漏痕迹。当事人反映的河实为该公司南侧一处天然形成的水沟,经勘查未发现排污管道,水沟内水质较清澈,未发现污染。对水沟内水体进行取样检测,结果达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寻山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监管,杜绝企业污水外排、污染水体问题。

272021-289号来电人反映:荣成市崖头街道金悦华府60号楼,楼上面往下流污水。希望部门查处。  荣成涉水经查,当事人反映的点位为金悦华府60号楼5楼南侧装饰台面,该处为公共区域。流污水原因为顶楼住户将洗碗洗菜及打扫卫生等生活污水倒入落水管,由于该落水管存在裂损,导致有部分污水沿落水管外壁流到5楼南侧装饰台面上。1、崖头街道、金悦华府小区物业公司与60号楼顶楼住户进行沟通,其表示不会在向落水管中倒生活污水。
2、崖头街道责成金悦华府小区物业公司对60号楼裂损的落水管进行维修,目前7楼损坏点已修理完毕,20楼损坏点因联系不到业主暂无法维修,同时已与顶楼业主沟通,业主表示不会再将生活污水倒入落水管。


282021-290号来电人反映:乳山市乳山口镇兰家庄村南修高铁有噪声污染,晚上睡不着觉。希望部门查处。    乳山噪声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区域为中铁四局四分部工地,位于乳山口镇兰家庄村南、乳山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北侧,噪声源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重型吊车、打桩机等,振动源主要为动力式施工机械产生的振动,包括打桩机、旋转钻机。为减少噪声影响,6月2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会同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生综合服务中心,组织3家施工单位召开了噪声问题调度会,会议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未经批准严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有强振动污染的施工作业。6月21日起,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组织人员对莱荣高铁夜间施工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立即责令停工。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负责,加强夜间施工巡查督导,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落实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夜间强振动施工扰民。由各沿线镇区负责,会同施工单位,通过现场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向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施工进展、持续时间等情况,争取群众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