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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七批信访件共计54件(重复件1件)。截至5月24日12时,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49件(重复件1件),不属实5件。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第7批 2021年5月1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访受〔2021〕432号 | 来信 | 将水源地变为垃圾场,青山绿水变成污山脏水。温泉镇东七夼村是威海市的水源地。丛某某在没有任何行政审批允许的情况下,在东七夼西北方向(村民称庙北沟)私设垃圾掩埋场,从村外的两三千吨垃圾在这里掩埋,使山清水秀风景美丽的东七夼村变成了垃圾场。使水源、土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村民居住的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 环翠 | 固废 | 1、关于“温泉镇东七夼村是威海市的水源地”问题。经查,根据2018年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复函》有关规定,冶口水库未纳入威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东七夼村不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2、关于“东七夼西北方向(村民称庙北沟)私设垃圾掩埋场,从村外的两三千吨垃圾在这里掩埋,使山清水秀风景美丽的东七夼村变成了垃圾场”问题。经查,存在东七夼村利用修路产生的混凝土块,对庙北沟进行填补的问题。此外,5月18日上午,温泉镇组织施工队伍沿填埋区域东西方向约30米距离进行了挖掘,未发现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埋痕迹,且填埋区域距离冶口水库最近距离约1公里,不存在污染水质、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 | 是 | 责令温泉镇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填埋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情况发生。 | ||
2 | 访受〔2021〕433号 | 来信 | 荣成市港西镇临港路277号碧陆斯光电(山东)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铁氧体磁芯及电子部品,铁氧体原材料含有大量重金属。自2015年搬迁到目前的厂址以来,其工业废水以及几百人的生活污水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道,当地环保部门领导收取好处费,睁只眼闭只眼任其违规排放污水,请领导查清并严肃处理。 | 荣成 | 水 | 1、经查,该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不含类生物毒性显著的重金属元素,性质安全稳定,废料作为一般工业废弃物,由专门公司回收利用。 2、经查,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转正常,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流入南侧河道(实为海岔),工业污水不外排,现场检查发现南侧河道(实为海岔)水质清澈,已委托第三方取样检测,预计5月27日出具结果。经查阅有关资料,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近3年未受理此问题信访。 | 是 | 1、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港西镇加强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2、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11月底前建设汉龙路西、正阳路南污水提升泵站,将该公司污水接入镇区污水管网。 | * | |
3 | 访受〔2021〕434号 | 来信 | 威海市文登区高家镇池水头村村北约二百米路东,一养猪场粪便未经处理直接倾倒路西约一百米的田地中,致使空气污染,蚊虫较多,尿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猪厂正后方的溪流中,致使下流水源污染。(屋后溪流已长满杂草,极其隐蔽)。近日多阴雨天气,污水流动更为频繁,温度越来越高,严重影响下游村民正常生治,经多方打听,此猪场老极姓潘,肆意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及其粪便。 | 文登 | 固废、水 | 经查,该猪场现存栏1000头(设计存栏1000头),已配建粪污发酵池,拨开猪场后溪流内的杂草,发现水质清澈,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现象。在路西约100米处的耕地内开挖有1条长约80米、宽约2米、深度约0.6米的土沟,沟内储存了深度约0.2米的粪污。耕地所有者表示粪污是从猪场购买猪粪,存放在土沟内发酵,用于50余亩的果树施肥。 | 是 | 1、责令耕地所有者完成耕地内粪污的清理工作,并对该地块土地进行平整。 2、现场已责令该猪场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出现粪污外排、外溢情况。并要求该猪场严格按照粪污处理规程,将粪污清运至发酵池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粪污出售给没有资质的处理机构或个人。 3、责成畜牧业发展中心、葛家镇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督促当事人尽快完成整改,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
4 | 访受〔2021〕435号 | 来信 | 威海渔具行业,现在存在很大的环保问题,很多小厂既不办证也不上环保设备总是偷偷摸摸、东躲西藏,今天环保查到我,我就搬家再找个地方偷偷干,这样的小厂太多,我认为应该根除,查到就彻底关闭。我知道的有以下有机废气污染企业: 1、羊亭镇孙家滩村口,鑫晟渔具材料院内,有一条浸胶布生产线,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没有环评,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机废气未经达标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2、鑫晟渔具公司大门对过(路南)大院内,有同样两条非法生产线。 3、崮山镇摩擦材料院内现在也有同样一条生产线,废气未处理随意排放,这条线一直在非法生产。另外,院内以前有过两条线,因环保检查,因被环保查封,现在又偷偷搬到温泉殡仪馆门口向前走100多米处,继续偷偷摸摸生产,而且废气排放量很大。地方比较隐藏。 4、初村镇红绿灯南300米左右路东也有两条非法生产线无证无手续,至今也在偷偷摸摸非法生产。 5、汪疃镇和草庙子镇均有两条非法生产线,在继续生产随意排放有机废气。汪疃镇这家小厂很隐蔽。草庙子这家工厂原来在草庙华隆公司院内,因被环保查封过,现有又偷偷搬到草庙子玻璃厂南,很隐蔽的一个地方。 | 环翠、经区、、高区、、临港 | 其他、大气 | 1、经查属实。该企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现场检查时,浸胶设备没有运行,处于停产状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该浸胶布生产线不需做环评。2、经查属实。鑫晟渔具对过(路南)大院内有两条浸胶生产线,没有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浸胶设备没有运行,处于停产状态。3、经查属实。崮山镇摩擦材料院内现为包装工艺,不存在生产工艺,未发现废气。关于“院内以前有过两条线,因环保检查,被环保查封,现在又偷偷搬到温泉殡仪馆门口向前100多米处,继续偷偷摸摸生产,而且废气排放量很大,地方比较隐蔽”问题。经查,经现场检查,该加工点不在温泉殡仪馆门口向前100多米处,而在温泉镇前亭子夼村,生产碳纤维浸胶布,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仅安装了较小的活性炭箱处理废气。4、经查,交办件反映的初村镇红绿灯南渔具加工单位为威海市真铭渔具有限公司,从事鱼竿生产项目。2021年4月底搬迁至现厂址,5月11日办理营业执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厂址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已建成,现场有工人从事鱼竿分类、整理、组装,鱼竿为原厂搬迁而来,现场无生产异味,未发现进行喷漆及固化作业。5、关于“汪疃镇和草庙子镇均有两条非法生产线,在继续生产随意排放有机废气。汪疃镇这家小厂负责人电话13173310800,因工厂很隐蔽,电话联系才可以找到地方”问题,经查不属实。关于“草庙子这家工厂原来在草庙华隆公司院内,因被环保查封过,现有又偷偷搬到草庙玻璃厂南,很隐蔽的一个地方,负责人;从军,联系电话13706311023。”问题,经查属实。信访人反映的草庙子这家工厂实为威海源圣庄渔具厂,原来在草庙华隆公司院内,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鱼竿配件的生产销售。该厂于2017年11月租用威海盛鸿橡胶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鱼竿加工,2017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9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因盛鸿橡胶厂房租赁到期、房租上涨等原因,于2021年3月初开始从盛鸿橡塑院内向保德物流院内搬迁,4月20日搬迁完毕。搬迁各种设备共13台套,半成品鱼竿管5000节,原料5吨,存放于租用的保德物流厂房内,目前厂房仅用于存放物资,未连接电线和安装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且因招工难等各种原因,企业负责人表示近期无继续生产意向。 | 是 | 1、取缔温泉镇前亭子夼村浸胶布生产线,拆除生产设备。 2、责令羊亭镇对鑫晟渔具材料院内浸胶布生产线、鑫晟渔具对过(路南)大院内非法生产线予以取缔。 3、责令羊亭镇、温泉镇督导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4、高区生态环境部门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进行立案调查。 5、督促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如有继续生产意向,提前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规范经营。 6、举一反三,强化管理。责成相关镇(街)和部门加强对农村、镇村结合部的巡查力度,落实各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 | * | |
5 | 访受〔2021〕436号 | 来电 | 荣成市夏庄镇二胪村村北二兴养猪厂在村北面大岚子路东、路西,村南边南磨子承包地,南山、北山多地,猪粪便尿随意排放堆积,直接流到大岚子河道里,污染地下水,气味大,污染土地,影响种植,污染环境。 | 荣成 | 固废、水 | 1、反映的养猪场实际为荣成市青山养猪场,建设了畜禽粪污配套处理设施且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猪粪便尿随意排放堆积问题,大岚子河河水清澈,已委托第三方对现场的水质、土壤、空气检测。 2、荣成市夏庄镇政府2020年收到举报件3次,与养殖场有关的投诉件是占用土地补偿纠纷,不涉及养殖污染举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近三年内接到污染投诉3次,均及时到现场检查和回复;畜牧部门未收到污染举报件。 | 是 | 1、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夏庄镇督促养殖场加强圈舍冲刷频次,减少异味产生。 2、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夏庄镇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 ||
6 | 访受〔2021〕437号 | 来电 | 荣成市成山镇金園酒家后侧排气口油烟、噪音很大,对楼后居民生活影响很大。 | 荣成 | 噪声、大气 | 反映的酒店屋后有三个排放口,一个已废弃,两个正常运转的排放口中,有油烟净化设备的在运转中产生的噪音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另一个无油烟净化设备的已联系进行加装,同时对两个排放口使用降噪材料进行包裹,以减少噪音。 | 是 | 1、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依据《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十条、第十九条对该户商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 2、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频次,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监督落实达标排放,确保油烟得到有效处理。 | ||
7 | 访受〔2021〕438号 | 来电 | 荣成市东山街道楼底下村厕所改造后,家里厕所往外爬蛆,夏天臭味特别大,苍蝇特别多;村里生活污水管道设计的不合理,裸露在外,容易破损污染环境,排不出去,往家里反味,臭味很大,对村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 | 荣成 | 其他 | 1、经查,反映问题的主要是由于个别农户生活习惯及农村改厕受保温条件限制,密封效果不如城市住户,部分厕所通风效果不好,遇到雨天等恶劣天气,可能会导致产生反味。 2、经现场查看,该村东小园边水沟有约100米管道未包封硬化,裸露在外。系2020年该村污水管道改造时,因年底气温低该部分管道未能一并包封硬化。今年以来因雨水较多拖到现在没有包封硬化。石岛管理区建设局已责成楼底下村限期15日内对裸露管道进行包封硬化。该村污水管网通畅,未发现排不出去情况。农户家中有异味是由于沉淀池塑料篦子被取走,残渣沉淀不能及时清理,导致异味产生。 | 是 | 1、荣成市水务集团组织管护人员对楼底下村农厕进行全面排查,对爬蛆和苍蝇喷洒药剂,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目前已完成。 2、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建设局督促楼底下村按期完成裸露管道包封硬化。 3、荣成市楼底下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群众盖严马桶盖,定期清理沉淀池塑料篦子垃圾,采取开窗通风、加高沉淀池减少污水储水量等方式减少气味。 | ||
8 | 访受〔2021〕439号 | 来电 | 经区平度路馨安苑北侧拆迁未搬迁户户在家里收纸质、塑料、生活用品等各类废品,随意堆积在院子里,夏天气味大、蚊虫多,噪声扰民 。 | 经区 | 其他 | 1、关于“平度路馨安苑北侧拆迁未搬迁户在家里收纸质、塑料、生活用品等各类废品,随意堆积在院子里”的问题,经查属实。此处有“梓航废品回收站”和“庆业废品回收站”从事废品回收,造成院内堆放杂乱。 2、关于“夏天气味大、蚊虫多”的问题,经查属实。由于院内堆放大量废品,导致院内有异味,蚊虫多。 3、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属实。两家废品回收站回收物品后在院内进行分类分拣,形成噪音。 | 是 | 1、区建设局及皇冠街道负责同志与该处负责人耐心沟通,宣传相关政策,现已将院内堆放的回收物品清理完毕。 2、皇冠街道将加强对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不在院内堆放废品,减少异味和噪声。 | ||
9 | 访受〔2021〕440号 | 来电 | 乳山市宜昌路2-1号清之源化工厂,没有环评手续,私自处置危险废物(硫酸和盐酸等) | 乳山 | 固废 | 经查不属实。从调查情况看,举报反映的清之源化工厂为乳山市清之源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化学品的经销。公司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在危化品销售方面,采取由供应厂家将商品直接配送至用货单位的经营方式;在非危化品销售方面,采取该工厂出车将商品从供应厂家直接配送至用货单位的经营方式。因此,在整个销售过程中,所售产品均不进入乳山市清之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厂区内存有危险废物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销售公司无需取得环评手续。 | 否 | 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做好对该企业的规范经营督导检查工作。 | ||
10 | 访受〔2021〕441号 | 来电 | 环翠区古陌路古陌早市早上3-4点钟开始摆摊,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每次环保督察来的时候就5-6点开摊,环保督察走了就3-4点开摊,还有的商贩和管理人员拿着喇叭叫喊。 | 环翠 | 其他 | 1、关于“古陌早市早上3-4点钟开始摆摊,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问题。经查不属实。经调阅古陌早市不同日期3:00-4:00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凌晨4:00前摆摊或摊贩车辆进出情况;经查阅不同位置、同一日期凌晨3:00-4:00声音监测数据,平均值约为43分贝,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夜间50分贝限值要求。2、关于“每次环保督察来的时候5-6点开摊,环保督察走了就3-4点开摊”问题。经查不属实。古陌早市开市时间为早5:00,经调阅2021年4月份(环保督察前)的监控视频,每天4:40左右有摊贩陆续进场,故不存在非环保督察期间3:00-4:00点开摊的情况。3、关于“商贩和管理人员拿着喇叭叫喊”问题。经查,管理人员使用喇叭是指8:30通知摊贩及时收摊时使用,并非夜间休息时间使用。经鲸园执法中队多次对市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摊贩使用喇叭叫喊的问题,但不排除个别摊贩微信收款声音大的情况。 | 是 | 1、责成祥云物业加强早市经营管理,早市时间严格控制早上5:00至9:00;早上5:00前,禁止商贩车辆、人员进入市场。 2、责成祥云物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使用喇叭,文明劝导摊贩及时收摊。同时,督促摊贩调低微信收款声音,避免扰民。 | ||
11 | 访受〔2021〕442号 | 来电 | 古寨西路和远遥南路交叉路口216-218号楼围成的院内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门口路边绿化带内有石子和砖头无人清理,严重影响生活环境。 | 环翠 | 固废 | 经查属实。近期个别业主将装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丢弃在小区楼道门口和绿化带中,存在该问题。 | 是 | 1、5月18日下午,孙家疃街道办事处立即会同安海社区对该小区院内和门口垃圾清理完毕。 2、责令孙家疃街道安海社区加强巡查,进一步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 ||
12 | 访受〔2021〕443号 | 来电 | 经区蒿泊富安花园D20号楼楼下红通汽车美容在车库门口洗车,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将洗车污水直接排放到小区内的马路上,污染环境 。 | 经区 | 水 | 关于“经区蒿泊富安花园D20号楼楼下红通汽车美容在车库门口洗车,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将洗车污水直接排放到小区内的马路上,污染环境”问题,经查属实。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红通汽车美容中心位于西苑街道富安花园20号-9-12号,注册日期2017年6月,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项目:汽车维护与保养,汽车用品批发零售。西苑街道已于5月13日要求该汽车美容店停业整改,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营业现象。 | 是 | 西苑街道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该商户每日巡查,确保在整改完成之前,该商户处于停业状态。 | ||
13 | 访受〔2021〕444号 | 来电 | 5.13日其反映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村南河被人以清淤的名义拉沙卖沙,现在为躲避检查拉沙的车辆明显减少,只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拉沙,并且把沙子拉到育黎镇龙角山村洗沙 。 | 乳山 | 生态 | 交办件中反映情况如下:1、从调查情况看,交办件中反映的“育黎村南河”为乳山河(育黎段)疏浚拦蓄及护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两岸护坡、新建3座板涵及1座拦河坝。初步设计经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通过,以乳行审字〔2020〕172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经勘查,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砂资源,满足工程自用后,其余由市国有企业城投集团统筹用于市“户户通”、乳山口大桥、高铁建设等重点工程。2、关于“把沙子拉到育黎镇龙角山村洗沙”的问题。从调查情况看,龙角山村南河正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通河道、浆砌石挡墙、修坡护坡、新建1座漫水桥等。工程建设方案经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通过。经勘查,龙角山南河道景观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沙资源,现场设有临时洗沙点,河沙自用于该工程,产生的土方主要用于植草护坡,因边坡砂砾石较多需要铺设种植土,但龙角山村南河资源不足,因此从乳山河(育黎段)工程调运8车土,用于绿化种植土铺设,并非转运洗沙。 | 是 | 施工单位已于5月19日将洗沙设备全部拆除。 | ||
14 | 访受〔2021〕445号 | 来电 | 临港区山马邹村连德牧场养牛的粪便污水没有经过处理随意排放到小河里,距离饮用水源不足两公里,村民无法灌溉。之前跟12345反映过,一直答复在整改,没有明显效果。 | 临港 | 固废、水 | 经查,连德牧场实为联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蔄山镇山马邹村,养殖场所在位置为非禁养区,现存栏约400头奶牛,100头肉牛。经现场查看,部分牛棚外围围挡破损,存在部分粪污溢出情况;粪污积压量较大且部分露天堆积,由于前期雨水多,露天粪污形成的污水流入养殖场内的水沟中;水沉淀池有破损,未发现污水排入村内小河的痕迹。 | 是 | 1、对粪污的收纳场地完善“三防”措施,确保粪污不外溢。 2、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粪污及污水沟里的污水。 3、建立粪污拉运台帐,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及时清运粪污。对于机械清理过程中洒落的粪污进行人工辅助清理,保持养殖场内的环境卫生。 | ||
15 | 访受〔2021〕446号 | 来电 | 文登区环山街道办事处八里张村西北有一个垃圾场,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此处,把树都埋到下面。下雨时,工程车车轮上的泥土带到马路上,污染环境。 | 文登 | 固废 | 1、关于文登区环山街道八里张村西北有一个垃圾场,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倾倒在此处,把树都埋到下面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该地块为汤南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原为一处山沟。10余年前,原汤南社区计划逐步将该山沟用渣土和泥土填埋平整,进行绿化复垦。在填埋过程中,混入了少量的建筑垃圾。2020年由于疏于管理,周边群众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该地块内,未及时清理。该问题属实。 2、关于下雨时,工程车车轮上的泥土带到马路上,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近几年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精致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众多重点工作需要,在此通行的运输车辆较多,天气不好时,确实有泥土被车辆带到公路上。 | 是 | 1、责成环山街道办事处对地下埋有的垃圾进行挖掘,清运至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清运完成后,及时平整场地进行绿化并对场地东侧道路上的泥土进行清扫冲刷。同时在场地东侧增设围网、监控等设施,杜绝新的建筑垃圾进场。2、责成交通运输局加大沿路运输车辆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查处。 | ||
16 | 访受〔2021〕447号 | 来电 | 乳山市夏村镇井子村209国道乳山寨大桥以东龙峰硅胶厂造成大气、噪声、河水污染,用绿色的网覆盖垃圾,因为检查组来了放假停产。 | 乳山 | 大气、水、噪声 | 1、关于大气污染问题。经查,企业建有20吨/小时燃煤锅炉,锅炉废气经脱硫、脱硝和布袋除尘后排放,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无组织废气方面,企业采取硬化路面、覆盖等措施抑尘降尘,从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2、关于噪声问题。经查,主要噪声源为各种设备产生噪声,从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3、关于水污染问题。企业建有设立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首先进入中和池中和,中和废水经压滤后进入两个废水储存池,达到设定水位后达标排放,从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 4、关于绿色的网覆盖垃圾问题。厂区硅酸钠(原料)、备用制胶槽,厂区西侧裸露土地等用绿网覆盖,以防止扬尘,未发现绿色的网覆盖垃圾问题问题。 5、关于检查组来了放假停产问题。企业2021年5月13日因锅炉检修申请停产,2021年5月19日恢复生产,不存在检查组来了放假停产问题。 | 是 | 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 ||
17 | 访受〔2021〕448号 | 来电 | 环翠区西城路百货大楼南夜市,路面太脏,做饭的污水留在路上,尤其是做鱿鱼的水在路上很臭,这个夜市是否可以搬迁。 | 环翠 | 其他 | 经查,反映问题区域为东城路夜市,夜市管理公司为新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因栖霞街特色街区改造工程,该夜市已停止营业,路面整体情况良好,但部分路面存在油污。待栖霞街特色街区改造工程完成后,夜市将实现退路入室,因此暂无夜市搬迁计划。 | 是 | 1、5月18日下午,新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了清洗。 2、责令环翠楼街道街道督导市场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 ||
18 | 访受〔2021〕449号 | 来电 | 环翠区羊亭镇黄卜屯村桥北煤场,粉尘污染附近的农作物。 | 环翠 | 其他 | 经查,不属实。该煤场已被取缔,不存在“粉尘污染附近农作物”的问题。 | 否 | |||
19 | 访受〔2021〕450号 | 来电 | 环翠区杏花村小区52-4号楼1楼南侧储藏室租户在内居住,回收塑料瓶、纸类、金属等废品,储藏室没有下水,生活污水直接倒到小区路面上,垃圾堆放在屋内外,污染环境,夜间噪声扰民 。 | 环翠 | 固废 | 1、关于“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小区路面”问题。经查属实。承租人偶尔将生活废水排放到周边路面。 2、关于“垃圾堆放在屋内外,污染环境”问题。经查属实。承租人将少量废品堆放在门前。 3、关于“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属实。承租人晨起较早,三轮摩托启动时声音较大,影响楼上居民休息。 | 是 | 1、责令承租人用桶盛放生活废水,并将废水倾倒到楼后公共厕所内,承租人已同意。 2、5月18日下午,环翠楼街道组织社区将门口杂物进行了清理。 3、承租人同意将三轮摩托车停靠在离居民楼较远处,避免启动时影响周边居民。 4、责令环翠楼街道加大巡查力度,组织执法队员、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每天进行巡查,对发现类似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同时,积极与周边居民沟通,做好居民工作。 | ||
20 | 访受〔2021〕451号 | 来电 | 乳山市南黄镇姜家庄村村东侧海产品加工厂房污水排放到村平塘、沟渠、小河里,腥臭味特别大,影响环境 。 | 乳山 | 水 | 经查,反映的“海产品加工厂”为佳朋海产品加工厂,位于乳山市南黄镇姜家庄村东,每年5月中旬至5月底,该加工厂收购扇贝进行清洗、去壳,然后直接装箱外售,年加工时间不足一个月,厂区内配套建有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厂区西侧沟渠。经勘查,未发现沉淀后的清洗废水流入平塘,也未发现厂区周边存在明显异味。 | 是 | 责令经营者立即封堵废水排放口,对加工产生的废水废渣及时处置。目前,排污口已完成封堵,经营者已与乳山毅科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处置协议,清洗废水由银滩第二污水处理厂予以处置。 | ||
21 | 访受〔2021〕452号 | 来电 | 荣成市港湾街道儿女石主干道儿女石石碑旁桥边饭店,油烟、噪声扰民,污水到处排放,异味大 。 | 荣成 | 噪声、大气 | 反映的饭店为荣成市港湾兰亭饭店,该饭店排烟口离周边居民小区符合规定距离,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荣成市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噪音检测,正在检验当中。该饭店周边建有4处污水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通过管道流入石岛河,但沉淀效果不达标。 | 是 | 1、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荣成市港湾兰亭饭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成饭店负责人建设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加装降噪设备,目前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安装。 2、荣成市港湾街道责成饭店负责人和产权单位建设污水收集池,禁止污水直排河道,确保做到合规达标经营。 | ||
22 | 访受〔2021〕453号 | 来电 | 临港区草庙子镇蒋家庄村村委会东侧加祥机械加工厂、176号住宅生产螺丝等机械部件,噪声、粉尘严重,工业废水随意排放,知道有检查组检查,生产时间改到早上和晚上 。 | 临港 | 噪声 | 1、关于“临港区草庙子镇蒋家庄村村委会东侧加祥机械加工厂、176号住宅生产螺丝等机械部件”问题,经查属实。位于蒋家庄村村委会东侧的加祥机械加工厂,2020年6月租赁村委厂房进行生产,现有铣床机1台、搓丝机1台、冲床1台、外圆磨床2台、数控车床4台和仪表车床6台,主要生产工序铣、磨、车、冲、钻,年产约30吨机械零件。位于蒋家庄村176号住宅的机械部件加工点,系该村村民滕某某利用自家住宅搭建简易厂房用于生产,有4台机器进行切割、铣,年产机器零件约700件。以上2家加工厂和加工点无环评手续,且位于郭格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2、关于“噪声、粉尘严重,工业废水随意排放,知道有检查组检查,生产时间改到早上和晚上,希望部门查处”问题,经查属实。加祥机械加工厂日常生产时机器声音较小,切割时确有粉尘产生,生产中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近期早晚确有生产。滕某某机械部件加工点生产时机器声音较小,无粉尘,生产中少量废水循环利用。近期因订单不足生产时间较短。 | 是 | 问题中涉及的2家加工厂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由草庙子镇政府予以取缔,督促企业负责人抓紧对现场设备进行拆除及清运,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加祥机械加工厂和滕某某机械部件加工点分别于5月28日、6月5日前完成生产现场“两断三清”。 | ||
23 | 访受〔2021〕454号 | 来电 | 环翠区张村镇华锦小区26、28号楼楼后大片空地泥土裸露在外,扬尘严重,不敢开窗,严重影响居民居住环境 。 | 环翠 | 大气 | 经查,华锦小区26、28号楼后有约3亩空地,2021年5月11日,该处土地已完成沥青铺垫,并用压道机进行压实、压平,没有泥土裸露在外。5月18日,经现场查看,该土地为铺垫沥青状态,车辆进出略有浮土,目前已清理完毕。 | 是 | 责令张村镇政府加强该空地管理,确保不发生泥土裸露等问题。 | ||
24 | 访受〔2021〕455号 | 来信 | 乳山市南黄镇西浪暖村南钓鱼乐老板非法采海砂几百万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以牡蛎安置区为借口,偷采贩卖海砂牟利,以海砂置换水泥、乱石,用偷采海砂回填其虾池。沙滩被吸沙后的地方十几米深,造成人员掉进深坑被淹死的惨剧。疯狂盗采海砂,使水利部门建设的防风浪大坝岌岌可危,强烈希望制止违法行为,惩处相关人员。 | 乳山 | 生态 | 1.关于吸砂、回填虾池、以砂置换混凝土建设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问题。2019年,乳山市规划了4处牡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交办件中所称华新海产园,是4个融合发展示范区之一,主要依托龙汇海产养殖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区土地,建设渔港设施,用于银滩核心区养殖户的搬迁安置。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虾池填土需要大量土方,龙汇公司港池疏浚产生的砂绝大部分用于回填虾池。经现场勘查,砂土状况比较复杂,砂中含土、土中含砂。同时,2020年底,企业因资金紧张,未达到牡蛎安置房建设进度,影响了牡蛎搬迁安置工作,后与文登区小观镇大方水泥厂联系,以30元/立方米的约定价格用砂置换混凝土。运砂车为大方水泥厂雇佣的工程车辆。2021年2月龙汇公司未再以砂置换混凝土。 2.关于坝体豁口等问题。牡蛎养殖船收获牡蛎后需拖拽上岸,要占用大量土地。龙汇公司2020年在项目区东南建设了码头和港池,供养殖船停靠和牡蛎上岸。码头泊位长160米,该区域规划2019年12月经乳山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通过。举报人所述的大坝南坝体原有一处入海口(养殖池闸门),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破坏坝体问题。关于东坝体向东开门问题,主要是为保证养殖生产旺季渔船安全,在港池入口东部临时预留养殖船出入口,是对乱石堆积堵塞的大坝进行疏通清淤形成,临时供养殖船出入使用。在港池疏浚过程中,对部分围墙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坏,由于墙体损坏处距东部大坝较远,不影响大坝安全。 3.关于附近村民被淹死问题。2020年10月5日12时,在南黄镇西浪暖村海边一老人和一小孩在赶海时落水,傍晚时分,在文登区小观镇二王家村海域发现两人,经查系小观镇许家村谭树芹和宋童童,二人系祖孙关系,家属对二人溺水身亡死因无异议。经查阅询问笔录,事发地为小观镇黄垒河西岸入海口处,与港池疏浚无关。 | 是 | 目前,乳山市已成立专项调查组,由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南黄镇政府,对乳山龙汇海产养殖有限公司以砂置换商砼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目前,已完成基本调查,正在整理汇总。 | * | |
25 | 访受〔2021〕456号 | 来信 |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南虎口村,徐某某和姚某某,大肆破坏村集体的山林约百余亩,违法建设墓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期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建议深挖背后保护伞,清除墓地,恢复原貌。 | 经区 | 生态 | 1. 关于“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南虎口村,徐某某和姚某某大肆破坏村集体的山林约百余亩,违法建设墓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 该墓地是皇冠街道办事处杨家滩社区根据经区管委统一安排建设的公益性墓地,墓地用地是2014年1月30日杨家滩社区与南虎口村签订《山地权益转让协议》购买的,共65亩土地。墓地于2014年4月开始动工,2015年6月完成了墓地建设。2016年8月,原经区农业经济发展局配合市林业局对该墓地用地涉林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墓地建设涉嫌违法占有林地28000余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违法主体是杨家滩社区。杨家滩社区墓地是根据经区管委统一安排,为森林防火和市级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而迁建的公益性墓地,并对墓区进行了绿化,该墓地涉及地块在2017年林地调查年度变更时调整为非林地。2.关于“违法建设墓地”问题,经查,原杨家滩社区公墓原散布于经区九龙湾临海防护林内,其所在位置为海滨观光带,该公墓不仅严重影响观瞻,造成严重森林防火隐患,森林防火压力巨大。2014年总投资108亿元项目落户该区域,公墓搬迁势在必行。根据经区管委2014年第1次工委会议议定:“由皇冠街道负责制定林地内杨家滩社区坟头搬迁方案,报管委后统一实施,以社区为实施单位…。”杨家滩社区按照经区管委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配合九龙湾城市综合体开发建设,于2015年6月完成了新建墓地建设搬迁。因墓地选址必须纳入规划才能办理公益性墓地审批手续,而2017年前,经区尚未制定公益性墓地规划,该处公墓建设项目又迫在眉睫,因此在未完成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6年,威海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对公益性墓地进行规划,经区原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编制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布局建设规划(2017-2037)》,将杨家滩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名称定为黄山公墓列入规划。2017年,经区将公益性墓地规划上报到市民政局,被列入《威海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2020-2035)》。2020年,全市殡葬设施布局建设规划公布实施,原社会事务管理局立即转发到各镇街,并通过会议部署等方式督促镇街尽快按流程办理公益性墓地审批手续。2020年7月8日,杨家滩社区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杨家滩公益性公墓管理章程》,2020年7月9日皇冠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申请,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村级公益性墓地改造建设申请,材料上报到有关部门后,因审批过程中有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该手续尚未完成。3.关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杨家滩新建公墓按照规范标准建设,墓区内及周边栽植蜀桧等绿化树3000余棵,未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 是 | 该墓地是因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和重大项目而搬迁建设,总体节约了土地、优化了环境、有利于防火和统一管理,符合发展趋势,但因审批涉及到多部门具体问题,前期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审批手续滞后。下一步经区将切实加快推进杨家滩墓地审批,由区社会工作部协调审批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紧研究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管理,早日将其建设成手续齐备、绿化美观、生态环保的示范性公益性墓地,满足群众的公墓需求。 | * | |
26 | 访受〔2021〕457号 | 来信 | 乳山市海阳所镇南宏北村村东,杜某的海参育苗大棚和海参池,无任何手续,从大棚建成起,育的海参苗流出的药物水把南村、北村的海滩都污染了,造成这几年贝类已经灭绝,要求拆除处理。 | 乳山 | 水 | 1、关于“海参育苗大棚及参池无任何手续”问题。从调查情况看,当事人杜某、宋某于2012年5月25日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私自在南泓北村东部擅自占用海域实施填海建池,被乳山市海洋发展局(当时名为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下均称“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执法人员发现并立案查处。2012年6月3日,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对杜某、宋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287250元整。2012年9月10日,杜某、宋某缴纳了4万元罚款。因杜某、宋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下达《罚款催缴通知书》无果后,乳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将该案移交乳山市人民法院。乳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于2013年1月17日下达了(2012)乳行执字第32号《行政裁定书》,但杜某、宋某仍未履行《行政裁定书》相关内容。2017年8月14日,又将该案移交乳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庭,乳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庭于2018年6月22日下达了(2017)鲁1083执1451号《执行裁定书》,确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调查,育苗大棚在2015年停用,海参池在2018年停用,育苗大棚和海参池至今一直处于废弃状态。 2、关于“药物水污染了南村、北村海滩,造成贝类灭绝”的问题。经查,育苗大棚和海参池多年未生产,海参池内无海参,均处于废弃状态。南村、北村的海滩没发现污染现象,贝类正常存活。 | 是 | 海洋发展局、海阳所镇负责加强监管,定期对该养殖设施进行实地勘查,确保不出现违法养殖行为。 | ||
27 | 访受〔2021〕458、459号 | 来信 | 威海市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崮山镇沙龙王家村内,该公司法人邹某自2014年起,在没有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对村内一百多亩大量耕地及松林砍伐扩展为企业用地,将灌溉用水塘私自扩容后,打造休闲垂钓水库,还在侵占的一百多亩耕地内取土挖沙,囤积砂石的场地无防尘降尘措施,有扬尘污染。 | 经区 | 生态 | 1、关于“在没有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对村内一百多亩大量耕地及松林砍伐扩展为企业用地”问题,经查属实。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位于崮山镇沙龙王村,法人代表邹某。经查,企业用地情况如下:一是办公楼占用设施农用地。经查,该公司共建设办公楼两处,其中一处办公楼占地591.9平方米,地类为设施农用地,2014年建设,未办理用地手续,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另一处办公楼占地约1013平方米,地类为设施农用地,2014年建设,未办理用地手续。 二是修建的构筑物占用林地。经查,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沙龙王村南山水库周边林地内修建构筑物,涉嫌违法占用林地2800余平方米;邹某国租用林地从事养殖,在部分林地内搭建了猪舍、鸡棚,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200余平方米;柳某敏租用林地违法开垦,涉嫌违法占用林地3000余平方米,现场已无林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关于“将灌溉用水塘私自扩容后,打造休闲垂钓水库”问题,经查不属实。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2012年威海经区沙龙王村南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工程中中标,该公司按照工程图纸对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 3、关于“还在侵占的一百多亩耕地内取土挖沙”问题,经查不属实。 | 是 | 1、区党工委管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责令区社会工作部、自然资源经区管理办等部门督促该公司立整立改,恢复土地用途。 2、针对“在没有正规手续的情况下,对村内一百多亩大量耕地及松林砍伐扩展为企业用地”问题。办公楼占设施农用地方面,其中一处办公楼(591.9平方米)已立案查处;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对另一处办公楼(1013平方米),进行调查取证,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林地方面,已责令其停止施工,对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正配合市林业局进行查处。该公司正在组织对林内构筑物进行拆除,目前围墙已全部拆除完毕。 | * | |
28 | 访受〔2021〕460号 | 来电 | 乳山市冯家镇北高村北山水库的洗沙场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洗沙的污水直排入水库,污染水库,2020年沙厂搬走后,将水库填埋,地面没有处理;进村的公路两侧片松林被人砍倒。 | 乳山 | 生态 | 1、洗砂场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来件反映的“洗砂场破坏山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与5月16日督察转办案件(第5批)337号反映情况相同。2019年6月接群众举报,冯家镇北高格庄村北水库旁边确有一处涉嫌非法洗砂点,该处占地约4亩,主要是未利用土地。经现场查看,其洗砂原料为牟平区莒格庄镇杨家夼村清理河道挖出的泥砂,没有破坏山峦土地挖砂取土行为,但其将污水排入村北水库。发现问题后,冯家镇政府立即联合自然资源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执法,通知业主限时拆除。2019年7月份,业主自行拆除了洗砂设备,清理了堆砂,恢复原地貌。后经持续巡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2、进村公路两侧松林(实为蜀桧)被砍问题。2021年3月24日,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北高格庄村周某滥砍乱伐进村公路的绿化树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实地查看及询问冯家镇分管林业相关负责人。经现场核实,被砍的蜀桧生长在通往冯家镇北高格庄村道路两侧,地类为非林地,2021年2月份因蜀桧感染了白粉病,对周边果树及小麦存在一定危害,该村村委会原打算移栽到村墓地周边,遭到群众反对,经该村党支部委员会开会研究决定,组织对蜀桧进行了砍伐。 | 是 | 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严防违规洗砂和乱砍乱伐行为。 | ||
29 | 访受〔2021〕461号 | 来电 | 万丰镁业异味噪声扰民,无法入住 。 | 高区 | 大气、噪声 | 经查,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镁合金轮毂及构件生产加工。该公司安装有布袋除尘、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等废气治理设施。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的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的废气和噪声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虽然相关指标符合标准,但产生的噪音和异味客观上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是 | 高区管委组成工作专班,与万丰镁业、威高房地产、商品房业主等多方沟通,寻求合法合规合情解决方案。 1.将企业喷涂废气治理工艺提标改造为沸石转轮吸附+RTO 燃烧治理设施。同时,将治理设施由楼顶移至楼底,减轻噪声对居民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2.在企业砂芯车间增设室内生物药剂水雾喷淋设施,进一步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整改时限:2021年5月底) 3.由高区管委与万丰集团沟通协商,计划将万丰镁业生产线进行异地搬迁改造,3个月内拿出搬迁方案。(整改时限:2021年8月底) 4.威高房地产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相关业主退房等问题,对协商不一致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利益纠纷。(整改时限:长期) | * | |
30 | 访受〔2021〕462号 | 来电 | 高区怡园街道奈古山路与花园北路交叉路口向东有一二百米的路段,路两边卫生太差。 | 高区 | 其他 | 立即组织力量对该处路段两侧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 是 | 1、高区建设部门5月18日完成该处路段两侧环境卫生清理。 2、怡园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力度,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 ||
31 | 访受〔2021〕463号 | 来电 | 文登区第一实验小学学生厕所味儿大,学生是旱厕,教职工厕所冲水。 | 文登 | 其他 | 经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学校为文登区实验小学,该校学生用公共厕所为室外单独建设的有顶有盖有窗且通风效果良好的水冲式厕所,配套独立地下三格式三级沉降化粪池,总容积40立方,第三格直接与市政排污管网相连。学校每天安排专人对厕所进行4次保洁。 | 否 | 责成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区中小学厕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设施达不到相关标准或存在损坏情况的立即进行整改整修,并督导各学校加大日常保洁力度,确保学生如厕环境干净整洁。 | ||
32 | 访受〔2021〕465号 | 来电 | 环翠区龙泽府小区很多下水井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威海市内所有排水渠长年有人洗衣服,污染河水。 | 环翠 | 水 | 1、关于举报“龙泽府小区很多下水井臭,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经查属实。小区3号楼和4号楼北侧围墙外的水务污水主管道井、10号楼西侧的水务污水主管道井有轻微异味,污水井内无堵塞、无沉淀,管道畅通。 2、关于“威海市内所有排水渠长年有人洗衣服,污染河水”的问题。经查属实。我区范围内排水渠主要包括望岛河、戚家庄河、竹岛河3条河,干流水质清澈,但存在个别居民在河边洗衣的现象。 | 是 | 1、责令龙泽府小区物业公司鼎泽物业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定期检查化粪池及污水井,发现异常及时清理、疏通。 2、设置护栏进行合理化封堵,并在河岸设置了70个提示牌,公布了举报在河渠洗衣等不文明行为的举报电话。责令相关镇街安排工作人员对河道进行巡护,制止河内洗衣服行为,并广泛发动社区对群众进行教育引导。 | ||
33 | 访受〔2021〕466号 | 来电 | 文登界石镇软枣林村村内道路扬尘。 | 文登 | 大气 | 经查属实。界石镇软枣林村连村路(徐福记饭店至小广场路段)修建时间较早,路面有多处破损,车辆经过容易产生扬尘。 | 是 | 鉴于界石镇软枣林村西侧正在进行柳林庄村安置点建设,该路段暂时不具备修补条件。已责成界石镇政府加大对该路段的清扫力度,定时进行洒水抑尘、降尘。引导群众不断提升环保意识,自觉规范生活行为,共同维护好村居的环境容貌卫生。同时,责成环卫服务中心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
34 | 访受〔2021〕467号 | 来信 | 我是威海临港区草庙子镇捷峰小区的居民,反映一下我们小区南面200米的金泓(金合斯)化工一年到头有刺激性气味飘出来,还多次发生氯气泄露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及农作物受损。我们一年四季都不敢开窗,厂区北侧一条污水沟长年流消着污水,导致下游的曹格庄村自来水井的水都不能饮用。镇政府出资给村里另打一口水井,也没有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理,我们也多次反映,以前回复我们是企业2018年以前搬迁,可到现在企业也没有搬迁,污染也不进行治理。 | 临港 | 大气、水、噪声 | 1、来电人反映“金泓(金合斯)化工一年到头有刺激性气味飘出来”的问题。经查属实。举报人反映企业实为威海金合思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前卸载原料时存在无组织排放情况,2019年建设了碱洗塔消除异味,改进后经检测符合排放标准。 2、来电人反映“还多次发生氯气泄露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及农作物受损”的问题。经查属实。事故发生后,企业陆续实施了多次安全设施升级改造,液氯泄露风险大大降低。 3、来电人反映“厂区北侧一条污水沟长年流消着污水,导致下游的曹格庄村自来水井都不能饮用。镇政府出资给村里另打一口水井,也没有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理”的问题。经查,金泓集团北侧污水沟内的污水实为镇区生活污水,5月17日,该水沟附近污水管网已完工并纳入市政管网。 4、来电人反映“企业2018年以前搬迁,可到现在企业也没有搬迁,污染也不进行治理”的问题。威海金泓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启动搬迁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2023年全部搬迁完成。 | 是 | 1、加快位于聊城茌平的山东信发泓蒙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万吨/氯化聚乙烯、4万吨/年氯化聚氯乙烯配套20万吨/年聚合氯化铝项目建设(已列入2021年山东省重大项目名单),确保威海金泓高分子有限公司2022年底整体搬迁到聊城茌平。 2、加快位于威海临港塑料助剂产业园内新型系列塑料加工助剂产业化项目建设(已列入2021年山东省重大项目名单),确保2023年威海金合思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到威海临港塑料助剂产业园内。 3、对涉氯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对涉氯区域进行监管。 4、安排企业对水沟内的淤泥进行清理,草庙子镇政府生态环境办定期进行检查。 | ||
35 | 访受〔2021〕468号 | 来信 | 威海市初村镇东石岭村东南方向的居民住户内有一家生产鱼竿的,天天有大量的废水流出来,油漆的气味很难闻,生产的时候噪音很大,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 高区 | 大气、水 | 经查,该处存在两个渔具加工点,均无环保、工商等相关手续。 | 是 | 高区生态环境部门当场责令该2处生产加工点立即停产,将按“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要求,依法予以取缔,5月27日前完成设备、原料、产品拆除清理工作。 | ||
36 | 访受〔2021〕469号 | 来电 | 高区毕家疃东街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小区租客在小区街边卖水泥、卖沙,卖砖,堆放在路边,扬尘严重,噪音扰民,尤其是在装卸的时候,有检查来的时候就打扫一下,没有人查就堆放的到处都是堵塞居民出行。 | 高区 | 其他 | 福山路加油站西侧共有经营水泥、沙、砖等建材用品业户9家。经走访经营业户,业户表示进出货装卸在白天工作时段,不会造成午间和夜间噪声扰民。其中8家门前有堆放的物料样品。 | 是 | 1、高区建设局执法人员于5月18日对8家乱堆放的业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月22日业户已将门前乱堆放的物料移到指定区域。 2、怡园街道办事处计划在福山路西侧附近位置设置简易棚,督导业户们将所有物料整齐堆放进棚,以防物料扬尘污染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项工作预计6月初完成。 | ||
37 | 访受〔2021〕470号 | 来电 | 文登区高村镇河西村周某某的养鸡场,将灌溉的河用土填埋占用4米多宽河道用于汽车通行,夏季时将鸡粪排放到河中,污染水源。 | 文登 | 固废、大气 | 1、经查,群众反映的“周某某的养鸡场”实为“张某某肉鸡场”,现场发现鸡场西南角河道左岸边坡有一处长14米,最宽处3米的三角形堆砌物,占用部分河道,用于通行,堆砌修筑污水池的弃方及部分建筑垃圾。 2、经查,鸡场位于高村镇河西村西侧,属非禁养区,该养殖场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并与利用方签订了粪污出售协议,定期运输转移。现场在西侧河道周边徒步检查,未发现有粪污外排和倾倒迹象,根据现场对该河道河水取样监测结果,水质符合标准。 | 是 | 1、已责令文登区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规定的未经批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水道路的相关要求,对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目前,已将占据河道的堆砌物全部清除。 2、已责成文登区畜牧业发展中心按期发放《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通知单》,督促监督该养殖场负责人维护好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粪污,确保不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 ||
38 | 访受〔2021〕471号 | 来电 | 文登区龙山街道各村落、墓地等处进行环境整治的时候,大面积大剂量使用一扫光等除草剂,污染环境。 | 文登 | 其他 | 1、关于“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对墓地进行环境整治时,大面积大剂量使用一扫光等除草剂,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龙山办事处使用的除草剂名为“草甘膦”,属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因今年护林防火期未结束,尚未对辖区内的墓地杂草进行集中清除。 2、关于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各村进行环境整治时大面积大剂量使用“一扫光”除草剂的问题。经查,龙山办事处辖区有16个行政村,除管庄、马家汤后村未使用除草剂进行除草外,其余14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统一由隆达物业在威海和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草甘膦”,对杂草进行清除,对绿化带内的树木生长无影响。 | 否 | 已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护林员及隆达物业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在除杂草时按需、按量、按区域、按规定使用“草甘膦”除草剂,不得大面积大剂量喷洒或倾倒。同时,在清除杂草期间,不定期对除草剂的种类、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严禁违规使用危害性大的除草剂。 | ||
39 | 访受〔2021〕472号 | 来电 | 临港区汪疃镇郝家庄村北山500米信号塔北侧,有人将建筑垃圾填埋在山沟里,污染环境。 | 临港 | 固废 | 经查属实。汪疃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赴现场查找,并调动挖掘机对该处进行挖掘,发现山沟填埋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据现场预估,约有垃圾4000立方。因该垃圾堆放点位于威石路南与初张路交汇的一处山林荒沟内,北与初村镇接壤,四面山林环绕,位置极其隐蔽,经多方调查,暂未找到该处垃圾的具体来源。 | 是 | 1、对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分解打包,转运至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解打包,转运至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对分解后剩余的建筑垃圾重新进行填埋处理,并覆盖厚度不低于1米的种植土;对场地进行复绿,全部栽植黑松,边坡栽植草坪。目前,正在进行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解打包。截至目前,已分解出可转运处理的生活和建筑装修垃圾约200余袋。 2、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长期巡查处置力度,充分发挥多方联动效能,对全域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全方位摸排,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避免因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 3、5月28日前完成垃圾分解打包转运工作;6月1日前完成剩余建筑垃圾的重新填埋处置工作;6月5日前完成场地复绿工作。 | ||
40 | 访受〔2021〕473号 | 来电 | 乳山市冯家镇马家庄村马某某从2017年以来在村西北侧山坡上卧龙夼水库西北侧挖沙土贩卖,私建洗沙场进行洗沙,听说检查组要来之后,将设备都搬走了,将土坑部分进行填埋。 | 乳山 | 生态 | 2019年12月份,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冯家镇东马家庄村西北有人非法取土洗沙,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经现场核实,在该村西北涉嫌非法取土洗沙的实为于某某,经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工作人员警告后,于某某停止洗砂并及时将设备搬离。2021年5月初,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巡查中再次发现于某某非法洗沙,占地20亩,自然资源局于5月12日将该案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局于5月13日对该案进行了立案,鉴于于某某为再犯,将对其加重处罚,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扩大调查取证范围,深入摸排线索,尽快查清案情,依法进行处置。 | 是 | 1、责成自然资源局和冯家镇政府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取土洗砂行为。 2、责成自然资源局做好案件材料准备工作,尽快移交综合执法局;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后加快案件审理,争取早日结案。 | ||
41 | 访受〔2021〕474号 | 来电 | 荣成市人和镇秦家竹村南侧偏西的污水处理池3月份以来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马路上,无人治理。 | 荣成 | 水 | 反映的污水处理池实为张家竹村村南污水收集池,2020年10月张家竹村进行农村污水改造,建设两处收集池,并预留排水口,计划收集池满后经排水口流向秦家竹村湿地净化,2021年4月北京燃气公司外包施工队在附近施工时将排水沟堵塞,部分污水外溢,人和镇调取抽水车对外溢污水进行处理。 | 是 | 1、由人和镇对张家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进行调整,改为收集转运的方式进行处置,由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定期对污水收集池内污水进行清运,并送至人和镇齐山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目前,人和镇已完成对张家竹村污水收集池改造。 2、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各镇街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合规达标运行。 | ||
42 | 访受〔2021〕475号 | 来电 | 乳山市白沙滩镇周家村,村里有7个个体石材厂扬尘污染;生活垃圾和石材厂的垃圾直接倒在村南山山根水源地;蔡家村南沟的土被挖成池塘,土被周某某卖了。 | 乳山 | 生态 | 1、7家石材厂扬尘污染问题。来件反映的7家石材厂分别为晓伟石材、建玉板材、明水板材、炳志石材、庆滨石材、中达板材和宫某利石材。其中明水板材、炳志石材和庆滨石材3家石材厂已停产。经现场核实,4家在营石材厂加工产生粉尘的切割和打磨工序均为湿法作业,且生产活动全都在车间内部进行。另外,以上企业厂区均采取地面硬化、定时撒水等措施降尘抑尘。现场检查未发现扬尘污染。2、生活垃圾和石材厂垃圾直接倒在村南的问题。经查,邹家村南确实堆有建筑垃圾,2021年4月22日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与邹家村签订了废弃采石场租用合同,滨海新区租用邹家村30亩废弃采石场作为建筑垃圾暂存点,由于道路不畅,很多渣土车将建筑垃圾倒在了废弃采石场周围,导致了建筑垃圾堆积。目前,已责成乳山市住建局、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负责进行清理。3、蔡家村南沟挖池塘土被村干部贩卖问题。通过现场核实、对比历年影像及邹家村委提供的会议记录、村委入账凭证分析,2016年5月份邹家村村委以水库清淤、新挖池塘的名义将蔡家村2070平方米耕地和邹家村1153平方米林地挖成平塘,所得泥土被村委售卖,共计收入3万元,已入村委账目。邹家村委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邹家村与蔡家村交界处的土地上挖平塘取土卖土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正抓紧准备相关材料将该案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是 | 1、责成乳山市住建局、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和白沙滩镇政府尽快完成堆放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并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严防乱堆乱弃行为发生。 2、责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案件材料准备工作,尽快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后加快案件审理,争取早日结案。 | ||
43 | 访受〔2021〕476号 | 来电 | 乳山市白沙滩镇西北庄村北500米处化工厂北京化工学院乳山联营化工厂,造成大气污染;村东养猪场造成大气污染。 | 乳山 | 大气 | 1、关于“西北庄村北化工厂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经查,交办件中反映的化工厂实为乳山北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乳山市白沙滩镇西北庄村,主要从事聚乙烯蜡、氧化聚乙烯蜡的生产、销售。车间废气收集后经水洗喷淋及生物菌滤床处理后,通过7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企业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定期对车间排放口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关于“村东养猪场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查看,养猪厂位于西北庄村村东,占地约3.5亩,现无存栏量,配建了粪场60平方米,污水池100立方米。经调查,2020年出栏生猪300头,2020年底至今一直空栏,未进行生猪养殖。 | 是 | 1、生态环境、白沙滩镇督导乳山北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正常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白沙滩镇负责督导养猪厂补栏养殖后及时清理粪污,定期进行消毒剂喷洒消减养殖异味。生态环境、白沙滩镇负责加强对养殖户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养殖户养殖行为,确保不出现乱排乱堆情况。 | ||
44 | 访受〔2021〕477号 | 来电 | 荣成市上庄镇东上庄村村委往南走东西路第4排房子门口有两个污水处理器,造成噪声和大气污染。 | 荣成 | 大气 |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2台污水处理器位于上庄镇东上庄村村委往南,安装有一台功率1.5kw的低噪音回转式鼓风机,每天晚上8点到次日6点停止运行。污水处理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当事人反映的废气可能是污水在曝气的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噪声和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 是 | 1、荣成市上庄镇在5月21日前在鼓风机周围加装隔音设备,现已完成。 2、荣成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乡镇污水处理分公司加强对污水处理器的运营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器正常运转。 | ||
45 | 访受〔2021〕478号 | 来电 | 荣成市宁津街道东苏家村,村内水库占用了十亩地的农田,破坏耕地。 | 荣成 | 其他 | 经查,2016年1月,山东鑫发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苏家村委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水库库区10.26亩,荒草地4.05亩,耕地10.03亩,水库的水用于鑫发集团企业生产。2016年11月因水库水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鑫发集团对东苏家水库进行了清淤扩容,扩容面积约8.7亩,其中耕地面积约3.5亩。 | 是 | 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鑫发集团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0日内对占用耕地部分进行整改,恢复土地种植条件。 | ||
46 | 访受〔2021〕479号 | 来电 | 威海市殡仪馆西养猪场,猪粪排在殡仪馆西的水库里,然后汇聚到泊于水库和逍遥湖里,造成水污染和大气污染。 | 环翠、经区 | 水 | 关于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猪粪排在殡仪馆西的水库里,然后汇聚到泊于水库和逍遥湖里,造成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经查,来电人反映的猪场为环翠区华义养猪场,配建污水池、储粪场,猪舍采用漏缝地板,所有粪污通过地下管道输送至粪污处理场,全场实现了雨污分流、污水全部收集。该猪场通过在饲料中添加发酵构树、桑树叶,调理消化以达到减少臭气产生。020年,生态环境环翠分局、环翠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该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建情况进行了联合验收,并进行了环评备案。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场向水库排放粪污的情况,猪场周围有轻微粪污气味。经现场核查,该殡仪馆西水库与泊于水库及逍遥湖相隔甚远,现场未发现有来自殡仪馆西水库汇聚到泊于水库及逍遥湖里,未造成水污染和大气污染。 | 是 | 责令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温泉镇加强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 ||
47 | 访受〔2021〕480号 | 来电 | 高区初村镇北山村后侧同岭山上私人鱼粉厂,生产异味非常大,加工污水通过水沟直接排放到同岭河,流到双岛湾里。 | 高区 | 大气、水 | 经查,该企业为烟台市牟平区企业,不在高区管辖范围内。 | 是 | 高区对该公司无监管和查处权限,但与相关区市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解决该问题。 | ||
48 | 访受〔2021〕481号 | 来电 | 乳山市育黎镇汪水村村北侧山上原辣椒厂内2017年开始,每天夜间生产干燥剂,臭气熏天,污染空气。 | 乳山 | 大气 | 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原辣椒厂内”为威海市大洋酱菜有限公司原厂区,2005年因经营不善倒闭后长期闲置。2017年承包给烟台市牟平区杨某进行辣椒加工,该企业经营4个月后因亏损而停止经营,部分设备已搬离,目前仍有少部分设备遗留在北侧车间内。经实地调查,周边群众反映该厂区近几年无人生产干燥剂,也未发现有排污迹象。 | 否 | 责成育黎镇政府继续做好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 ||
49 | 访受〔2021〕482号 | 来电 | 文登区文登营镇姚家疃村村东侧山北坡偏西处苹果园内,每天早晨屠宰十几头羊,污水直接流到杜里河里,污染水源。 | 文登 | 其他 | 1、经查,群众反映的“姚家疃村村东侧山北坡偏西处苹果园”为闫某某租用,现存栏羊35只。产生的外排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屠宰废水及刷地废水,每日排放量约1立方米。居住用房北侧建设有一处6米×3米×2米的沉淀池用于贮存废水发酵后还田,现场勘查沉淀池周边无污水泄露痕迹。但根据现场查验,闫某某未将废水排入沉淀池,而是直接通过管道排入西侧的山洪沟内,最终流入山下一小水坑,未流入河道。 2、2021年5月18日接到闫某某经营、运输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线索后,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做了询问(调查)笔录,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是 | 1、5月18日组织对外排废水流经区域废水进行清理,当天已整改完毕。同时,责令当事人闫某某于5月30日前搬离。 2、责成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3、组织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畜牧业发展中心、文登营镇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督促当事人尽快完成搬离,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
50 | 访受〔2021〕483号 | 来电 | 荣成市富源南路238号机械一厂,生产异味比较大,噪声扰民;富源南路258号塑料厂、印刷厂,生产异味比较大,无法开窗;西侧腾飞橡胶厂,生产异味特别大。知道检查组来以后,就没有异味了,腾飞橡胶厂直接停产不营业了。 | 荣成 | 大气、噪声 | 1、经查,荣成市富源南路238号机械一厂实为荣成市宏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有少量噪音。 2、经查,荣成市富源南路258号塑料厂实为荣成市诚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富源南路258号印刷厂实为荣成市恒业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有少量噪音。 3、经查,腾飞橡胶厂实为荣成腾飞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月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检测,结果达标,待恢复生产后将再次组织检测。 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废气、噪音检测,均达标。 | 是 | 1、在荣成腾飞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对其进行废气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整改。 2、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以上4家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 ||
51 | 访受〔2021〕484号 | 来电 | 高区初村镇长夼店子村西头上南山的路边耕地旁草丛里,从2020年至今倒了很多工业垃圾,污染环境。 | 高区 | 固废 | 经现场查看及走访村民,未发现在举报位置有工业垃圾,但在巡查中发现该村西侧通往烟台市牟平区的路边有大量建筑垃圾,初步判断为附近拆迁产生的渣土。 | 是 | 1、现有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2、对新发现的工业垃圾正在清理,因地形原因拟于5月27日前清理完毕。 3、初村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巡查,发现倾倒垃圾行为及时上报处置。 | ||
52 | 访受〔2021〕485号 | 来电 | 文登区大水泊镇泽上村西边个人养猪厂,异味比较大,夏天苍蝇特别多,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 文登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的“村西边个人养猪厂”实为大水泊新望养殖场,位于大水泊镇泽上村西北侧,距离该村直线距离约500米,位于非禁养区内。该养猪场设计存栏2000头,生猪于今年4月20日全部出栏,现处于空养状态。该养殖场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配套建设了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但现场空地中堆放了少量粪土未清理,存在异味。 | 是 | 已责令养殖户5月18日当天将堆放的少量粪土清走,并对养殖户下达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通知单,并责成文登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加强养殖户管理工作,要求各养殖户做好储粪场、沉淀池、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清理储粪场、沉淀池中粪污,避免出现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同时要求养殖户购置除臭剂,定期喷洒,防止异味扰民。 | ||
53 | 访受〔2021〕486号 | 来电 | 文登区环山街道龙泽苑小区11号楼底商天天烧烤店油烟气味很大,夏天无法开窗,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困扰,执法人员去检查就开净化设备,执法人员一走就不开了。 | 文登 | 大气 | 经查,天天烧烤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立了油烟管道,油烟净化设备性能运转良好,但现场存在一定的油烟异味。2021年3月12日、5月19日,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天天烧烤店进行了两次专业的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前期执法人员对天天烧烤进行抽检时,以及2021年5月18日现场督办时,均未发现该烧烤店营业期间将油烟净化设备关闭情况。2021年5月20日18时,文登区综合执法局又组织了一次突击检查,也未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关闭情况。 | 是 | 1、要求天天烧烤店马上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维修清洗,并要求常态化保持,确保油烟排放达标,防止油烟扰民。 2、责成综合执法局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力度,确保餐饮行业油烟问题监管全覆盖不断档,减轻对周边小区业主的影响,努力营造群众良好生活环境。 |